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观点解释一下律师姐姐在这张卡里的合理性。
1. 剧情推动:舞会主题的卡,莫医生在后来电话里明确说了“跳舞只是因为社交场合必须要”,加上他对舞会这种在他字典里很不乐意去的场景,显然除非女主哪天突然告诉他想学跳舞,他也没什么机会和女主共同出现在这个场合里。(对比夏彦微醺,剧情明显合理得多;左律和女主共同出外勤出现在商务舞会的场合也不低;忒弥斯作为和印合作的事务所小陆总出席舞会时随身带律师;这三人都很合理化)
2. 女主爱管闲事这个设定:横向类比,丢后宫逆后宫BLGL作品都挺常见。单就作品来说,第一章女主看到鲁海洋欺负薛欣然的时候也是不但多管闲事,还在左律开口之前就主动提出“忒弥斯有法律援助基金”这个事。
所以在这个场景下女主“啊,绝对不能放着不管”于推动剧情、于她人物性格,都是比较合理的。
回到楼主的问题。
康爸爸说到底早在心里认可了这个女婿,只是觉得这女婿不能独当一面,所以在处处给他制造八十一难。剧情中康爸爸一开始是跟康媛媛说让她陪自己跳舞来回忆已故的
太太
的,但后来不也还是让康媛媛去和辛宇去跳的嘛。个人感觉他从一开始就没打算自己和女儿跳,想看看领舞出状况下,辛宇有没有勇气自己带着宝贝女儿跳吧,毕竟如果真的没女主莫医生在的话,康媛媛是大户人家出生见惯了这种场合,辛宇可不见得。看到辛宇在突发状况下带着宝贝女儿跳舞并且slay全场可能才是真正康爸爸希望看到的吧。当然,辛宇康媛媛运气比较好,遇到女主和莫医生了233
不过有一说一,康媛媛确实不讨人喜欢233对比薛欣然,沈曦江月,乔嫣乔乔,孔茉莉,翟星姐程澄罗羽好,等等。可能也就比朱蔓讨喜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