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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同学一天心血来潮想吃红烧鸡腿,自己跑到市场上买了几个生鸡腿想回家烧着吃,买完之后钱付了他让卖鸡腿的女的帮他剁一下,剁成一块一块的,就在剁的时候,那人把手给剁了,拇指掉了,那家人就不让我同学走,非要我同学赔钱才行,最后那人去医院了,这之情惊动了市场管理的,市场管理的报警了,那人的儿子和我同学去了派出所,现在好像还在里面呢,我不知道这钱应该不应该赔?谁帮忙说一下啊
2009年10月25日 10点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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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
因为 你买了他的东西 他可以选择不剁.
这是 义务性的. 而她剁了. 那是她自己不小心./
所以不要紧. 你反而可以勒索她.
2009年10月25日 10点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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