停车位的问题
临汾博浩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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撄漓果果
楼主
这两天看到工人们在弄那个车位,妈呀,好小哦,仅限于车技好的人用吧,要是全部框起来,我不知道别人呀,反正我停车是蛮困难的~~有难度哦~~呵呵呵
还必须直直的停,中间的还好点,两边的貌似还有柱子档一点,那是相当有难度~~
车位真的就那么紧张么??哎,看来得去驾校好好学学移库的问题了
2010年02月04日 06点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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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点的车根本进不去。
一旦停了电,架子动不了,车下不来,就别再想开车了。
要求退还车位费
2010年02月05日 01点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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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大车位,我当初买的车位是7万8,后来加了两万9万8改成大车位了。7万8的就是小车位,现在争也没有用,刚开始买的时候也没说是大是小,中间售楼部通知过的,要加两万就可以是大车位,不知你们有没有收到通知。后来买的11万8的都是大车位
2010年02月05日 13点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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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业主自己的权益自己要维护。开发商挣钱不要脸。〇七年的承诺为了钱放一边。
2010年07月19日 12点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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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心的开发商,以齐安林为首的黑帮头子,气压咱们这些没钱的业主,它就是混入人类的一只魔鬼、王八坏蛋。
2010年07月29日 02点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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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各位朋友:欢迎来到博浩源群6580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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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主楼委会
2010年07月30日 04点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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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心开发商1号
看来业主必须团结起来,事实证明团结就是力量,团结就能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自身的权益,也就是要业主的团结,有钱有权的腐败分子怕的是老百姓团结起来给他们讲理,践踏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腐败分子迟早一天会被法律惩罚的,为什么开发商在售房到售房后在小区还这样无法无天,是开发商的身后有权有势的人在支持,所以业主必须团结起来维护自己的利益。
2010年08月19日 11点0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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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心开发商1号
博浩源关于房产证的问题。开发商已把我们业主所交的契税和维修基金等费用,用了一年之余房产证到现在也办不下来,难道我们业主的钱就来的那么容易吗,房产证如果今年还办不下来,难道我们业主的钱你开发商在用一年不成。因此我们业主要求;一,尽快办房产证。二,按照合同约定,不仅向业主支付办理房产证之前的违约金。还得向业主支付契税和维修基金款额的同期利率的用金。原因你开发商用业主的钱为你挣钱一年有余,广大业主必须联合起来给开发商讨个说法
2010年10月21日 13点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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嘟嘟7219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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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30日 03点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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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fudsehznys
2010年11月01日 06点1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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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容3123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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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1月01日 07点1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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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心开发商1号
规划部门明知博浩源开发商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进行违法建设,但不处理或者拖延处理违法建筑,造成不违法部分的商品房购买人无法办理产权证的,规划部门工作人员的行为带有玩忽职守的性质,明显属于渎职行为。玩忽职守,即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职责。这里的不履行职责,是指行为人应当履行且有条件、有能力履行职责,但违背职责没有履行。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才能构成犯罪。这里的“重大损失”,是指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在涉及财产损失的场合,通常是直接的财产损失。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2006年7月颁布的《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5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5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75万元以上的,应当立案。 但是,在由于规划部门不查处违法建筑,从而导致房屋购买者的利益受损的情况下,房屋购买者支付金钱后,事实上得到了价值对应的房屋。在无法办理产权证时,虽然其权利行使(如出租、出卖房屋)存在障碍,但其客观上的财产直接损失或者间接损失难以证明。所以,玩忽职守行为是否会造成损失,难以确定。如果不能在法律上确定渎职行为的相应后果,要认定行为构成玩忽职守罪,是比较困难的。 在这类事件中,要直接认定规划部门不处理违法建筑造成相关业主不能及时办理产权证的财产损失是多少,确实比较困难。但是,玩忽职守罪的实质是不依法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在司法实践中,这种损失既表现为有形的、物质性的损失,也表现为无形的、非物质性的损失。正是考虑到现实中损害情况的复杂性,督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恪尽职守,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规定,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关于玩忽职守罪规定的“重大损失”包括“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情形。因此,如果规划部门对明显违反规划的违法建筑不予查处和纠正,致使众多业主长时间不能办理产权证的,“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依法是可以成立玩忽职守罪的。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财产的价值并不在于静态的所有,而在于动态的流通。作为公民最重要的基本财产,房屋如果不能出租、出卖和抵押,其价值无疑大打折扣。在尊重和保护私有财产的今天,对于包括规划部门、房管部门等直接管理房屋的政府机关来说,一定要树立新的财产观,不能认为财产的价值仅仅在于所有,而应格外尊重和保护财产的流通价值。临汾市规划局希望你们要依法解决博浩源开发商的违法建筑,依法拆除违法建筑,决不能让少数人的利益危害大多数人的利益。
2010年11月21日 04点1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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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说两句
人们都清楚,开发商的违法建设的利润空间大都为开发用,没有违法建设开发商就不挣钱,现在社会的现象就是这样,没钱是办不成事的,老百姓有谁不知道,就可以自身试一下,社会有多少腐败案子都是栽倒到开发商的金钱上,你们说没有钱有几个开发商能办成事。
2010年12月10日 08点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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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说两句
关注临汾博浩源开发商售车位欺骗业主分车位用**用黑帮强分车位业主无奈,交房后在小区私搭乱建洗车房侵占业主利益,在小区违法建设将近两千平方米侵害业主权益,把业主交的契税和维修基金截留动用一年半之余,等这些问题,向临汾政府反映半年之久,无人问津,天理何在,法律尊严何在,前几天听说中国网的记者到博浩源君临苑小区调查车位,和违法建筑的事情,也不知道怎样了,是不是又被开发商收买,难道天下就没有执法的清官,和老百姓可以信赖之人。
2010年12月30日 13点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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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说两句
网友们大家好,临汾博浩源开发商在业主出了钱的院子里擅自盖了两千平方米的违法建筑,已被规划局罚款保留,大家说他的权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法应该是开发商的,还是应该是业主的。请问地方政府当官的,你们谁家院子里叫外人盖不是自家的房子,告大家一声。
2011年01月01日 09点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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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说两句
世道太不公平了,开发商就可以违法建设,规划局可以罚款保留,
2011年02月07日 11点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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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世界遍地
山西临汾博浩源君临苑物业公司是开发商的子公司。
正常情况下,开发商在小区建设过程中和社区竣工时,都需要物业公司验收,但是,因工程设施设备存有毛病存在这样或那样问题开发商嫌麻烦或利益驱使,开发商为交物业公司验收方便,所以干脆自己成立个物业公司并法人由开发商的儿子担任,给自己擦屁股。这样的物业公司,其实就是个摆设,有了任何问题,还都是开发商说了算,还不如你开发商直接管理。
2011年02月20日 13点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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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说两句
回复:关注博浩源开发商的违法建筑不解决业主不交物业费
回复:关注博浩源开发商的违法建筑<BR>回复:关注博浩源开发商的违法建筑<BR>回复:关注博浩源开发商的违法建筑<BR>临汾博浩源君临苑业主入住即将两年,广大业主要求成立业主委员会,因开发商成立的物业公司,维护的是开发商的利益,收的电费不透明不公开,业主的利益得不到维护,向业主收取物业费没有依据,对违法建筑不能依法维护业主的利益,请求政府领导支持业主的合理要求,业主多次找临汾房产局,房产局领导说,君临苑小区,没归属,没街道,不能成立业主委员会,试问临汾政府,君临苑小区究竟属什么政府管辖,不至于是天外来客吧、&lt;BR&gt;
2011年04月03日 03点0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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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说两句
山西临汾博浩源开发商雇人删帖,政府领导不处理解决老百姓无奈。开发商的黑心,政府的腐败,我们的国家到何处去、明明白白的事情,为什么政府领导要遮遮掩掩,开发商和政府官员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
2011年04月19日 08点0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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