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赤峰市宁城县得丰焦化大气污染“常态化”近日,内蒙古自治
小毛驴快递吧
全部回复
仅看楼主
level 12
guohuajian 楼主
内蒙古赤峰市宁城县得丰焦化大气污染“常态化”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宁城县汐子镇群众反映,称赤峰得丰焦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得丰焦化”)经常黄烟、蓝烟冒个不停,严重影响了附近村民的生产生活和居住环境,给居民身心健康带来严重威胁。
记者来到宁城县汐子镇工业园区的得丰焦化,在不远处就看到得丰焦化排放的蓝烟和黄烟缭绕,弥漫在厂区上空。记者在现场发现得丰焦化不间断的排放没有经过任何处理的废气,黄烟,黑烟,每次隔一个时间段就冒出大面积的黄烟,持续约三分钟。
一直连续到下午6时记者离开时,得丰焦化的黑烟、黄烟依旧直排天空。
赤峰市得丰焦化无组织排放的“黄烟”和燃烧的火苗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十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大气污染物排放口。
禁止通过偷排、篡改或者伪造监测数据、以逃避现场检查为目的的临时停产、非紧急情况下开启应急排放通道、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阿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八条明确规定, 钢铁、建材、有色金属、石油、化工、制药、矿产开采等企业,应当加强精细化管理,采取集中收集处理等措施,严格控制粉尘和气态污染物的排放。工业生产企业应当采取密闭、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减少内部物料的堆存、传输、装卸等环节产生的粉尘和气态污染物的排放。
第一百二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京、津、冀“三区联动”,当前,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采取了历史以来最为严厉的治理措施,提起环保、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三区各级政府无不如履薄冰,然而,做到有效遏制“雾霾”,京津冀周边地区联合行动,共同努力,才能“标本兼治”,促进大气质有效、全面地改善。
内蒙古赤峰市得丰焦化有限公司,对宁城县政府和赤峰市政府来说,无疑是一道“黑色粉饰”,多年来,媒体对该公司“任性排污”的现象,多有曝光,时至今日,得丰焦化的污染现象也没有有效的改善。
得丰焦化无视国家法律、法规,肆意污染当地生态环境。宁城县存在这样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究竟谁来负责?作为国家法律法规的执行者、法律法规的监管者宁城县环境保护局对污染问题的反馈置若罔闻,保护企业违法污染。凸显当地环保部门的监管问题。此事希望引起上级领导和社会的高度关注。【图片】【图片】
2019年05月25日 13点05分 1
level 12
guohuajian 楼主
污染大户 环保局充当保护伞
2019年05月28日 13点05分 2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