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裴勇俊控告旅行社侵害私生活和肖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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斐拉拉 楼主
朝鲜日报记者 孙振硕 (2009.12.08 12:57)
裴勇俊以“侵害私生活和肖像权”为由,将S旅行社告上首尔中央地方法院,要求赔偿1亿韩元的精神损失费。原因是,S旅行社制作并出售让日本人依次访问裴勇俊住宅、裴勇俊常去的咖啡店和美容院等场所的旅游商品。裴勇俊要求S旅行社在网上侵害肖像权时每次支付5000万韩元。
 
裴勇俊在诉状中主张说:“S旅行社擅自在网上登载我的姓名和照片,还找到我家,严重干涉了我的私生活。”裴勇俊还表示:“S旅行社把我常去的咖啡店、美容院、健身房和私宅也加入到旅游商品项目中。S旅行社答应取消该商品,但至今没有落实。”
朝鲜日报中文网 chn.chosun.com 

2009年12月08日 04点12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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斐拉拉 楼主
裴勇俊 “私宅旅行商品,侵害私生活”...要求赔偿损失
电影演员裴勇俊对将自己的住宅、经常去的咖啡店、健身房等作为旅游商品销售的旅行社告上法庭,提出赔偿损失的要求。
7日据首尔中央法院表示裴勇俊和他所属经纪公司Keyeast Co., Ltd表示“旅行社私自刊载了裴勇俊的姓名和照片等,并打听出裴勇俊住宅,使裴勇俊的私生活领域极端缩小。”因此向销售商品的S旅行社提出停止肖像权侵害及赔偿损失的要求。他们在诉状中主张“以日本人为对象销售观光商品,不仅电视剧和电影拍摄场地,连裴勇俊常去的咖啡店、美容室、住宅等都包括在观光商品里。该公司虽答应删除‘勇殿’商品,但至今仍未执行。”他们还要求“禁止网络上的裴勇俊肖像权侵害,每违反一次就支付5000万韩元。”并要求支付1亿韩元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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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2月08日 04点12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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屙呕  还有这事啊
2009年12月08日 05点12分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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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一天两位老人家结婚了,那他们的家不会也成为日本粉丝们追踪的对象吧,有些恐怖!
2009年12月08日 13点12分 4
level 6
老人家确实没有什么自由
平时应该是靠变装出去
唉 老人家如果结婚了 应该没这么多人跟吧
2009年12月08日 14点12分 5
level 6
[呵呵]
2009年12月09日 02点12分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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