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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工商局采取三项措施,积极开展农村家电、摩托车等商品市场整治,严格监管家电、摩托车送货下乡活动。一是突出重点,加强监管。加大对城乡集贸市场和家电经营商店的市场巡查力度,重点检查经营者销售的家电来源是否合法,是否为废旧家电翻新,质量是否合格,经营行为是否规范,严防以送货下乡等名义经销假冒商品,对以“家电下乡”名义开展经营活动的企业和个人,对其经营主体资格、经营的家电是否加贴家电下乡标贴进行监督检查,对虚假“家电下乡”销售假冒伪劣家电的企业和个人按有关规定从严从重处罚,依法严厉打击坑农害农的违法行为。二是开展消费教育。利用农民赶集日设立宣传咨询台,散发宣传单,积极帮助农民消费者识别家电下乡标识,引导农民消费者到家电下乡指定网点去购买。宣传家电挑选、使用常识,促进消费者提高识别假冒伪劣家电的能力。三是切实保护农民消费者权益,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的作用,健全消费者咨询和申诉、举报的受理、查办、反馈等制度,认真受理和依法处理消费者对下乡家电产品的申诉举报,及时公布消费提示和警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确保国家支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2009年08月21日 13点0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