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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小病门诊医药费补偿在全省率先实行门诊统筹,扩大“新农合”受益面。主要做法是:参合者的小病门诊费用,以镇为单位按参合总人数人均12元总量控制,超支的由镇卫生院、村卫生服务站按门诊服务量分摊。同时按参合总人数人均2元的标准,建立全县大额门诊基金,用于解决年度医药费超过1000元的大额门诊。门诊补偿,每次按门诊医药费30%给予补偿,每次最多补偿12元,每天限一次,每年度每户补偿总额人均不超过12元。五保护每人每年门诊最多补偿100元。2008年,我县共有22万户享受了门诊统筹补偿,补偿金额共计1100万元,占年筹资总额(9188.3万元)12%,以户为单位受益率达90%;2009年6月30日止,门诊统筹补偿支出共计327.27万元,占年筹资总额(9435.5万元)3.5%。
此项举措得到了卫生部和省卫生厅的充分肯定,09年已在全省推广我县做法。
2009年08月25日 15点0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