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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寂寞的城市中,已经没有你的存在了,现在的我只能用相片和录影带来回忆我们曾有过的快乐和甜蜜,明明已经答应了你不在哭泣,可是泪水还是忍不住的往下流,心——好痛!还记得以前,一到冬天我的手总是那么的凉,而你总是用你的双手来为我取暖,冬天又来了,可是你不在我的身边,我只能用咖啡的温度来为我取暖,我闭上眼,想象那是你的手,一边为我取暖一边问着我为什么不买手套,我说:“这一辈子,我都不会买手套,因为世上只有你的手最暖和,你总不能让我把你的手套在手上吧!”他笑着紧紧把我拥在怀里说:“我会的,这一辈子我都当你的手套”寒冷的冬天下着雪,可当时的我,什么也没有感觉到,只是傻傻的认为,幸福在我的身边而且永远不会离开我!从前的我们经常出去旅游,因为你说,要带着你的老婆一起看世界的美丽。当时的我因为你这样傻气的话逗着直乐,因为我知道,就算你带我到附近的公园走一圈,我也会很感动,因为只要和你在一起无论走到哪里,我都是幸福的!睁开眼睛,满室的寂寞与寒冷笼罩在我的身边,泪水就这样流了下来!回忆会给人带来快乐同样也会带来痛苦!我永远也不会忘,你是怎样离开我的!还记得,那也是个下着雪的日子,你打电话说要出来一起吃饭,而且还要给我一个很大的惊喜,只是我没有想到,老天也同样在那天给了我一个好大的惊喜......我坐在我们约定好的饭馆等着你,可是过了好久你都没有来,心没来由的痛了一下,我有种不好的预感,我快速的冲向街,当我慌张的站在马路上,看见对面的你拿着一大束玫瑰用力的朝我的方向挥手时,我才暗暗的松了一口气,笑着自己有多么的笨,你怎么会离开我呢!幸福与残酷的双向路口——就在你要走过马路的时候,一辆汽车把你撞倒了,你从他的车顶滚到车尾,时间就在那一刻停止了,这一刻原本冷漠的城市居然“动”了起来,只除了你和我,我不知道我是怎样来到你身边,我不知道为什么我看不清楚你的脸,是因为你脸上的血迹吗?不,我不要,我胡乱的用手擦你的脸,可是没有用,我还是看不清楚,难道是因为我吗?我也同样用手死劲的擦自己的眼,终于在那一瞬间,我清楚的看见了你,不是你的微笑的脸,而是一张带血的脸,你微微的睁开你的双眼,看着我的眼睛,用微弱的声音对我说:“知道吗 今天 其实是 想 向你 求婚的, 可是看来 我 终究不是那个 陪你到老的人 不过 我不后悔,你 一定要记住 要 幸福 不要哭 我会 痛”!心 ,真的好痛,就像是撕开一样的痛,即使已经过了好久,可是我知道这一辈子我都会记住这种感觉,虽然很难受,可这又和常不是一种思念呢!痛的越深,证明我的爱就对你有多深。手中的咖啡早已经冷掉了,手里的温度,又因为缺少最初的温暖,而变的很凉。夜,已经很深了!思念还在继续!本故事纯属虚构 如有类同纯属巧合
2004年12月02日 13点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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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来写去都好像在抄书,我的写作能力真的有待加强!看过的人请不要说“哇!写的什么呀!”呵呵 写的不好,不要见笑!
2004年12月02日 13点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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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心,无情,你真以为小说那么好写吗,当个作家,首先必须有大量的经验,否则,发发感慨(如同本人)还可以,至于小说,嘿嘿
2004年12月02日 14点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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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慢来,开始的时候总是会遇到阻碍....需要一点灵魂....
2004年12月03日 00点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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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嘿!我是小草的快乐,因为这台机子不能弄名字,所以这个也是我!这就是我的悲哀呀!没有谈过恋爱,哪里会知道什么东东是爱情,只能平空想象一下了,或许等我找到了爱,也许写出的文章就会好一些!啊!我的白马王子你在哪里呀!你的小草在等你........
2004年12月03日 01点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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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我可爱的小草,我就是你的白马王子呀!你忘了吗?我陪你一起吃饭的日子,一起去散步,一起在马路上大声吼叫.岁月的匆匆,阻挡不住我对你的思念.我一直都在你身边,呵护你,照顾你.因为你是我的小妹呀!各位,大家好,我是小草的好朋友,也希望成为你们的好朋友!
2004年12月03日 02点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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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托,我不是同性恋,拜托,请大家不要误会 ,我要的是王子不是水明儿!55555555本人小草也
2004年12月03日 02点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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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小草声明一下,开玩笑而已,不必当真!更何况,小女子已经找到了我自己的真心人了.哈哈
2004年12月03日 02点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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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楼主的帖子,我的心情竟是久久不能平复,正如老子所云:大音希声,大象希形.我现在终于明白我缺乏的是什么了,正是楼主那种对真理的执着追求和楼主那种对理想的艰苦实践所产生的厚重感.面对楼主的帖子,我震惊得几乎不能动弹了,楼主那种裂纸欲出的大手笔,竟使我忍不住一次次的翻开楼主的帖子,每看一次,赞赏之情就激长数分,我总在想,是否有神灵活在它灵秀的外表下,以至能使人三月不知肉味,使人有 余音穿梁,三日不绝的感受.楼主,你写得实在是太好了.我唯一能做的,就只有把这个帖子顶上去这件事了.
2004年12月03日 16点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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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的好啊!我在xx社区打滚这么多年,所谓阅人无数,就算没有见过猪走路,也总明白猪肉是啥味道的.一看到楼主的气势,我就觉得楼主同在社区里灌水的那帮小混蛋有着本质的差别,那忧郁的语调,那熟悉的签名,还有字里行间高屋建瓴的辞藻.没用的,楼主,就算你怎么换马甲都是没有用的,你的亿万拥戴者早已经把你认出来了,你一定就是传说中的最强id.自从社区改版之后,我就已经心灰意冷,对社区也没抱什么希望了,传说已经幻灭,神话已经终结,留在社区还有什么意思.没想到,没想到,今天可以再睹楼主的风范,我激动得忍不住就在屏幕前流下了眼泪.是啊,只要在楼主的带领下,社区就有希望了.我的内心再一次沸腾了,我胸腔里的血再一次燃烧了.楼主的几句话虽然简单,却概括扼要,一语道出了我们苦想多年的而不可得答案的几个重大问题的根本.楼主就好比社区的明灯,楼主就好比社区的方向,楼主就好比社区的栋梁.有楼主在,社区的明天必将更好!
2004年12月03日 16点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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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的贴子让我想起一首广东话的歌《留给最爱的说话》,经历相似,感受却有些不同。
2004年12月04日 14点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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