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vel 7
我在看那个短篇以前,从未想过峯的十年。然而如今,我很深刻的抽了。
其实很久以前就有看过《大唐》,因为还不是很大,所以对他没有太大的印象。那时只知道一个叫做寇仲的人。直到今年我又再次拜倒在药猫的裤袋下。
很多人喜欢了他那么多年,而我却错过了那么多年。有些感伤。
说起来,也很奇怪。我很少会去看港片,特别是TVB剧的,也尤其是这几年。只是很奇怪为什么那天会一抽,调到《布衣》,就这样一发不可收拾了。他的一个眼神,总能任意将我天堂地狱的转换。
这个男人,不得了了。
我姐姐昨天对我说,从没见过你喜欢一个明星喜欢成这样啊!
我懵了,是啊,我从未有过这样的经历。补课的时候,想着他,不知不觉在书上,练习册上写着他的名字,外号,甚至是台词。如果身边没有电脑,也必定用手机上网,开着贴吧,随时掌握消息。
我疯了。
身边的人现在对我的评价就是:此人已疯,鉴定完毕。
可是我却发现没什么不好啊!
每天听着他的歌,醒来,是一种幸福;每天看着他的视频,是一种幸福;每天跟身边的人讲起他,想要让所有的人认识他,是一种幸福;每天,YY他,是一种幸福;每天,在吧里看着大家讨论他,关注他最新的消息,只有一种幸福;每天再听着他的歌入眠,是一种幸福;每天,希望可以梦到他,也是一种幸福。。。
昨天看了亲做的十年历程,我被深深地震撼到了!所以不得不发表感想了。所有人都会以为,他爸爸是厦门首富,他的星路将会一片光明,可正因为此,他要背负更多的负面,背负更多的伤痕。在这个圈子里十年,他终于做到了!他证明了自己。当颁奖典礼上,越来越多的人重复念着“林峯”,一年又一年,我真的有很欣慰的感觉。
朵朵JJ写得探班文,我看了一遍又一遍,每天都等着更新,那种感觉,我该怎么形容呢?好亲切吧!好像他不是那样的遥不可及。即使我们在海的这一头,他在那一头。
于是,我强烈的坚定了,他是我的信念。
我不知道自己说这些做什么,也许只是想把“我喜欢他”的想法大声说出来吧!
最后我想说,
这个男人、值得的。
2009年07月07日 05点07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