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传奇的朋友都来看一看!!!!!经典文:落日 和传奇有着惊人相似的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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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米客 楼主
转自中间色·玫瑰鸦片 [opium.bbs.xilu.com] by Nonsense第一章 第一次遇见他,是在一座破败的城门边。所谓城门,只剩下断壁残垣了。斑斑驳驳的石灰松松的附着在残破的砖块上,摇摇欲坠。我不关心这里是叫市还是叫镇。据我看,这里只是一段废墟、一段旧城门的尸体。 不过废墟也有废墟的价值。任何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人都可以沿着倾斜的断坡轻轻松松地走上去,站在上面眺望远方。假如它是一座完好的城门,没有相当的武力和装备是无法站在它的顶端的。 我正是醉心于这样的废墟。刚才一通狂扫,我自已都记不清PK掉了多少人。跟每天一样,今天的计划肯定已经超额完成了。我随便瞟了一眼已经看不出是多少位的钱数,又飞快地算了算收获的武器护具大概能卖多少钱,然后信步走到城门边。 每次我大规模地PK以后都会找一处空旷无人的地方独自静静地呆一会儿,看一眼落日再下线。 落日,是这个游戏的名字。 天气:阴。背景的天空显一片暗红色的灰调,给人一种郁结不开的感觉。每次我等待落日的时候,天空都是这种灰蒙蒙的颜色,太阳像个青白的吊死鬼一样挂在那里,衬得天地一片愁云惨淡。 我决不相信在我手下冤死或不冤死的亡魂会聚集成强大的怨念阴魂不散地跟着我。他们现在都应该在各个复活点挣扎着复活。其中的一些也许会选择离开。这是他们的自由。游戏就是游戏,输不起的话尽管不要来好了。我见多了,每天都有大批人黯然离去,每天也有大批人蜂拥着进来。 在这里我的名字叫菲菲鲁。很可爱很卡通的小姑娘的名字。可现在这样美丽的三个字却被染成一片血红,触目惊心地悬在那个一脸天真无邪的小女孩的头顶上。在游戏中,我是人见人怕的职业PKer。 当我百无聊赖悻悻地走下城墙时遇见了他。他的名字叫灯火阑珊,从衣着上看不出他的身份。也就是说,他的级别相当低。我只能辨认出一些高级别的角色,因为那才是我下手的目标。 城门边两个勉强够得上当我目标的剑客正在捉对厮杀――应该叫捉对PK。我不知道事情的起因,也不关心。在这个以男性玩家为主的游戏中,PK不需要理由。 两位剑客显然都已杀红了眼,否则,有经验的Pker是不会在有低级玩家在场的情况下还继续同级PK。原因很简单,有一些新手就像食腐动物,专等高手PK得两败俱伤之后捡尸体上的东西。 我静静地站在一边,注视着同样站在一边观战的灯火阑珊。作为我的目标他还远远不够格,可是待会儿只要他胆敢翻捡尸体,那他就破格升级了。我恨那些全身散发着腐味的家伙。 同每次一样,一位剑客倒地宣告了这次PK的结束。活下来的那个先是狂补了一通血,又急忙跑上去在尸体上搜刮一阵。等他忙完,站起来向着观战的我和灯火阑珊摇头晃脑地炫耀了一番。看得出他的精神因PK胜利而极度亢奋,就像一只刚刚吸过血的吸血鬼。 我心中冷笑着,正想离开,那吸血鬼突然对我叫了句:“hi,美女!小妞!……”后面的话里中和着轻慢和猥亵。这只猪!我一言不发地走过去,扬起手中的雨切。刷刷几声之后,脚边伏下了一具尸体。我弯下腰,从容地在他身上翻捡着,收获还算可以。只是我的心情极其不快,不是因为刚才那句脏话,在此地混久了再难听的脏话也不能扰乱我的情绪。对付它们只要拿刀当扫帚一样扫开就行。我在意的是旁边的目光。灯火阑珊的目光。 我烦躁起来。我只是在清扫垃圾,顺便拿走我应得的报酬。可是旁边那两道目光却搅得我平添出一种罪恶感。就像要急于甩开那两道目光一样,我迅速做完手中的事,头也不回地快步走开。不想频道中却跳出这样一句话―― 〔灯火阑珊〕一言不合就PK有意思吗? 停下脚步,他正朝着我追过来。我沉着脸回了一句―― 〔菲菲鲁〕再说一遍给我听听。 片刻,他回答了―― 〔灯火阑珊〕一言不合就PK有意思吗?你们这样是在玩游戏还是在被游戏玩? 
2004年11月21日 11点11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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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米客 楼主
*** 我执意不肯和灯火阑珊一起再去狼居胥,只是拖着他继续他的练功之旅。在游戏中,不练级或PK的话,剩下的就只有聊天了。一男一女最后能聊出什么结果,谁都清楚。我心里有个声音一直在说这样不行,别理他,甩掉他;可是菲菲鲁却还是执意跟他在一起。菲菲鲁似乎已经不再受我控制了。 这次的练级却不如上次那么愉快。帮他练级对我来说毫无意义,击败这种程度的怪物已经不能再给我增加任何经验值,我纯粹是学雷锋。而灯火阑珊对自己升级竟然还不如我热心,他毫无进取心,只想当个散淡闲人。现在的他只是在被我逼着练级。正当两人的关系渐渐陷入微妙的时候,一次在山洞中打死一只丑陋的妖怪,它身上竟掉出多达十只的天使之羽来。灯火阑珊赶紧跑过去捡起来,欢呼道原来这种东西身上掉天使之羽啊!他兴奋地对我说,只要凑足999只天使之羽,加上若干金线和珍珠,就能够编成一件极品的霓裳羽衣。只是眼下他的级别不够还做不出来,不过他保证说等到收齐999只天使之羽的时候,他一定就够级别了。 我也不由得动了心。对顶级玩家来说,搜寻极品装备比PK还要令人兴奋。混了这么久,我也只是在游戏主页上看到过一张霓裳羽衣的图片,游戏中却从来没见过。现在才知道原来做起来如此麻烦。这衣服穿上之后魅力声望加得最多,魅力一多就会减少被怪物攻击的次数。而我和所有的PKer一样,追求的只是最强的攻防。我一个红名Pker要它个魅力干什么?虽说如此,我还是当即决定帮他收集齐999只天使之羽。 这件意外的任务挽救了我们的练功之旅。灯火阑珊为了达到能够制做霓裳羽衣的级别,一反常态地刻苦用功。我们把这种怪物出没的地方全部搜了一遍,只要遇上,不由分说就打。羽毛收集的进度非常缓慢,首先不是每只这种怪物身上都会掉出羽毛,其次一只两只地收集,收到999只也是一个极其漫长的过程,况且我们不能老呆在一个地方打,灯火阑珊还得升级。 灯火阑珊不在的时候,我就跑到各城市的市场上去收购天使之羽。这个办法比什么都快。反正我身上的高级装备多,一出手有的是钱。大约在两周之后,我问灯火阑珊他的级数够了没有,他说级是刚刚够了,可是羽毛还差很多。我得意地告诉他天使之羽也差不多凑齐了,然后我把买来的三百多只羽毛一起交给他。灯火阑珊呆立良久,半晌没出声,最后对我说,明天晚上八点半,在狼居胥峰顶,一定要等他。说完就下了线。 我呆住了。我再也不能继续装傻扮愣下去。这话里面的意思很清楚,明天在狼居胥会发生什么事情,我却还不知道。
2004年11月21日 11点11分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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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米客 楼主
第五章 再次坐在狼居胥的顶峰,已经不知是多久以后的事情了。在路上我没有斩瓜切菜一样消灭拦路的大妖小怪,而是逃命般一路飞奔上了山。又是日暮时分,天空没有白天那么明亮耀眼,却异常温暖。我就这样一直坐着,什么也不干。柔和的背景音乐中不时传来一声鸟鸣虫唱,周围的一切都显得那样的包容,即使满身心的疲惫仍旧无法消除,却能触摸到一种宁静和安慰,就像倦鸟归巢的感觉。我果然还是属于这里。 猛然间“砰”的一声枪响硬闯了进来,从我身上升起一行血红的数字。那红色的数字注释着我所损失掉的血量。我起身回头,发现岩石背后不知何时已经挤满了人,黑压压的一片。我并不认识他们,我认识的只有枪口、剑锋、矛尖……无一例外全部指向我。显然这是有预谋的仇杀。我被偷袭了。 “小妹妹,在等谁啊?” “想怎么个死法?GG一定让你爽到死!” …… 像我这样的杀手被人设计偷袭并不意外,意外的是这么大一群算不上高手的喽罗怎么能够爬上这座令无数高手胆寒心裂的狼居胥峰顶。我一动不动,一边冷静地等待下文,一边用鼠标调用着这群乌合之众的资料。我相信他们应该是有帮派的。果然,他们全都来自一个叫“红名之狼”的帮派。人如其名,他们每个人头顶上的名字都是红色的。这是个清一色的杀手帮派。 我不记得跟这个“红名之狼”结下过什么梁子。不过也说不定,我杀人的时候根本不看他是哪帮哪派的。 又是“砰”的一声枪响,又一行血红的数字从我身体里冒了出来。我再也忍耐不住,往人群中直冲过去。反正已经无路可退,周围全都是敌人,朝哪个方向突围都是一样的。真没想到,刚才我一路逃上山顶,现在又要一路逃下去。可惜我现在面对的是人而不是怪物。怪物只在你入侵它的领地打扰他的安宁时才向你发起攻击。 无论我怎么左冲右突,却发现自己永远处在敌人的最中心。这些人的级别对我来说都不算高,他们手里握着的,也不过一些对我来说不足挂齿的凡兵俗铁。若是在平常,即使遇到这样的围攻,我仍有把握突出重围。可是今天不一样,一向跟我形影不离的那把削金断玉的宝刀雨切并不在我手里,我的武器只有一对空拳。尽管如此,敌人还是一片片地倒下。令我吃惊的是他们竟然不怕死,一排一排前赴后继着,踏着同伴的尸体,毫不间断地向我发动猛攻。那些死者也以最快的速度消失掉,为后来人腾出战斗空间。随着地面上的尸体越积越多,血红的数字也不断发从我的头顶升起,我的血在一段一段地流失。最要命的是我身上并没有带足够的血瓶。 我奋力战斗着,心中却在暗暗叹息,也许今天真的是在劫难逃。做了这么久的杀手,我竟然已经忘掉了被人杀死的感觉。我以为在这片江湖中我的对手已经寥若晨星,却忘掉了“万蚁蚀象”的古训。复习一下也不错,杀手是不可能享受安宁的。 血瓶用尽了,血还在一下又一下地流失着。没关系,既然他们不都怕死,我也不必在乎。只是一场游戏而已,输一场并不等于输掉全部,死去还可以复活,损失掉的无非是一点经验值和金钱。我会好好记住这群“红名之狼”的。 我继续拼命地向四周涌上来的敌人奋力挥动双拳,同时不住地估算着自己所剩不多的血量还能支撑多久。也许我死后不应该马上去复活,从他们的作战方式就可以想像出来,现在的复活点周围一定也拥着成堆的敌人,那些刚刚被我杀掉的敌人。 就在我的生命已经进入倒计时的读秒阶段时,有人大呼了一声“停!”话音未落,所有的人都收起了武器,尽管我的拳还没有那么快地收起。 人群中走出一个人。从他的衣着和武器来看,毫无疑问他就是这群狼的首领。他的头上同样顶着一行血红的名字――灯火阑珊,“红名之狼”的帮主。 他的出现本身已经足够让我吃惊。而我更吃惊的是:这四个字不该是红色的。 经过跟随我的两度历练,他已然跻身于高手之列,虽然与我还有一段距离。正是有他的一路押阵,这群虾兵蟹将才得以爬上山顶。 
2004年11月21日 11点11分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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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米客 楼主
第六章 “最近有什么新货?上次说的彩虹弓和龙骨战袍弄到了没有?” “你当我是军火贩子?我不玩了,什么都没有了!” “开什么玩笑?那你的刀呢?还有衣服?” “全部送了人。” “你疯了?”――听声音我觉得他才是疯了。“……你真的不玩了?” “还要说几遍?不玩了就是不玩了!” “那你那个ID还要不要?有164级了吧?我出三千块,看在哥们儿一场让给我吧。” “没了。我自杀了。” “啊~~~?” 电话那头垂头丧气的一声长叹弄得我哭笑不得。 三千块啊!菲菲鲁的身价竟然值这么多。我自己一个月的工钱才一千二呢,居然比我还高。如果她还在的话……突然间我意识到那天菲菲鲁的自杀完全是出于她自己的意愿,与我无关。她知道我根本不可能抵抗这三千块钱的诱惑。并不因为我有多么缺钱,从游戏中得到极品道具然后转手卖出,这本身就能给人一种极高的满足感。 挂了电话我却浑身发起痒来。如果菲菲鲁还在,我肯定不顾一切就上去了。幸好她已经没了。再一次我确信她是自己求死的。想到这里我不禁一阵心痛,就像让一个无辜的人背负了我的罪过一样。 无聊地晃了几分钟以后我发现自己已经跑到了落日论坛。置顶的一篇文章立刻吸引了我的视线。 *** 【这样的落日,我只能离开】  作者:lods 我玩落日已经有大半年了。在铺天盖地的网络游戏中选择它,是因为落日独有一股浩荡之气深深地吸引我。我们都是凡人,幸而可以借游戏圆一个英雄的梦。但是现在的落日,已经彻底变了色。我不说大家也知道,自从PK组织红名之狼出现之后,一切都变了。 游戏中当然少不了PK,但任何一款游戏都不会鼓励无原则的PK,很多游戏都对杀过人的红名玩家有惩罚措施。落日也一样,比如红名玩家不能够从商店买东西,死后经验值比别人掉得多。可是所有这些在红名之狼面前都显得不堪一击。他们以PK为荣,甚至以PK为生。他们进游戏就是在寻求PK。红名之狼的大多数成员级别并不高,他们靠的是成群结队的围攻。凡不是红名之狼的成员都是他们PK的对象。据透露,红名之狼每周都会出一份PK名单,针对不同级别的玩家派出不同级别、不同数量的红名之狼布置PK任务,事后按出力多少给予奖励。他们是在有组织有计划地杀人。以前这个服务器上有大小帮派40余个,现在只剩下6个。消失的帮派不是被灭门就是被并吞。令人费解的是系统组织的帮派大擂台――其实是一种合法化的PK,他们却从来不参加。 除了杀人,他们还垄断市场。摆摊时只要是被红名之狼看中的东西,必需按他们要求的价格卖给他们,否则就上PK名单。而他们提出的价格根本就是在抢劫。所有新人一登录服务器,马上就会有人邀请他们参加红名之狼;老玩家只有两条路可选择,要么加入,要么走人。加入红名之狼只有一个条件,40级以上必须杀人转为红名。 我敢说,落日中的红名之狼,已经具备了某种黑社会的性质:杀人越货、排除异己、欺行霸市、任用私刑。如不制止,用不了多久,本服务器上就只会剩下单一的组织――红名之狼,所有的玩家都是其成员,必需服从红名之狼的管理,遵守他们制定的游戏规则。不过到那时,他们又去PK谁呢? 可惜我等不到看好戏的那一天了。刚才说过,老玩家只有两种选择,我选择离开。我也曾经和朋友一起与红名之狼抗争过,可惜失败了,我本人已经连续数周上了PK名单,他们扬言要杀到我自杀为止。如他们所愿今天我自杀了。有几个和我一起战斗过的朋友现在则变成了红名之狼。我不怪他们。走之前我只说一句话:我不是英雄,但我期待英雄出现,扫平红名之狼,还我一个正义的落日。 *** 看完上面的帖子,我只觉得呼吸有些沉重。这是菲菲鲁自杀以后,我第一次回论坛。我不知道自己想看什么,而现在所看到的,则是一些我难以承受的东西。 如果我的猜测没有错的话,第一个死在红名之狼手下的应该是菲菲鲁。我以为菲菲鲁一死,一切都会结束,万没料到这恰恰是一切的开始。 
2004年11月21日 11点11分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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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米客 楼主
第十章 伴随着红名之狼的日益嚣张和强大,论坛上的讨伐之声也一天比一天强烈。红名之狼所在的服务器是落日最早的服务器之一,新老玩家最多,这些玩家也占据了论坛的半壁江山。论坛逐渐发展成为众玩家对红名之狼进行口诛笔伐的战场。与游戏中正好相反,在这片不闻刀剑之声的战场上,讨伐者占了绝对上风。论坛上帖得满满的都是红名之狼的罪状,桩桩件件,历历在目,罄竹难书。当然那些笔墨英雄们也很讲究战斗策略,几乎没有人留下游戏中的真实ID。红名之狼方面则对铺天盖地的讨逆檄文置之不理,头面人物一个也不出场,只有几个刚开杀戒的新人探出头来发出几声怪笑和恐吓。 这样狂轰滥炸了一通之后,红名之狼却在游戏中继续嚣张并扩张着,PK名单仍旧一批一批地准时发出,毫无收敛之意。许多人涨得满满的正义感和英雄气都跟放置已久的气球一样悄悄地消了气,转而把怒火发泄在游戏运营商身上。他们认为正是游戏运营商的姑息养奸才使得红名之狼越坐越大,变成现在的一大毒瘤。红名之狼跟GM相互勾结,游戏商借着红名之狼的PK可以卖出更多的点卡,故意把游戏往一条邪恶的道路上引;加上对服务质量和游戏中众多bug的不满,几股怒气一掺和,得出的结论就是运营商就是红名之狼背后的大BOSS。对此红名之狼仍旧不置一词,仿佛不关己事一般。 我无从知道这种装聋作哑不闻不问的对策是否出自于灯火阑珊,不过这的确是对付口诛笔伐最好的办法。秀才造反,十年不成,几张帖子是杀不死人的,有本事进游戏抄家伙上呀。夫战,勇气也。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现在对方的头两通鼓已经敲过,全都放了空哑了火,现在骂游戏商只是最后的第三通鼓,看似找到了新的发泄目标,掀起了一阵小高潮,其实已是尾声了。果然,这轮骂战持续的时间更短,不出一星期就已渐无声息。红名之狼不费一兵一卒,兵不血刃就大获全胜。帮中好舞文弄墨的、好灌水的、好起哄的那些人早已忍耐多时,此时终于按捺不住,跳将出来,顷刻间覆手为雨,论坛一下子沦落成了狼窝。他们在坛子上呼朋唤友,长篇大论地帖PK大法、跟踪大法、围殴大法、嫁祸大法,毫不留情地嘲笑那些藏头露尾的勇士。甚至得意忘形地公然叫嚣着要去攻占别的服务器,把全落日都统一成红名之狼的天下。 *** 事情往往坏就坏在快要成的时候。对这场骂战,其他服务器上的玩家原本只是作壁上观,可这一来,仿佛平静的热油锅里注进了一瓢冷水,登时炸了锅。红名之狼的恶行早已天下皆知,许多人为了躲开他们逃到了别的服务器。可是眼下狼群又要侵犯他们新的家园,践踏他们新的人生;红名之狼这回可失算了,古言道穷寇莫追,这些流亡的难民就像传播出去的火种,迅速在其他服务器的玩家中点燃了反抗红名之狼的熊熊火焰。如果说红名之狼从当初毫不起眼的流氓小帮派发展到今天,是因为老虎都在打盹,那么现在其他各大服务器的龙虎英雄们可都精神抖擞、虎目圆睁,时刻准备着给他们以迎头痛击。 战火仍是从论坛烧起的。十几个服务器的玩家一齐出动,人人喊打,红名之狼百战百胜的群殴大法彻底失效。这一轮的讨伐声浪不比住日,大有不达目的誓不罢休之势,看来他们是要来真的了。不久论坛上出现了一份签名请愿的帖子,声称如果游戏商继续姑息养奸、不铲除游戏中的恶势力、任由红名之狼践踏游戏,他们就要一起离开落日,让游戏商去喝西北风。这份请愿书一经帖出,马上得到广泛支持,签名的跟帖每天以十页以上的速度发展着。打狼派这次倒没有整天挂在坛子上声嘶力竭地骂战,也不再历数红名之狼的罪状,他们只是默默地签着名。这份请愿书就像一片悬在游戏商头顶上的乌云,在无声无息中越积越厚,越压越低,不间断地给游戏商施加压力。 半个月后,游戏主页上出了公告,宣布为了维护正常的游戏秩序,给众多玩家一个健康的游戏环境,惩罚无故PK,决定于X月X日X时起对游戏进行调整。首先是红名成员超过若干人的帮派不得占领总坛;第二,红名玩家升级所需的经验值调整为蓝名玩家的三倍,死后损失掉的经验值也是蓝名玩家的三倍;蓝名杀红名涨经验,红名杀蓝名掉经验;第三,游戏中新设寺庙,红名玩家可以通过一段时间的坐禅,逐渐恢复为蓝名。 
2004年11月21日 11点11分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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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米客 楼主
在我们这样的国家里,政策的威力是无穷的。就在一天前,想要在游戏中撼动红名之狼还像是在痴人说梦,可是经过运营商弹指一挥间的小小调整,人人都知道红名之狼这下完蛋了。失去总坛意味着失去了帮派安身立命的根据地,失去了存身的屏障。总坛中起保护作用的护坛兽立马倒戈,见人就杀。逃出总坛的成员们像一只只孤独的狼,在外界的风雨中挣扎飘荡。而那些曾经被红名之狼逼得背井离乡的难民们则纷纷回来,加入到剿灭红名之狼的战斗中去。他们在突然之间变得空前团结。以前正因为他们是一盘散沙,所以才被各个击破,逼到无立足之地的。现在,一切都颠倒了,过去是红名追着蓝名杀,现在是蓝名追着红名杀。反正杀了红名也不会使自己变成红名,蓝名勇士永远都是纯洁的、勇敢的、善良的、可爱的,正义永远与他们同在。以前被人追杀得心惊肉跳,现在才知道杀人的感觉原来这么过瘾这么爽。不仅是红名之狼的成员,就连普通的红名玩家也成了他们追杀的对象。红名们被追得无路可逃,纷纷躲进新开的寺庙。 不得不承认游戏商的这一手够毒,如同釜底抽薪,彻底摧毁了红名之狼的战斗力。一个红名要“坐”成蓝名最少得花上好几个月的游戏时间,这期间纯粹是白费点数,什么也不能做。可是如果舍不得废掉人物的话,也只好去坐禅了。不出两天,寺庙竟变然成了红名之狼新的大本营,过半数的成员都挤了进去。以西门吹泡泡等几个原头面人物为首,每天都有大批帮会成员宣布退会,他们一面破口大骂游戏商都TMD不是东西、什么破游戏越改越烂,一面一动不动地坐在寺庙里对着佛陀忏悔,乞求重新做人。 *** 我在总坛大门外找了灯火阑珊。他正在跟几个蓝名勇士捉迷藏,围着总坛旁边的大树乱窜。在这样乱糟糟的时候,事先又并无联系,能够找到他确实出乎我的意料。他在几乎无暇喘息的情况下看到了我,还悠哉游哉地跟我打了个招呼。 〔灯火阑珊〕Hi! 〔时空机器〕你好。 〔灯火阑珊〕一点也不好,报应来了吧?^ ^ 〔时空机器〕^ ^ 我笑过之后就给动手为他加血,因为我是药师。旁边的蓝名勇士叫了起来:“还有一个!TMD真是不知道死!” “我靠,这小子是个蓝名!” “小杂碎给我滚,老子烦了连蓝名也杀!” 我没理他们,他们也就敢这么吓唬两句,没人真敢杀我。因为我是红名之狼成员,这几天虽然走到哪里被人唾骂到哪里,可是反倒没人来杀我。谁都怕在这个时候变成红名。 灯火阑珊哈哈一笑:“老子不陪你们玩了,走吧。” 最后那句“走吧”是对我说的。 说走却没地方可去,蓝名勇士还堵在那里呢。灯火阑珊只能领着我逃进总坛。 总坛现在不属于任何一个帮派,已经变成了一个普通的地方,不普通的是里面的护坛兽,级别稍低的玩家一碰就死,不进行大规模组队就根本打不过,所以暂时还没有什么人进来。往这里面逃命实在是饮鸩止渴。 〔灯火阑珊〕你在干什么呢? 〔时空机器〕你又在干什么? 〔灯火阑珊〕我在等你。 〔时空机器〕开玩笑??? 〔灯火阑珊〕我知道你会来找我的,所以一直在门口等。 〔时空机器〕那为什么不密我? 〔灯火阑珊〕我一密你肯定就不来了。^ ^ 〔时空机器〕瞎说。你老婆呢? 〔灯火阑珊〕走了。她说已经伤心透了,再也不玩了。走之前把所有的钱和药都给了我。 〔时空机器〕倒有几分情义。 〔灯火阑珊〕得了吧,全落日就你一个人对我还有点情义。 我哭笑不得。一只神兽窜了出来,灯火阑珊替我挡了一下,示意我躲到柱子后面去。 〔灯火阑珊〕你怎么还没退会?你一个人也没杀过顶着个红名之狼干什么?招骂啊? 〔时空机器〕没顾上。 〔灯火阑珊〕你这人真怪。现在几级了? 〔时空机器〕86。 〔灯火阑珊〕倒~~~~~厉害! 〔时空机器〕别厉害了,你有什么打算? 〔灯火阑珊〕没有。今天再见不到你的话我就走了。 〔时空机器〕不玩了? 〔灯火阑珊〕也可以说是。我要去一个地方,再也不下来,天天站在那里看落日。 我心中一动。如果今天碰不到他的话,我也想试试回狼居胥峰。我拼命练级就是为了这个。 〔灯火阑珊〕我现在一败涂地了,你觉得是罪有应得吧? 〔时空机器〕你自己觉得呢? 〔灯火阑珊〕切,指望从你嘴里听句好话简直是做梦。谢谢你来看我,我把你开除了吧,以后你就不是红名之狼了,出去可以堂堂正正地做大侠。我早就知道你会成为高手的。 〔时空机器〕我还不想退呢。你要退吗? 〔灯火阑珊〕我退不退有什么不一样,我反正要去隐居了。你为什么不退?想以身殉会啊? 〔时空机器〕殉个屁的会!我只觉得没那个必要,我是红名之狼可并不代表我就是坏蛋。 〔灯火阑珊〕现在红名之狼就等于是坏蛋。 〔时空机器〕以前是,现在不是,现在是受害者。你知不知道外面那些蓝名都在些干什么? 〔灯火阑珊〕知道。蓝名之狼。^ ^ 〔时空机器〕还不如你们呢。先不谈卑鄙不卑鄙,你们至少是凭自己的双手打下的江山,可他们完全是靠改游戏偷来的天下。 〔灯火阑珊〕我也没想到会变成这样,原本想死在英雄的长剑之下,现在只有看着这帮小人猖狂,真TM不甘心。
2004年11月21日 11点11分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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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米客 楼主
〔时空机器〕不要逃,不要让那些信赖过你的人失望,也不要让那些死在你手里的人失望。你不是想要个痛痛快快的死吗? 威虎厅的人马又逼到了眼前。 〔灯火阑珊〕好,我们复活点见! *** 等我从复活点钻出来的时候才发现自己已经变成了红名。这是没有办法的事。这次的红名反而让我有几分得意,至少我没有白死,还拉了几个垫背的。这回可好,前门赶走了狼,后门迎来了虎。我倒想看看游戏商还要怎么折腾,那些蓝名勇士又会作何感想。 把游戏弄得一团糟的决不仅仅是某一个帮派或某几个网络流氓。指望借游戏商的上帝之手来维持良好的游戏秩序是最懦弱和不切实际的。 我在复活点等了大约十分钟,其间有好几个威虎厅的人也从复活点钻出来,其中的两个人还追着我杀,第一个被我躲过去了,第二个则被我干净利落地杀掉了。灯火阑珊也总算从复活点钻了出来。 〔灯火阑珊〕痛快痛快,杀得痛快,死得也痛快。我最后还预祝他们攻坛成功呢。 〔时空机器〕好! 他面对我站了一会儿,忽然说道: 〔灯火阑珊〕真可惜。 我想他指的是我的红名。 〔时空机器〕没事,不是还有寺庙吗? 〔灯火阑珊〕那也可惜。 〔时空机器〕一点都不可惜,就算没有寺庙也不可惜。 我不想变红名,但我不怕变红名。我决不会被任何东西牵住手脚。至于那个可笑的寺庙,我是不会去的。很多东西正是因为不能从头来过才显得弥足珍贵。在以前,变成红名需要很大的决心和勇气,每个人都明白自己踏上的是一条不归路。而现在,红蓝名之间的转换如同儿戏。我敢断言,寺庙一开,游戏中的PK只会更多。 就在复活点上,灯火阑珊解散了红名之狼。 〔灯火阑珊〕现在真是无债一身轻啊。 *** “跟我去狼居胥峰吧。” 看到这句话的时候,我的心脏都要从嘴里跳了出来。太好了,去他妈的江湖风雨、去他妈的是非恩仇,闹来闹去全都是一帮疯子白痴神经病,全都给我闪边去。虽然凭我自己现在的实力还不足以登上峰顶,可是有灯火阑珊在呀。那一天和他并排站在峰顶看到的日落,是印在我心中最美的风景。狼居胥峰,落日中唯一的一片净土,我无法忘怀的地方。就是为了再看一眼那个地方我才会回来,那里是我的家。 我们回城买了大量的水果和药瓶。城里虽然不允许PK,可是就有那么一群人从城里开始就一直跟踪我们,一出城门就抄着家伙招呼上来。不过灯火阑珊加上我也不是菜鸟,我们联手很快就打发掉了第一拨嗡嗡乱叫的苍蝇。可是还没算完,现在的落日中到处都是正义之士,天罗地网,防不胜防。马上又一拨人向我们追过来。 〔灯火阑珊〕你还有兴趣打吗? 〔时空机器〕算了,开溜! 〔灯火阑珊〕你不是不喜欢逃跑吗? 〔时空机器〕此一时也彼一时也。现在赶路要紧,理他们呢! 看来灯火阑珊也正有此意,我一说开溜,他立马抢先窜出去老远。跑出去了似乎又觉得不好意思,站定下来边等我边说: 〔灯火阑珊〕你这人真有意思,说打也是你,说逃也是你,拿我开涮哪?我为什么要听你的?^^ 〔时空机器〕哈,想打就打,想逃就逃。对着前老大发号施令的感觉真TM爽。 〔灯火阑珊〕你丫几时把我当过老大! 再也找不到比这更快乐的逃命了,我们在向狼居胥飞奔。这些日子以来,所有郁结在心中挥之不去的烦恼都随着耳旁掠过的阵阵风声,被抛弃在我们经过的路上,抛弃在我再也不会回头看上一眼的脑后。在这一刻,我不是菲菲鲁,也不是时空机器,甚至不是游戏玩家,我只是一个奔跑在回家归途上的快乐的人。人的一生中一定会找到一个洗尽尘埃荡涤心灵的地方,尽管我的那个地方只是游戏中的一座山峰。 我终于可以无牵无挂地离开这个游戏,只要能再看一眼那落日照亮的壮丽天空。在那里,灯火阑珊也应该可以得到最终的解脱。 一直以来,我都在考虑要不要找个合适的机会告诉他我曾经是菲菲鲁,但是那个时机一直没有到来。现在,我决定彻底放弃这个念头。网上游戏中的萍水相逢,我是谁,或者我曾经是谁,都无所谓。我们将一起在狼居胥峰顶看最后的日落,然后挥挥手,永远地说声再见。人生中的一段小小轮回终于要走到圆满的尽头。 
2004年11月21日 11点11分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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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米客 楼主
第十九章 “一、二、三、倒!” 踏着我嘴里的节拍,从墙角处刚一冒头的一名反恐精英应声砰然倒地。又是一枪爆头。几个了?我记不清。我的ID叫“一下打死七个”。小时候看过的童话,一个小裁缝拍死了七只苍蝇,在身上缝了个布条,上书“一下打死七个”大字,别人都以为他一下打死七个人,吓得望风而逃,小裁缝也成了轰动全国的大英雄。 不过现在,在这个服务器上,我拍死的可不是七只小苍蝇。而且别说是七个,再这么下去,七后面加个零也是早晚的事。我没有参加任何战队,只是一个独来独往穷凶极恶的恐怖分子。虽然刚来才不到一天,可是由于战绩太过骇人听闻,不少反恐精英已经开始注意到我的存在,对我的包围圈正在从四面收拢。这个正合我意,我现在最需要的就是大开杀戒。 我朝桥边慢慢移动着,手里的AK-47直指着桥头的一名傻头傻脑的反恐精英,而桥下的一块大石后面,另一名精英正举枪悄悄瞄准了我。 我心里冷笑一声,以为蹲在石头后面我就看不见你了?看样子他满有把握的,可我更有把握,一切尽在计算中:等他子弹射出露出半身的瞬间,先一枪爆掉桥上那个,然后枪口以40度角顺势一拖,三发子弹内解决掉下面这个。他动手了,就是现在! 他的动作对我来说就像慢镜头般一清二楚。手指的轻轻扣动、子弹破膛而出、空气中划过的轨道、子弹直指的目标……太简单了!我略微侧了侧身,使身体恰恰让出子弹的飞行路线。与此同时,我的手指也准备开始动作。 就在这时,一直稳稳飞行的子弹突然发生了轻微的位移。虽然以它的速度,肉眼根本看不出丝毫异常,可是对我来说,这毫厘之间的位移却如同惊雷一般。即使是我,也无法再作出另一次躲闪,子弹直接射进了我的左肩。 我能做的只有迅速逃离。 *** 我躲在墙后喘息着。刚才的惊魂一刻还在脑中不断重演。这不可能!现在的我比任何时候都要明白“万物都是数”的道理。一切都是可计算的,我只是领先一步知道了计算结果而已。可是这次,计算结果却发生了变化。那粒子弹居然会自己偏离方向…… “你玩得太过了哦!”身后突然响起这样的声音。一名跟我同样装束的恐怖分子正悠然地背靠着墙壁看着我。 这句语调十分平缓的话对我的冲击丝毫不亚于刚才那粒子弹。我像只充满戒备的猫一样条件反射般跳了起来。 他的ID叫drawner。 他的眼神似笑非笑。 我猛醒过来,愤怒地瞪着他:“刚才是你?!” 他仍旧不紧不慢地说:“是我。给你句忠告,离开这个服务器。CS不是只此一家,而你在这里已经混不下去了,除非你换个ID。” 我没说话,只是继续瞪着他。 他全然不把我的愤怒放在眼里,继续悠哉游哉地说:“第二句忠告:上哪儿都别撒野,老老实实遵守游戏规则,别当自己是上帝。” 我突然明白了他在说什么。原来如此。我在心中叹息一声,顺着墙壁滑坐下去。“对不起,我是新来的。” “一眼就看得出来。刚来的时候都有点儿,更年期似的,好像全世界都欠了他一样。时间长了就好了。这里其实跟别处没有什么不同,我们本身也没什么不一样。现在这样也不错,至少对我来说比以前好。说句大实话,走到这一步都是我们自找的。” 我沉默了。 “你现在未必听得进去,不管上哪儿都需要一个适应过程。我们能够呆在这里也算一大幸事。你最好去四处逛一逛,别老想着发泄。只记住一点,不要随意破坏规则,搞砸了没地方呆的可是我们自己,到时候还能上哪儿去我可不知道。” 这话对我来说如同醍醐灌顶一般,刚才还狂暴不已的心突然间静了下来。我低着头站起来,身份和装束已经变成了警方,头顶上的ID也换成了低调的net_ant。我对他说了声:“谢谢,我知道了,我这就走。再见。” “这就对了,我喜欢明白事理的孩子。第三句忠告,不要由着性子到处乱窜,很容易迷路的。” 离开那个服务器的时候我回头看了一眼。Drawner又投入到了战斗中。他的表现在其他玩家中间毫不突出,他就这样乐在其中。他几岁?来这里多久了?又为什么会在这里?“Drawner”这个ID背后的数据中看不出任何蛛丝马迹,总有一些东西是不可能被DATA记录下来的。算了,探究这些已经没有意义。现在的他也许就是他的全部。 
2004年11月21日 11点11分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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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米客 楼主
本人超推荐这篇文,同时也希望能有喜欢的朋友
2004年11月21日 11点11分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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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米客 楼主
55555~~~~偶好伤心,都没有人有耐心看完第一章吗?
2004年11月24日 13点11分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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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沉溺于网络中的朋友都看看!不管它是真是假。
2004年11月24日 16点11分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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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完这章了!
2004年11月24日 17点11分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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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米客 楼主
说说对这篇文的看法呀~~~~~~
2004年11月26日 07点11分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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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米客 楼主
哎~!~~~看来这里的人不大喜欢看文呢~~~~~
2004年12月04日 03点12分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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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米客 楼主
不过偶还是很希望有人能顶一下呢~~~`
2004年12月09日 13点12分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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咪咪,你没戏了,都没什么人理你哎,现在是零晨2点,我终于是看完你的帖子了,,,,我要发表一下我的感想,,,,:靠,我狂吐血啊,你什么意思啊?你是宣传BL精神还是发扬远离网络游戏的崇高思想啊??我真是搞不懂哎,,,,你找这么长的稿子很累的吧,你家的破机子网速又慢,发的时候一定浪费你不少时间吧?真佩服你呢!~!~!~!~看你这么辛苦,我会努力帮你顶的.......呵呵
2004年12月11日 18点12分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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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顶你
2004年12月12日 14点12分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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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顶!~!~!~
2004年12月12日 14点12分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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