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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涯时空』 【书生空谈】酒醉飙车致死当以故意杀人罪论处
作者:两江书生 提交日期:2009-8-5 16:16:00 访问:55490 回复:433
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news/1/137605.shtml 据浙江新闻网的报道,胡斌案一审判决后半个月不到,有着“人间天堂”美誉的杭州再一次发生了惨绝人寰的飙车事件:8月4日21时25分左右,在杭州莫干山路浙江电视台门口,杭州首条被称为爱心斑马线的旁边发生一起车祸,一辆保时捷卡宴越野车(浙A892E9)将一名女子撞出30多米远,该女子经浙江省新华医院抢救无效于22时40分许死亡。
交通违法成本的低廉已经让马路杀手多了一份漠视、潇洒、随意,酒醉飙车致死人与故意杀人有何区别,可怜一个美丽的少女,就成了车下之鬼,只不过没有死在刀下,没有死在其他的器具之下,所以他的“仇人”可以从容的活着。
从交通事故的统计情况看,酒后驾车特别是醉酒驾车造成的交通事故是首要原因,为此,新道路交通安全法把醉酒驾车的惩罚力度加大了,但是,这些规定还是太轻了,约束不了显摆的这些公子哥儿的脾气,中国人身子进入汽车社会,思想似乎还没有把车子当坐骑,而是当了显摆的工具,既然如此,加大违法成本就是立法不得不考虑的事情了,不然,这些酒后驾车的人与拿着刀子在街上追杀无辜群众有何区别。在美国,酒后驾车一经查实,即上铐逮捕,并列入个人档案记录。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超过0.1%,则以醉酒驾车论处,有的州将醉酒驾车视为“蓄意谋杀”定罪。在瑞典、澳大利亚、日本、丹麦、法国、瑞士等国,对于酒后驾车一般都是终身吊销驾照,甚至判处监禁。
走在路上,我现在强烈的感到不安全,对于这些一再醉酒飙车找感觉的,有关方面还是尽快立法,就用这一条看还有人飙车否?酒醉飙车致死当以故意杀人罪论处!
杭州有天堂之美誉,可是最近却是飙车让人进天堂,让人见识了这个城市的速度,除了城市治理者感到无奈,恐怕得回到立法层面反思了,不然,下一个遭遇马路杀手的就可能是你?
不信,你就试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