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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小伙伴:
我有几个问题需要请教下大家,谢谢:
1、近5年中有社保和个税缴纳主体不一致,主要原因是公司刚设立时,社保是第三方代缴,个税由公司缴纳,是否需要重新积累一致的三年?还是可以让公司出具情况说明(还需要代缴合同之类的)?
2、之前居住证积分申请已经调档来上海且没有补申请居住证之前的单位离职证明,居转户时是否还需要补?没有怎么办
2020年05月08日 01点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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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对方要有人力资源许可证,其次,看一下公司和代缴方是否有委托协议,如果是全公司的人都是三方代缴的,个税由自己公司缴纳,有委托协议可以认可。
2.离职证明的话,一般都是要外省的最后一份离职证明和在上海工作的所有离职证明,具体到每个区又不一样,有的区,外省离职证明也不要的,也不知道你说的这个办居住证前的离职证明是外省的还是上海的。具体的可以打电话问 长宁区的人才中心
2020年05月08日 02点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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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谢你的回复,关于部分代缴,直接让公司出个证明是否可以?还是必须相关资质和协议都提供?另外要是手续麻烦,可以要求扣除这段时间的社保吗? 关于离职证明,是毕业后在上海的第一家公司的。
2020年05月11日 06点05分
@scolahan 必须要有相关的资质,如果对方没有相应资质那就比较麻烦了。。。。。如果不符合那肯定是不认可的,不用你要求扣除时间,捂脸。
2020年05月11日 08点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