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vel 4
其实我就觉得,再好听的歌也经不起过度的消费,虽然说有些歌曲确实是好听,但是加上一些无聊节目的使用(前一段阵子看到有一些商家发放福利了,打个小广告,还用victory当background music,我觉得真是有一点矫揉造作了)
还有,有的人也只是表达了对一些歌曲的喜欢,就被某些人当做是抖音派来诋毁歌曲的,我觉得属实有点搞笑了(当然如果真的有无脑吹的话,请当我没说。有些人动不动就拿自己喜欢的歌曲来和别人喜欢的歌曲比,我觉得没意思)
2019年05月04日 04点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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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vel 13
毕竟,**与熟悉程度成反比……但是,曲子只要付了版权费,就随你怎么用,用于打广告也无可厚非(当然,很多都没有付)
2019年05月07日 02点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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