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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非常感谢各位大神有空围观小可的帖子非常感谢,
我现在想问一个简单的问题,例如我委托一家公司帮我申请专利,这家公司在1月1号帮我递交了专利申请,国家专利局1月1号也回复收到了申请,然后等到了3月1号专利局发文给这家公司说我的专利需要补充材料,专利局的文件上面写的日期批号写的清清楚楚,20190301xxxxxxxxx,并且这上面写了这两个月之内完成,否则就视为自动放弃,
可是这代办公司他不在3月2号到告诉我,她等过了两个月到了5月1号,然后再告诉我说专利局发文打回来,我这个申请要提交补充材料,结果我拿到这个回复一看,3月1号回复的要在两个月之内补充材料,截止日期是5月1号,就是说我根本就没有时间来处理这个事情,然后我问这代理公司那现在要怎么办?这代理公司说,要不你再重新交费,我们再重新帮你申请一次,
我问代理公司3月1号的批文,你为什么要在5月1号才给我?代理公司说3月1号只是国家专利局发来文件,上面日期是3月1号,并不代表3月1号,他们就回复给这家代理公司了,是昨天才回复给这些代理公司的,我问他那不是,我根本就没有时间来身边了,他说还有两天你快一点,我心里想你这不是坑爹吗?
我的疑问就是国家专利局如果发出来的回复文件,日期是3月1号,是不是意味着3月1号他们就已经回复这家代理公司了?因为我对这个不熟悉,我也不想冤枉好人,也不能随便怀疑别人,所以我想请教一下大神,回复批文上面编号是20190301xxxxxxxxxxx,那么是不是说专利局在这几天左右就肯定会发给这家代理公司,还是一般要延迟一两个月,快要等到答辩日期过期了才给代理公司,发生了这种事情,如果要投诉的话该怎么投诉?是投诉专利局还是投资代理公司?
2019年03月27日 14点0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