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vel 10
非常“杯具”!
当在外地听到“故城”“爆炸”关键字后
难以接受是我的家乡发生的血案!
但愿死者走好,家属节哀!
更愿查清事故,追究当事人刑责!
车祸每天都在发生,但国家照样允许销售汽车
所以,过年,鞭炮还是可以放一点的。
但“责任”两字啊,我们都要记在心头!
2010年01月17日 13点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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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根网友主张可以放爆竹的理由如本帖17楼朋友。其实二者同样不具可比性。汽车是远行必备交通工具,公路交通是现代经济社会的动脉。无现代化交通工具,现代化的生活就会瘫痪。而燃放爆竹并非生活之必须,其大气污染、噪音污染,都是现实性的。对人体的伤害(如建国镇事件)的潜在威胁是巨大的。
2010年01月17日 13点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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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有17楼啊哥哥,呵呵
我说的是“还是可以‘放一点’的”
本人认为,燃放烟花是中国传统习俗,实行“禁改限”更人性化、更符合中国人的生活习惯。
欢迎大家就此事展开有理、有据、理性讨论。
谢谢!
2010年01月17日 14点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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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悲剧是一个从事危险行业的个别人制造的,不具有很强的监督性,是偷偷的走私性质,更大的悲剧是我们地方的一些人不作为,譬如农村的道路很难走、农村的教育很差在制造着一批打工仔和半文盲,还有村官腐败问题就知道贪污根本不是带领群众致富的领头雁素质低下打骂威胁村民,这些危害比那种悲剧面积更大
2010年01月17日 14点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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