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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梅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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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岛芳子,号诚之,又名金璧辉,是驰名的国际女间谍,其父是逊清肃亲王,1915年生于日本,母为日本人。三岁时丧父,经日本人川岛浪速收养,故取名川岛芳子。川岛浪速之妻与日本皇后系属同宗,因此,芳子亦跻身于贵族,凡日本的军政各界要人,如近卫文、东条英机、本庄繁、冈村宁次、多田骏、土肥原贤二等,均与芳子熟识。 “九·一八”事变的次年,即1932年春,川岛芳子与其任伪满新京市长兼警备司令的哥哥金碧东和多田骏司令等计议伪满军事。她又与其侄毓策划将伪满皇帝迎还北平,以复帝业。其后常与特务机关长和知鹰二等研讨中国问题,主张利用汪精卫。后又任华北人民自卫军总司令等伪职。日本投降后被捕,关押于北平第一监狱,以汉奸罪向河北省高等法院起诉。 河北省高等法院受理金璧辉汉奸案后,该院之长邓哲熙(朝阳大学教授)即组成审判庭。我有幸陪抗日著名将领佟麟阁夫人观审。 1947年10月8日下午2时,在北平地方法院大法庭(地址在天安门西侧司法部街,即今人民大会堂所在地),开第一次庭,因人满为患,而改期审理。 第二次是10月15日下午3时,在北平地方法院后花园设露天临时法庭,被告金璧辉在几千只眼睛的注视下,由两位法警押解到被告席上。被告身穿银灰色短袖线衣,咖啡色西服裤,短发,略施脂粉,中等身材,体态丰盈,宛如一中年男人。 吴审判长在查明被告身份后,提的第一个问题是要被告陈述回到中国的时间。 “我发现我是中国人的时候,是16岁,就从日本回到上海,17岁去长春。是民国几年,我记不清了。” 审判长单刀直入地问她“去长春的用意”。“是哥哥金碧东接我去的。”回避谈“用意”。 法官提到被告在日本接受川岛浪速的教育问题,是一种特殊的教育,并指出她曾学英文、法文。她承认接受的是武士道教育,而不回答学英文、法文,但供认“中心思想是恢复满清”。 法官把审问又回到东北的政局方面。 “我去东北时,伪组织已成立半年了,是用执政府的名义。”她的回答避重就轻。 问在北票组织靖国军,担任何职,以及如何策划将溥仪接往热河的。她否认在靖国军任职,把责任全推给她哥哥金碧东。 “你在自白书上明明写着自任军长,在长白山一带缴了陈国瑞的械及民间的枪支。组织伪政府,是不是伪满洲国?” “我办不到,自白书上之自称司令的经过情形,一言难尽了!” 法官又举出她活动的事实,在日本方面领到枪支,组织自卫军;同时并游说马占山和苏炳文等投降。她把这些问题,又推到她哥哥的身上。 “那么,‘七·七’事变发生,你正在天津,参加日本军事会议时,你对中国问题的看法,曾建议南方人做南方人的事,华北人做华北人的事,中国人做中国人的事吗?” 她装聋说听不见,同时又摇摇头。 “我问你!”法官说:“兴安游击队与北票靖国军是一事还是两事?” “一事。”她不加思索地回答道。 审判长逼进一句:“经过日军批准吗?你是帮助日本呢,还是保护我中国呢?”她避而不答。 法官从桌上举起一颗伪华北自卫军总司令的印章,“这不是你当司令的证据吗?”顿时她稍作踌躇,摇头答道:“他们给这个职务,我并没有接受呀!” “这张上将照片上是你么?”法官取出一张二寸军装相片,让她自认。她回答:“是我。” “谁委你上将司令头衔呢?” “上将照片是我自己照的,司令头衔是我自己封的。”旁听群众发出雷声般的轰笑。她一副窘态,提出:“法官!我提议停审。”法官不予理会。 “民国三十年,汪精卫去日本,是由你介绍头山满与汪见面的,商量些什么?” 她沉默了一分钟,搓了搓手:“我那时在东北,我不认识汪精卫和陈璧君。” “‘九·一八’的前夕,日军阴谋占领沈阳,如寺元、本庄繁等下令发动,在国防部口供上你承认知情,显然你参加了这次阴谋会议。”她低声回答:“不知道。”但是,她接着供出多田骏是她干爸爸,近卫文是她的亲戚,松冈洋右是她的舅舅。
2004年11月16日 05点1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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