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vel 9
我在马路边撞倒一青年,把他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 叔叔拿了钱, 才判我3年, 我高兴地的说了声, 叔叔再见
2009年07月21日 12点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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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要不是迫于舆论压力,按照刑法修正案七,只要赔足够多钱完全没事!法官还是不错的!
2009年07月21日 13点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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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vel 7
他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危害公共安全罪,也可以属于刑法范围
2009年07月21日 13点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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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vel 1
汗,私对私是民事案,公对私是刑案,原告是检查院就是刑案
2009年07月21日 13点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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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vel 6
原来是说那飙车案,没想到挺内涵 最后是按交通肇事判的,不知道背后砸了多少钱~
2009年07月21日 13点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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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有那个图片了,就是一个汽车的速度表,一个钱袋子把那指针拉弯变成不知道多少码了哈哈
2009年07月21日 13点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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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vel 11
我在马路边捡到十块钱
把它交到爸爸手里边
爸爸拿着钱
买了两包烟
他高兴的说了声
下次再捡!!~~
2009年07月21日 13点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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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vel 0
我在马路边撞倒一青年,把他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 叔叔拿了钱, 才判我3年, 我高兴地的说了声, 叔叔再见
2009年07月22日 02点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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