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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啦!武城县教育和体育局发布2019年招生方案!
武城融媒体中心昨天

武城县教育和体育局文件
武教体字[ 2019] 22号
武城县教育和体育局2019年招生方案
各镇学区、县直中小学校、民办学校:
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按照“划片招生、整体调控、相对就近”的原则,特制定2019年招生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和《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省市关于做好中小学招生工作的有关要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效解决大班额问题,建立面向全体适龄儿童少年教育服务体系,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维护教育公平。
二、基本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的:“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的要求,2019年武城县中小学招生,严格按照“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随机编班”的原则进行,任何学校不得拒绝可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残疾儿童、少年,统一安置到特教中心入学,可接受送教上门服务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由县特教中心负责送教上门并建立学籍。随迁人员子女享受和本地学生同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优先安置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向社会公布学校服务范围及入学资格,加强学校、社区(村)、家庭之间的沟通与联系,切实宣传好招生政策。
三、招生政策
(一)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各地要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各地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按照法律规定和国家有关要求,建立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工作台帐,认真落实联控联保工作机制,确保做好控辍保学工作。要认真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根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控制大班额意见,严格控制全县中小学班额。各学校在不超标准班额、不超规模的前提下,严格按照入学条件接收本服务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严禁跨片区择校招生。各民办学校根据由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的办学条件和规模,在不超标准班额、不超规模的前提下,和公办学校同一时间在全县范围招生。
(三)各学校要严格按片区招生,不得提前招生,不得擅自扩大招生规模和招生范围,不得采取入学考试或者测试等形式选拔学生,要严把学生入学资格关,确保本服务区内的学生全部按时入学。学校要均衡编班,不得以任何名义分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等。小学应届毕业生必须全部升入初中就读,坚决控制辍学。
要规范中小学的学籍管理,学籍由县教体局统一管理,按照上级部门规定的时间完成新生学籍注册“一键建籍”工作。
各学校在报名期间严禁收取任何报名费、培养费、押金等名目的费用,坚决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的“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对发生违规招生行为的学校,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公办学校通报批评,核减乃至取消评优树先和晋升职称的数量。民办学校除通报批评,核减乃至取消评优树先和晋升职称的数量外,对于严重违规且无视教育行政部门通报的,取消其办学资格。
四、学校招生范围(见附件)
武城县2019年中学招生方案(见附件1)
武城县2019年小学招生方案(见附件2)
五、报名程序
各城区学校招生工作由县教育和体育局统一安排,初中学校招生时,要依据县教育和体育局基础教育科提供的小学毕业生电子档案、小学毕业证、户口本、房产证、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对招生区域内的小学毕业生严格审核无误后,为学生办理报名手续。小学要严格执行招生方案,学生入学年龄继续保持截止今年8月31日满6周岁(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小学不得接收片外和不足龄学生入学,否则,所造成的后果由学校承担全部责任。今年县直各小学招生报名时,要严密组织,积极配合,严格执行报名政策,严格审查每个新生的家庭户口簿、房产证、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各校新生名单要通过校务公开栏向社会公布。
特教学校招生和普通中小学同步进行。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的入学年龄与普通儿童相同。我县将特殊教育学校招生和普通学校接收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纳入义务教育发展规划,切实保障残疾儿童按时入学。
六、工作要求
(一)认真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招生政策,做好小学、初中生源的摸底测算工作。根据学校布局、规模,合理划分学区,让适龄儿童少年能够按时就近入学。
(二)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入学制度,坚决制止以考试成绩录取新生的做法,所有中小学均不得以考试的方式选拔新生。第二中学初中部、实验中学及北校区、六处县直小学要严格执行县教育和体育局下发的招生方案。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改变招生范围,变更招生条件。镇街小学、初中的招生在县教育和体育局的指导下,依据招生区域由各镇学区会同招生学校负责。
(三)规范招生行为,树立教育系统良好形象。认真执行“廉洁、公正、有序、守纪”的招生规定。一是廉洁,各学校领导及教师要廉洁自律,坚决不搞有偿招生,不得以任何方式接受宴请、礼品、礼金。所有参与招生工作的人员,严禁接受学生、家长及其他相关人员任何形式的请托,严禁在招生过程中接受任何宴请或礼品礼金。对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将按照相关纪律要求和干部管理权限提交纪检监察部门予以查处。二是公正,各招生学校必须客观公正地进行招生宣传,不准任意夸大自己或贬低其他学校;不准误导、欺骗学生和家长。三是有序,要维护各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安静的学习环境,任何招生学校未经县教育和体育局批准,不得到其他学校进行宣传和招生。招生的宣传及录取工作要在县教育和体育局统一部署下进行。四是守纪,各学校领导要严守纪律,认真执行有关规定,未经县教育和体育局批准一律不得参加任何学校以任何名义组织的与招生有关的会议和活动。
(四)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招生工作对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保证义务教育学校生源素质的均衡,实施素质教育具有较强的导向作用。各镇学区、县直中小学、各民办学校主要负责同志在招生工作上,要认识到位、措施到位,严格执行县教育和体育局有关规定,尤其是县直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招生范围和招生对象招生,严控班额,严格手续。对于在招生工作中推诿扯皮、不作为、乱作为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严惩不贷;同时若发现在招生过程中存在的监护人提供的材料造假等问题,学校要依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附件1:武城县2019年中学招生方案
附件2:武城县2019年小学招生方案
武城县教育和体育局
2019年6月22日

2019年08月01日 22点0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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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城融媒体中心昨天

武城县教育和体育局文件
武教体字[ 2019] 22号
武城县教育和体育局2019年招生方案
各镇学区、县直中小学校、民办学校:
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按照“划片招生、整体调控、相对就近”的原则,特制定2019年招生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和《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省市关于做好中小学招生工作的有关要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效解决大班额问题,建立面向全体适龄儿童少年教育服务体系,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维护教育公平。
二、基本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的:“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的要求,2019年武城县中小学招生,严格按照“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随机编班”的原则进行,任何学校不得拒绝可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残疾儿童、少年,统一安置到特教中心入学,可接受送教上门服务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由县特教中心负责送教上门并建立学籍。随迁人员子女享受和本地学生同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优先安置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向社会公布学校服务范围及入学资格,加强学校、社区(村)、家庭之间的沟通与联系,切实宣传好招生政策。
三、招生政策
(一)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各地要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各地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按照法律规定和国家有关要求,建立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工作台帐,认真落实联控联保工作机制,确保做好控辍保学工作。要认真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根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控制大班额意见,严格控制全县中小学班额。各学校在不超标准班额、不超规模的前提下,严格按照入学条件接收本服务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严禁跨片区择校招生。各民办学校根据由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的办学条件和规模,在不超标准班额、不超规模的前提下,和公办学校同一时间在全县范围招生。
(三)各学校要严格按片区招生,不得提前招生,不得擅自扩大招生规模和招生范围,不得采取入学考试或者测试等形式选拔学生,要严把学生入学资格关,确保本服务区内的学生全部按时入学。学校要均衡编班,不得以任何名义分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等。小学应届毕业生必须全部升入初中就读,坚决控制辍学。
要规范中小学的学籍管理,学籍由县教体局统一管理,按照上级部门规定的时间完成新生学籍注册“一键建籍”工作。
各学校在报名期间严禁收取任何报名费、培养费、押金等名目的费用,坚决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的“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对发生违规招生行为的学校,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公办学校通报批评,核减乃至取消评优树先和晋升职称的数量。民办学校除通报批评,核减乃至取消评优树先和晋升职称的数量外,对于严重违规且无视教育行政部门通报的,取消其办学资格。
四、学校招生范围(见附件)
武城县2019年中学招生方案(见附件1)
武城县2019年小学招生方案(见附件2)
五、报名程序
各城区学校招生工作由县教育和体育局统一安排,初中学校招生时,要依据县教育和体育局基础教育科提供的小学毕业生电子档案、小学毕业证、户口本、房产证、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对招生区域内的小学毕业生严格审核无误后,为学生办理报名手续。小学要严格执行招生方案,学生入学年龄继续保持截止今年8月31日满6周岁(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小学不得接收片外和不足龄学生入学,否则,所造成的后果由学校承担全部责任。今年县直各小学招生报名时,要严密组织,积极配合,严格执行报名政策,严格审查每个新生的家庭户口簿、房产证、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各校新生名单要通过校务公开栏向社会公布。
特教学校招生和普通中小学同步进行。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的入学年龄与普通儿童相同。我县将特殊教育学校招生和普通学校接收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纳入义务教育发展规划,切实保障残疾儿童按时入学。
六、工作要求
(一)认真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招生政策,做好小学、初中生源的摸底测算工作。根据学校布局、规模,合理划分学区,让适龄儿童少年能够按时就近入学。
(二)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入学制度,坚决制止以考试成绩录取新生的做法,所有中小学均不得以考试的方式选拔新生。第二中学初中部、实验中学及北校区、六处县直小学要严格执行县教育和体育局下发的招生方案。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改变招生范围,变更招生条件。镇街小学、初中的招生在县教育和体育局的指导下,依据招生区域由各镇学区会同招生学校负责。
(三)规范招生行为,树立教育系统良好形象。认真执行“廉洁、公正、有序、守纪”的招生规定。一是廉洁,各学校领导及教师要廉洁自律,坚决不搞有偿招生,不得以任何方式接受宴请、礼品、礼金。所有参与招生工作的人员,严禁接受学生、家长及其他相关人员任何形式的请托,严禁在招生过程中接受任何宴请或礼品礼金。对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将按照相关纪律要求和干部管理权限提交纪检监察部门予以查处。二是公正,各招生学校必须客观公正地进行招生宣传,不准任意夸大自己或贬低其他学校;不准误导、欺骗学生和家长。三是有序,要维护各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安静的学习环境,任何招生学校未经县教育和体育局批准,不得到其他学校进行宣传和招生。招生的宣传及录取工作要在县教育和体育局统一部署下进行。四是守纪,各学校领导要严守纪律,认真执行有关规定,未经县教育和体育局批准一律不得参加任何学校以任何名义组织的与招生有关的会议和活动。
(四)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招生工作对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保证义务教育学校生源素质的均衡,实施素质教育具有较强的导向作用。各镇学区、县直中小学、各民办学校主要负责同志在招生工作上,要认识到位、措施到位,严格执行县教育和体育局有关规定,尤其是县直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招生范围和招生对象招生,严控班额,严格手续。对于在招生工作中推诿扯皮、不作为、乱作为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严惩不贷;同时若发现在招生过程中存在的监护人提供的材料造假等问题,学校要依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附件1:武城县2019年中学招生方案
附件2:武城县2019年小学招生方案
武城县教育和体育局
2019年6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