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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明石塔,位于北南蔡乡大留村中央,距县城 25 千米。建于金泰和三年(1203),占地面积 25 平方米。1984年被定兴县人民政府列为第一批县级文物保单位。石塔共计 17 层,通高约 6 米,其中下四层为底座,底层为一边长为 54 厘米、厚 38 厘米、对角线长 1.6 米的八角形基石,已断裂。第二层为边长 50 厘米、厚 38 厘米、对角线长 1.6米的八角形基石,边刻如意纹、云纹文饰。第三层边长 40 厘米、厚 28 厘米、对角线长 1.1 米八角形基石,边刻瑞草、月季花、飞天等文饰。第四层为四边形边长 32 厘米、厚 23 厘米、对角90 厘米,四角刻有兽头,边刻花草相间狮子卷草纹和火焰珠。第五层,为八角形边长 48厘米、厚 19厘米、直径 1.18米的石盘。第六层为一直径 1.0 1米、厚 18 厘米的莲花座。莲座上为边长 26 厘米高 1.17 米直径 61 厘米的八棱形经幢,正面雕有佛龛和佛像,其他各面刻有经文、铭文。经幢以上是八角飞檐,石雕有瓦垄边长为 50 厘米并有古钱文饰,与上层相隔 33 厘米,以上逐层缩小,共七层。上为塔顶,有八角形座和莲化座,莲座上为宝顶。该塔为广明大师而立。广明大师俗姓刘,号广明,名遵宝,定兴中蔡人。该塔建筑年代久远,造型别具特色,整个石塔 17 层八角,高耸挺拔,美观秀丽,且有铭文,经幢刻有弥陀院前校勘童女所进藏经广明大师灵塔之记,撰文、书丹、立石等铭文。
石塔在 1966 年“四清”时被推倒,后于1968年由村大队立起经幢和塔顶部分,高 2.7 米。1997年村委投资1000 元,聘请工匠,恢复原状。(资料来自方志金台)

2020年09月03日 02点0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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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塔在 1966 年“四清”时被推倒,后于1968年由村大队立起经幢和塔顶部分,高 2.7 米。1997年村委投资1000 元,聘请工匠,恢复原状。(资料来自方志金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