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vel 11
为了保持自己不想弃坑的心态,如果大家喜欢的话我会继续写下去,所以大家要顶哦!如果不顶的话,我只有~~~~~~~~
2005年11月10日 10点1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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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貌似这篇更有看头GANBADIEBY¤熊仔饼¤
2005年11月10日 11点1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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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凶~~~~~~~~555555555555555~~~~~~~
2005年11月10日 13点1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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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没所谓啊,这样才有看头啊,而且现代社会温柔的女孩子固然是好,但很多都觉得野蛮一点的人比较率真和容易相处[不是讨厌的人]我本人有时候也很野蛮和凶凶的~CC~
2005年11月10日 14点1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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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熊~~真理啊!!其实那位亲说的也不错啊!!我也认为自己写的野蛮了点~~~~~
2005年11月10日 14点1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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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我会写他的,也会让他幸福~~~~~~呵呵!~~~亲可以交个朋友吗?很期待的说~~~~~~~
2005年11月10日 14点1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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