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士小叶和骑士小仙为了公主的决斗
叶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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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彼札 楼主

——乱谈《九月鹰飞》。
2009年08月27日 10点08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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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彼札 楼主
假如小仙君是代位继承,那么她跟叶君就没有那所谓的债权债务关系;那么——她为什么还要来那么一场“宿命的决斗”,即使是明知道自己要输呢?
女孩子因爱生恨,而且恨到故意输给他……说不通。
大家这么想,完全是被这个看似“雷同”的结尾给蒙骗了。
骑士有两位。
公主则是等在外面的琳君。
小仙从一开始,就是给琳照顾着的。她哭、她笑、她痴、她叹……一切全都是为了琳。琳的身材好,性情也温柔;可美中不足的是:她的眼光只在叶君身上。于是小仙想方设法地分开他俩。
她为什么去搅琳的婚礼?只因她在嫉妒!她恨,她恨不得叶君死;可她又怕叶君是那个爱德蒙,而琳是那个会殉情的美茜蒂丝,而她一时又找不着那样一个黑牢;直到琳发疯了。当然那是装疯;可是关心则乱,一向冷静睿智的小仙也上了当。若不是她太过爱琳,她又怎么会上当呢?她羞、她气;她看着琳,而琳却不看她。她知道再做什么设计都无益,一开始就应该跟叶开明明白白地决斗!——才不是为了那个被继承或者是被代位继承了的人(……),而是为了眼前这个女孩。
——你出去!
看官!试想当年的那一次决斗,不要说结果如何,只问这么一句:有人被从那小屋里赶出去么?——既然那么亲近的人,都不曾表示那样的关切,而小仙自也是知道的,出去的结果如何——那她为什么还要让琳出去?
女子对于自己的情敌,是要当了她的面、炫耀自己的胜利的。
为何小仙要让琳出去?
只为了公平起见?
不!小仙又不是某电影《边城浪子》里张智霖客串的小路同学,张口闭口“公平”,仿佛双方当事人都没有过错似的;她是有权任性的少女。
原因只有一个——琳并不是她的情敌。
让琳出去,是为了琳的安全。为了让她不受伤,身体上和精神上都尽量少受伤害;这一点,当年的李寻欢也好,上官金虹也好,都没有做到,因为他们并没有那样的感情——可是小仙有。
小仙有那种想保护琳、自己不惜牺牲的感情。

2009年08月27日 10点08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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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彼札 楼主
2009年08月27日 10点08分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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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彼札 楼主
首先说:假如小仙君行使的是代位继承权……?
很伤人的一句说,就算小仙君没有继承权,也不能证明说没有代位继承权呀!
起因是,觉得原著里她的设定太神奇了,神奇得不可思议;虽说非婚生子女享受的是跟婚生子女的同等待遇,但是得要举证才行。如果不是强人林阿姨用日子推出来的(事实证明她好像就是推出来的),那到底要怎么举证,才有人信?
除非她的长相简直跟某老板一模一样……(这也不是不可能的,哈哈,可怜我们天姿国色的小仙啊)
排除这个可能性,站在第一顺序的配偶、子女、父母,ms只有“子女”在原著里提到。所以小仙君说了:要是代位继承权呢?
——所谓代位继承权,就是子女在被继承人之前死掉的,由他的晚辈直系血亲……
大致上是这么个意思。
如果是这样,(反正也是名正言顺的继承权)那么小仙君跟叶同学之间PK的理由也就不存在了吧。
于是把叶君改为……
My God.
原来如此,所以四部Raind立马变成有凭有据的罗密欧与茱丽叶的PK史;而原著里小仙看着叶君不顺眼的唯一理由就是那个家伙在吃花生……
宿命大抵如此。
也难怪小仙君在原著里提到当年某老板跟某第三人的历史性的PK时,斩钉截铁的说“没有目击者”。其原因只能是那个目击者被变成了一个“物权的客体”遗忘在某个不知名的地方;而且并不是我们以前所以为的“灭口”,而是标准的复仇……
于是,小路同学,你太可惜了。
不过这是一个做主角的机会——既然主角不是你,那么也难怪叶同学的态度怎么那么暧昧不清。真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叶同学自己不去找人报仇的原因就是要防着别人找他报仇……
另外我们本可以COS那只罗密欧的小路同学,只能说句抱歉了。来世再做主角吧~

2009年08月27日 11点08分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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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彼札 楼主
5L是刚刚sh过的~
2009年08月27日 11点08分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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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彼札 楼主
接下来是一点点关于某君的评价,虽然有些不适合发到这里来了(笑)
首先是曾经,也是最近,写的for 某君的词:
水落如玉。雾生如絮。木叶黄,灼灼如炬。吹沙辞晨,带雨入暮。唯走一步,跟一步,待一步。
阴何处树?行何处宿?长亭灯,灯下有路。再逢着君,会不离去。是讲一句,听一句,回一句。
事实上写成这样,完全是不按规矩。可是也拼拼凑凑了好久。尤其喜欢最后一句。
最近重看原著到“十月初一,飞泉之下”那里,但还是没有看全。但是一直写的诗歌都跟那事件沾点边。主要是原著描写一个人——非主角的一个人——通常只在一两件事上用墨,例如上官飞同学是如何受表扬以至于之后两人是怎样被(?)嫉妒然后相继(??)死于非命(????)……总之某君的事迹,除了初出场的描写之外,大约是要首推(可以这么用词么?)那次的十月初一违约事件了。违约是小说中必不可少的,也更多地出现在主角身上,比如说之后叶君的当然违约——这两个违约毕竟不是一个性质,唉!所以说我们的叶君学的真是一成都不到……
提到某君的名句,先庆幸一下他的话并不多——然后就是那句复述的“今天有雾如何如何”,并那句被绛篡改成“不受恩惠也不受教育”(的确是应该给一个class!),与那句夹杂在虹语录里的“我没有听”,和那句仿拿破仑的有关“一百个死人和一个活人”的可比性,用来劝说厌世的年轻人,相当于后来小路的“你放心?”的——再有那个二十六还是二十九的计数,n多人都在用的“其实我还有一个秘密你不知道”,雨夜里的对话,被绛也引用的“你也有不忍的时候?”……
前提是已经很久没看原著了。
假如把那另一本书末尾的、受了严重感染的话也写上,或者是那据说是什么人续的《边城刀声》的虎头蛇尾——嗯,的确给人这个印象,因为那孩子实在是太能说了,简直就跟知道自己戏份不长了似的——的场景里摘出出处来,那就有趣了。记得看原著的时候不是按顺序看的,因此很茫然地不知道某君是谁(当时一直以为“上官金虹”是女的),可想而知,后来的印象也就更深。
不要再争执二十六还是二十九了吧!那不是留给人写学术报告用的,不是应该束之高阁、积满灰尘的。足够幸运也幸福的人,在世上实在是太少了。而今,终于遇上这么一个。
“穗流飞瀑里,叶落立木阴”。
和之前的“长亭晚上灯,色泽不一致”相比,简直是太美好的黄金时段。两个人,永远作为两个人出场,从一开始就有铺垫、有来由、有去处。说是放纵,也不为过;到了哪里,都有特权。不知是有了怎么样的经历,耗费了怎么样的青春,将同龄人所有的全都忽略去,才有了如今的幸福可言。
是啊,是幸福。最平淡也就是极幸福,多少人连望都不可望的,却已经踏踏实实、安安静静在走着了。一步一步地走着,全身心充满了理所当然,仿佛千年之前就已注定,而且还要这样走千年。
别人怎么想,当事人却是什么也不想。
太幸福,太想当然了,于是就得有个第三人来破坏。来拆成平均值,好警示后人,不要妄想有这样的奇遇。第三人的理由是救人,all right,就是现在说的正当防卫,比紧急避险的“当”还可以再过一点的——很好,正当防卫!被他救了的那个人表情也是一样的茫然,要不是他盲目地信这个救了他的人,甘愿当一个华生医生,而有点惋惜地叹了一句之外,我们的某君就可以面无表情地说完他那句名言以后大踏步地违约而去。
对了,是违约。
小云君跑去定的约,某君自己主动要参与的,以李先生这个第三人来做标的或者是客体——总之客体是很难的。主角嘛,之前有过多少经历了,如果轻轻松松就变成一具干脆利落的有体物往地上一横,那有的人不就拿不到稿费了么……
可是纵然是违约,也是那么地当然。让人不以为是违约,而顺理成章地看下去。一个考验,一个考试,一个投名状——一张问卷寄出去了,至少我们的李第三人和华生君是这么理解的,而且乐于旁观;应试的人于是就说了:你放着罢,祥林嫂!——于是祥林嫂大约就走了。
问题是某君并不像祥林嫂那样有复杂的经历。他准备了一份B卷,是用作补考用的;但是既然大家都违约,那补考的人也可以不来。
我到底在你心里,是个怎么样的人呢?
你在我看来又是怎么样的人?
看也看不透、想也想不通的人际关系,于是就不看不想,只用行动来表示。而行动是要有机会的。而这个机会已经来了。
想一想,这是多么幸运啊!
比起同一个作者的其他小说里被洗了手的配角(很少有这样的主角吧,除了杨过以外;而杨过甚至都不好找演员来演)们,当真是幸运了;就算是比起同一部小说里的其他配角,也要幸运许多:悲哀却已不能双手掩面哭泣的女人,因为亲戚而连小店都开不成、桌子也不能擦的老汉,为了表示自己“诚心的”意思表示、勉强侃侃而谈的苍白的少年……爱人失去了,生活失去了,家庭失去了;当真是男女老少都有,好一部描尽了人生百态的讽刺小说……
才怪。
这至少不是讽刺小说;因此幸运的人也就格外幸运。
有什么?没有什么?在外人看来,什么都没有。可是自己若不这样想,便是什么都有了。
像跳绳那样只用小臂和手腕来摇。人生也就是这样小小的范围。
眼光望不出去,也收不回来。并不是茫然地看世界,却好像茫然地让世界看。
没有承诺、无所谓违约……也不带感情。
那么眼光和声音里便不是一样的“痛苦”吧。失去了一个人,和承认自己的教育是多么失败,不是一样的痛苦吧。
那不是痛苦,是遗憾——
可是那当真是遗憾么?
要是遗憾,也是茫然的遗憾。既是影子,也是镜子;从中反射出一点什么来,各人看了,就有各人的品评。

2009年08月27日 11点08分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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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彼札 楼主
纯原创~
某君即是yxzcase在去年(!)8月29号发的帖子(的标题?)中的主角~
个人还是很喜欢小叶的,但是小叶喜欢的是小路……(闪走。)
2009年08月27日 11点08分 8
level 2
拉彼札 楼主
很抱歉~~~忘记了标题格式了~~~~~~泪~鞠躬~
我错了我错了我错了………………
啊啊
下次一定
改正
2009年08月27日 11点08分 9
level 4
= =|这年代盛产腐女
2009年08月27日 12点08分 10
level 14
当然你这纯粹是乱谈啦。用YY的眼光来看,嗯,我早就在想了,小仙和灵琳百合也许不错,我一向不喜欢百合,但是觉得她们两个百合起来很配,两个我都喜欢。
2009年08月27日 15点08分 11
level 0
oh my god. 其实LZ很有才叻 顶一个~
2009年08月27日 17点08分 12
level 2
拉彼札 楼主
回复:11楼
个人以为是有一点根据的(啊啊 自己说的乱谈 又怎么怨别人|||我错了……)
P.S.某小路同学又被成功地忽略掉了……
2009年08月28日 11点08分 13
level 14
没有忽略小路,很喜欢小路,我也喜欢看YY小叶和小路的,只是因为是古龙的作品,我腐不下去,觉得很失礼。[汗]
2009年08月29日 07点08分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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