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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奔跑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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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3月12日,中共济宁市委组织部和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下发了《2019年济宁市面向社会引进优秀青年人才公告》,引才涵盖城建、规划、环保、金融、文化等重点领域,将有113家市属事业单位引进627名优秀青年人才。
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为充分发挥青年人才在推进人才强市战略、推动济宁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在事业单位引进集聚一批优秀青年人才,济宁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日前启动2019年市属事业单位“优才计划”。引进人才范围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生;98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所列学科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生;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为“A-”以上等次相应学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016至2018年度全球TOP 200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引进范围。
此次引才充分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不受开考比例限制,不设笔试环节,考试采用面谈、面试等方式进行。报名人数超过岗位计划数3倍以上的,先组织面谈,根据面谈结果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组织面试。面谈、面试可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测试、情景模拟、面试答辩、实际操作、说课试讲等多种形式。面谈结果作为进入面试范围的资格条件,不计入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结束后统一向应试人员宣布。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组织实施部门可根据报名人数、工作需要等实际情况连续或间隔组织本部门(单位)的面谈、面试。面谈结果、面试成绩由面试组织实施部门面向社会公布。
据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介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报名截止后,不受待审核期限制可直接进行审核。报名信息一经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试用期满,表现特别优秀的,在岗位空缺、人岗匹配的基础上,由用人单位提出聘任意见,聘任到管理岗位的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可分别确定为七级职员(正科级)、八级职员(副科级)。聘任到专业技术岗位的,可按照职称评聘有关规定优先评聘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符合公务员调任条件后,在全市范围内优先予以调任。
医院、科研院所、市属学校引进人才,享受济发〔2018〕20号文件规定的相关待遇,即引进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市财政3年内按照每人每月3000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引才补贴。3年内在济宁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财政给予10万元的购房补贴,其中对全球TOP200高校的博士研究生给予20万元的购房补贴。
2019年03月14日 00点0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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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为充分发挥青年人才在推进人才强市战略、推动济宁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在事业单位引进集聚一批优秀青年人才,济宁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日前启动2019年市属事业单位“优才计划”。引进人才范围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生;98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所列学科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生;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为“A-”以上等次相应学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016至2018年度全球TOP 200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引进范围。
此次引才充分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不受开考比例限制,不设笔试环节,考试采用面谈、面试等方式进行。报名人数超过岗位计划数3倍以上的,先组织面谈,根据面谈结果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组织面试。面谈、面试可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测试、情景模拟、面试答辩、实际操作、说课试讲等多种形式。面谈结果作为进入面试范围的资格条件,不计入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结束后统一向应试人员宣布。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组织实施部门可根据报名人数、工作需要等实际情况连续或间隔组织本部门(单位)的面谈、面试。面谈结果、面试成绩由面试组织实施部门面向社会公布。
据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介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报名截止后,不受待审核期限制可直接进行审核。报名信息一经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试用期满,表现特别优秀的,在岗位空缺、人岗匹配的基础上,由用人单位提出聘任意见,聘任到管理岗位的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可分别确定为七级职员(正科级)、八级职员(副科级)。聘任到专业技术岗位的,可按照职称评聘有关规定优先评聘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符合公务员调任条件后,在全市范围内优先予以调任。
医院、科研院所、市属学校引进人才,享受济发〔2018〕20号文件规定的相关待遇,即引进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市财政3年内按照每人每月3000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引才补贴。3年内在济宁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财政给予10万元的购房补贴,其中对全球TOP200高校的博士研究生给予20万元的购房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