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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从钟鼓楼过马路,发现绝大多数市民根本无视红灯,不顾两边呼啸而过的车流,大摇大摆的横穿马路.我认为这体现了市民低劣的素质,是非常恶劣的习惯.我们邻近的周边城市,比如宜宾,行人遇到红灯都会很规矩的等绿灯,人与车和谐共处,让我体会到规则之美.作为拥有国家卫生城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三项桂冠的泸州,在遵守规则方面的表现太让人失望了.如果这样,我们如何创建优秀旅游城市?请各位市民三思.行人在斑马线上拥有优先行驶权,但是当针对行人的红灯亮了之后如果行人强行闯红灯而酿成交通事故,那么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人也会承担相关责任.新交通法对此有明确规定.
2005年12月05日 08点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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