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申】吧规
三少爷的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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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婷轩 楼主
2009年09月04日 07点09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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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婷轩 楼主
第16条 凡文章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贴吧管理人员有权不提前通知作者直接删除,并依照有关规定作相应处罚。情节严重者,贴吧有权对其做出关闭部分权限、暂停直至删除其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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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09月04日 07点09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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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婷轩 楼主
贴吧似乎也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治理了
吧里似乎有点水帖成灾的味道
所以在在下管理的这段时间,自会尽心尽力剔除水帖
但作为一个人没有无聊也是很郁闷的,因此每天会有一个专门侃“水”的帖子
这个帖子可能是我发,自然也肯能是吧友,这完全是随大家自己。
但希望来吧里的朋友都可以遵守吧规,毕竟删帖,你不爽,我也很头痛啊。
谢谢!!
2009年09月04日 07点09分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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