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
http://news.sina.com.cn/o/2004-12-12/10514501472s.shtml 警方称家属筹赎金是惯例
文峰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大队长邹东波告诉记者,由受害人家属筹集赎金是国际和中国警方的一种不成文的惯例,邹队长说自己从警15年来,主办过近10起绑架案,都是由受害人家属筹集赎金。
据了解,我国各地的警方在侦破绑架案时,通常做法是由受害人家属筹集赎金。邹队长表示,让受害人家属到处借钱,心中十分难过。但是整个刑警大队一年的办案经费才只有20来万,根本没有准备巨额赎金的能力。
不过,如果赎金由公安机关出的话,公安就可能会缩手缩脚,影响办案。主抓刑侦的副局长汪如海称,如果今后所有的绑架案发生类似情况,受害人都理直气壮地申请国家赔偿的话,将给国家带来很大的赔偿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