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阅文谈判,让我想到了水浒。
起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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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看楼主
level 7
飘渺祥云 楼主
顺便给你们看个好东西。我惊呆了。
2020年05月03日 12点05分 1
level 7
飘渺祥云 楼主
我甚至怀疑,换个合同,这个合同内容依然做效,你们怎么看?
2020年05月03日 12点05分 2
至少以后的合同不能这样,老合同我自己签的,我也看过,也觉得过分,但我觉得自己没法反抗,所以签了……我认栽……但新合同决不能更过分,这次我鼓起了勇气,希望能够反抗一下
2020年05月03日 15点05分
回复 OM小小默 :没有错,这就是我们的夙愿之一,竟然已经签了那就算了,但是下一本的优先权,合同一定要改过,就是不知道,改完之后的合同和第一次签的合同,会不会产生冲突和作废,毕竟这方面我太**了,不懂,两个不同的合同,那个为依据,真的不懂。合同法太难了。[泪]
2020年05月03日 15点05分
level 7
飘渺祥云 楼主
反正解除合同是没用了,依然是阅文的。人家就是这么牛逼。
2020年05月03日 12点05分 3
level 7

2020年05月03日 12点05分 4
level 8
确实,可能性很大。。很恶心。。
2020年05月03日 12点05分 7
所以,打官司解除合同都没用,我是彻底被阅文的操作惊呆了。这他么比聘请合同还恐怖,连解除合同都不行。
2020年05月03日 12点05分
@谁舞清弦 必须的,顶起来,要发出自己的声音。
2020年05月03日 13点05分
level 8
[吐]
2020年05月03日 12点05分 8
level 8
原来阅文全部都料到了
2020年05月03日 12点05分 9
说实话,我对谈判开始完全没有信心了。这种后门都留了,作者们又这么可能玩的过资本。只有靠国家,才能稳压他们一头。
2020年05月03日 13点05分
level 8
太恶心
[阴险]
2020年05月03日 13点05分 10
恶心他媽给恶心开门,恶心到家了。
2020年05月03日 15点05分
level 12
简直了,能搞出这种绝户合同,真不愧南山必胜客[阴险]
2020年05月03日 14点05分 13
这就是我怀疑天下霸唱不可能赢的根本原因。因为即使赢了官司,它的鬼吹灯还是属于阅文的,就是这么恐怖。
2020年05月03日 15点05分
level 11
所以是包身工
2020年05月03日 14点05分 14
level 2
《讨阅檄文》
唐诗,雄浑壮美、自由奔放。
宋词,浩然大观、恣意汪洋。
此,中华之文化瑰宝也。
虽千年倥偬,李杜诸贤尤震烁华夏,流芳百世。
未尝闻有宵小窃美名而冠者。
此昭昭天道,古今中外罔不臣服。
何焉?
盖谓之,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
然,大疫临世。
天道倾颓。
魑魅魍魉,蠢蠢而行,恬不知耻。
今有阅文者:
巧聘七百万,割韭八千亿!
携钜万嗜血之资,
专平台霸道之威,
横夺著作之权,
摧残问道之心,
暴嗜心血之利
恣行违法之约。
写手愤痛,民怨弥重。
三白奋臂,万网同声。
爰举义旗,以清阅文。
大神、扑街共讨之!
2020年05月03日 15点05分 15
雄起,加油顶起来。
2020年05月03日 15点05分
level 3
这种条文真的能生效吗?难道任何一份合同加这一句全都变成永久生效的了?
2020年05月03日 15点05分 17
目前来看合同法有个漏洞,那就是你签约了,你就是自愿,你就是知道合同里有这么个东西。而且霸王合同的定义没有标准,不是我们说霸王合同就是霸王合同,这很复杂的。反正阅文恶心到家了。
2020年05月03日 16点05分
你以为那群法务闲着没事儿写这句话只是恶心你一下?要不是楼主重点讲了一下,我也没发现居然能这么恶心。
2020年05月03日 16点05分
目前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020年05月03日 16点05分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五十六条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2020年05月03日 16点05分
level 11
太歹毒了,毫不留情[怒]
2020年05月03日 15点05分 18
这就是玩文字游戏的高手,所以谁能告诉我,谈判怎么赢[怒]
2020年05月03日 16点05分
level 1
第9条的内容我的解读 甲方只要认定乙方不符合要求,乙方就必须改,不改就违约,
就算违约,已经签下合同的作品,不管出于任何原因,都归甲方所有,
就算是甲方自身违约,如9.9条,作品还是甲方的
(而且只有这一条9.9对甲方有所影响,其余的任何一条条款.对甲方 没 有 任 何 实 质 损 失)
2020年05月03日 16点05分 19
没错,你说的一点都没错,这就是最恐怖的,一点活路都不给的霸王中的霸王条款。而且打官司赢了,作品都拿不回来,优先权依然阅文的。这是真的恶心。淦他媽
2020年05月03日 16点05分
level 7
飘渺祥云 楼主
1.无效合同具有违法性。一般来说本法所规定的无效合同都具违法性,它们大都违反了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损害了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例如,合同当事人非法买卖毒品、枪支等。无效合同的违法性表明此类合同不符合国家的意志和立法的目的,所以,对此类合同国家就应当实行干预,使其不发生效力,而不管当事人是否主张合同的效力。
2020年05月03日 16点05分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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