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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幕e1 楼主
想问问公司下属的生产分厂算不算用人单位?有没有用工主体资格。
我的合同是和公司签的,合同明确约定我在哪个部门。公司按生产任务分为几个分厂,分厂里面又细分为几个部门,我在其中一个上班,几个月前分厂内部调整把我调去另一个部门,未上报公司,公司也没有跟我协商。请问分厂有没有权利自己这么做?按劳动合同法来说这已经属于口头更改了劳动合同,如果分厂自己没有用工主体资格,那这个口头更改的合同是否算无效更改?
2019年09月12日 08点09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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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谁签的合同就仲裁谁
2019年09月12日 11点09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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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要看他调岗的理由是什么
2019年09月13日 09点09分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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