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意“小老板”梦断千万骗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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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9月28日,朱明收到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其保险诈骗案作出的终审裁定:准许朱明撤回上诉,灌南县人民法院(2009)南刑初字第173号刑事判决字裁定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朱明将被送往监狱,执行原判有期徒刑六年。
     接到裁定书,朱明双手扒着看守所冰冷的铁门,揪心不已,那高筑的债台,何时才能逐笔偿还?那年幼的孩子,能否承受堕落父亲?那年轻的妻子,今后怎堪生活重负?此时此刻,朱明方悔自己怎么那么傻,聪明反被聪明误,犯下了如此低级的错误——再次走上犯罪的道路!
     唉——,朱明一声长叹,目光不经意落在左手残缺的食指上那不堪回首的往事又浮现眼前……
     蓄意骗保,农民“小老板”购买千万意外险
     37岁的朱明,生于农村,也未能靠读书跃过“农门”,是土生土长的农民。1988年,少不经事的朱明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经过改造,朱明确实成熟了不少,为了摆脱了父辈们“面朝黄土背朝天”的传统农民生活模式,他凭着活络的头脑,做点粮油生意养家,此后朱明还断断续续开过私人诊所、在安徽来安开过出租车,成家立业后,小日子过的还算殷实,自由恋爱结婚的小夫妻恩恩爱爱,活泼可爱的儿子茁壮成长。
     都说三十而立,但朱明感觉自己30多岁了,事业上却并没有成就感。虽然吃穿不愁,也有点积蓄,但是孩子一天天长大,生活开支日益增多,自己经济上的压力越来越大,身边的朋友们都在县城买了房子,有人还自己买了车,个个春风得意。得想法赚钱啊,这年头,有钱才是硬道理!
     “树挪死,人挪活”,为了挣大钱,朱明在县城新城区租了间门面房,继续经营粮油生意,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生意越做越红火,顺风顺水的生意使朱明对自己的经营信心倍增,跃跃欲试投资更赚钱的项目广开财路。
     期间正遇某朋友正寻求生产复合肥的生意合作伙伴,二人志同道合,立即行动,做起了大生意。由于资金不足,朱明通过各种渠道举债20多万元投入购买了生产设备。但是,大生意并未如期待的那样,带来滚滚财源,设备购买后,原先承诺投资的“外商”没有投资一分钱,其购买的生产设备都堆得生锈,成为废品了,也没有生产出一粒肥,朱明不仅赔光了多年的积蓄,东挪西借的20多万元也血本无归。发财的雪球未能如愿越滚越大,却筑起20多万元的债台,朱明茫然失措,随着债主们的有意无意的提起债务,仅靠粮油门市的经营,短期内真的还债无望。
     怎么才能“短平快”把债务给还上呢!
     “保险!”冥冥之中,朱明灵机一动。经常听有车的朋友说起自己不小心碰了车,就假造制造事故,让保险公司埋单。
     可不可以……?
     一个念头闪电般划过朱明的脑海。自己虽然没有车,但是可以投人寿险啊。能不能通过买人寿保险,然后制造个符合理赔条件的保险事故出来骗钱呢?
     朱明眼前突然一亮,觉得这是一条捷径,立即着手查找有关资料,“研究”保险骗钱的可行性,查阅了一些资料后,朱明发现通过保险骗钱还真的比较容易:现在保险行业竞争十分激烈,投保时保险公司审查不是很严;人寿险通常投保期限短,一般为一年周期;保费不高,但保险金额可达到十万元,甚至数十万元,而且也没有份数限制想投多少就投多少。
     经过精心谋划,朱明终于付诸行动。2008年3月9日,朱明来到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灌南支公司营业大厅,要求投保意外伤害险100万元。
     “您要投保多少?”美丽的柜台营业员惊得彷佛见到了外星人,要知道,业务员拼了命推销,也不容易签到什么大单子,现在居然主动送上门来个一百万!“三•八妇女节的好运也会延续吗?狠下心来使劲掐一下自己粉嫩的胳膊,很疼!确定真的不是在做梦,营业员耐心向朱明解释,现在经营的险种里面,一个人最多保额不得超过50万,目前新推出一种吉祥卡,每份可保10万,保费只需100元。

2009年11月26日 08点11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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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吧友 楼主

     找了两圈后,朱明再次来到县医院就诊,并办理了住院手续,四天以后办理了出院手续!伤口痊愈后,到县中医院司法鉴定中心委托鉴定,如愿拿到了其损伤构成七级残疾鉴定报告。
     10月31日,朱明持县医院相关住院病历复印件和鉴定报告,到中国人寿灌南支公司申请理赔,要求支付保险金5万元,同时向国泰人寿提出了20万元保险金的理赔申请。
     因为赔偿金额较大,灌南支公司将理赔案报市分公司审核批准。连云港市分公司在理赔调查阶段发现该案疑点甚多,一边加紧调查落实疑点,一边就理赔事宜按兵不动,观察朱明的反应。果然,急需用钱的朱明终于沉不住气,于2008年12月31日向灌南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决中国人寿灌南支公司支付保险金5万元。朱明的急躁更让连云港市支公司坚信朱明心里有鬼。一边申请灌南法院延期审理,一边向省保险行业协会求援,请求协助调查朱明有无在其他保险公司投保。省保险行业协会通过全省联网的保险信息平台,迅速掌握了朱明的所有投保情况,并牵头各保险公司专门为此案召开研讨会,研究该案的漏洞与破绽。保险公司尚未破案时,灌南法院再次安排开庭,保险公司不得已再次申请延期审理。朱明得知第二次开庭又被申请延期,感觉大事不妙,到灌南法院跟承办法官理论,发雷霆之怒:你们法院怎么回事啊,司法机关这么随便啊,三番五次安排开庭,却又推三阻四,出尔反尔,你们眼里还有法律的严肃性吗?法官耐心解释,好容易才让朱明平息下来,等待再次开庭的通知。
     保险公司通过研究朱明投保的虚假身份、只有一个手指损伤而没有伤及他手指、开过私人诊所懂得医学常识却在受伤后未精心保存断指争取及时治疗时间、在理赔调查期间沉不住气起诉等情况分析得出结论:朱明是蓄意制造保险事故骗取巨额保险金!于是向公安机关报案,请求立保险诈骗案件侦查。
     因为该案涉及金额巨大,公安机关非常重视,并逐级向市局、省厅汇报案情,省公安厅将该案为入督办大案,要求组织专案组迅速破案。
     2009年2月27日,侦查机关传讯朱明接受调查,起初,有过犯罪经历、具有一定反侦查经验的朱明还百般抵赖,声称自己没有蓄意诈骗,买巨额人寿保险,一是因为自己算过命,说自己本命年运气不好,会倒霉,因为自己前一个本命年因为嫖娼被单位辞退;二是乡医院刘某曾因殴打自己被行政拘留,后扬言要对其进行报复,害怕遭受不测,才投保的。但经过侦查机关的政策攻心,两天后朱明的心理防线终于被突破,交待了其蓄意骗保的犯罪事实。2009年6月11日,灌南县人民检察院以朱明涉嫌犯保险诈骗罪向灌南法院提起公诉。
     当庭翻供,经历二审一波三折终服判
     灌南法院受理案件后,觉得该案比较典型,且鉴于朱明认罪态度较好,案件审理过程中不会有什么意外情况,导致庭审过程不顺畅,决定将该案作为典型向市中院申请将该案入选连云港电视台“纪事”栏目节目,扩大司法宣传效果,还专门为朱明制定了法律援助律师,灌南县电视台征得法院同意也跟踪进行报道。
     2009年6月26日上午9时,灌南法院在该院科技法庭对朱明保险诈骗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后,令人意想不到的一幕发生了——朱明当庭翻供,声称公安机关诱供,自己并没有保险诈骗的故意,手指不是故意剁掉的,确实是失手受伤的,而且指控其25万诈骗金额没有依据,其仅起诉中国人寿灌南公司,南京国泰人寿其虽然提出了理赔申请,但该公司要求其提供菜刀和刀板证据时,其没有提供,相当于已经放弃了理赔申请。其辩护人为其作有罪辩护,辩护人作有罪辩护后,朱明也知自己无法狡赖,最后陈述时再次认罪,请求从宽处理。
     灌南法院对朱明保险诈骗案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舒某以非法获取保险金为目的,故意造成自己伤残,骗取保险金,已构成保险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舒某已向中国人寿灌南支公司和国泰人寿提出请求支付保险金人民币25万元的行为,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没有得逞,属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减轻处罚;对于其余保险公司的保险金额,因其故意制造保险事故仅为骗取保险金创造了条件,但并未提出理赔申请,尚未着手实施保险犯罪,依据刑法有关规定可不作为犯罪评价,而作为量刑因素考虑。灌南法院综合办案情节,于2009年7月10日,作出一审判决,以被告人朱明犯保险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一审宣判后,朱明以公安机关刑讯逼供、自己迫不得已作虚假供述、其并没有实施诈骗故意为由,于7月14日向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请求改判其无罪或发回灌南法院重审理。
     上诉期间,江苏卫视“南京零距离”栏目也对该案进行了报道。有那么多媒体跟进报道,也朱明感觉如果司法机关没有充分的把握,在当前新闻媒体如此发达的情况下,司法机关也会顾忌社会影响而控制案件的影响范围,自己的上诉也许真的改判无望。经过慎重考虑,在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判前,朱明申请撤回了上诉,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其撤诉申请符合规定,裁定准许其撤回诉讼,灌南法院判决立即生效。
     朱明本以为自己蓄意骗保做得天衣无缝,素不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聪明反被聪明误,偷鸡不成蚀把米,非但分文不得,还赔了2万多元的保费,最终还落得锒铛入狱。
     朱明保险诈骗案再次惊醒我们: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不义之财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到最后只能自己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不会落得好下场!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来源: 中国法院网 
2009年11月26日 08点11分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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