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vel 8
近日,黑龙江颁布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其中明文规定,“父母或者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早恋行为要进行批评、教育、制止和矫正”。一直来被视为“洪水猛兽” 的早恋,真的需要立法来严加禁止么?
不知大家有何感受。。可能黑龙江只是开个头。。迟点就轮到我们咯。。
2009年08月28日 11点08分
1
level 9
其实它只是说要制止。。又没说要把早恋的人扔到监狱里面去。。
条例应该算行政领域,而不是司法领域吧?
2009年08月28日 13点08分
8
level 8
我父母本来允许的、被这东西这么一整、他们意志不坚定了咋办?
2009年08月29日 01点08分
15
level 8
好个毛。。是甜蜜的力量、。。也是推动学习的力量之一呀。。说明黑龙江没看见恋爱的好处。。相恋的好处。。以前我们政治老师也有讲呢。。
就算要坐牢咱们也不能罢休- -||
哈哈哈。。有那么一点点意思。。
2009年08月29日 13点08分
18
level 5
囧 其实隐私没人想关 “见惯不会怪”。只是个人看法,没必要上纲上线的(……)
2009年08月29日 13点08分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