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惠济区李拐村大量耕地被非法侵占 主管部门监管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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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企业网讯:近日,媒体接郑州市惠济区花园口镇李拐村群众反映称,自2013年11月份开始,该村所属耕地陆续被私人以“修建露天停车场”的方式非法圈建侵占,从而牟取暴利。
  针对群众反映情况,媒体来到郑州市惠济区花园口镇李拐村进行实地走访了解情况。据反映的群众讲:“自李拐村2013年拆迁改造开始,该村大量的耕地在未改变农用地土地性质的情况下,陆续被私人以低价租赁,圈建成停车场用来停放汽车4S店的库存车经营牟利,而这些私人停车场也未经审批无任何手续资质。”
  跟随群众指引,媒体走访中见到多个已圈建起来的私人停车场,且每个停车场上都停放着汽车。群众告诉媒体:“(停车场负责人)他们跟汽车4S店谈得都有合作,停车场里停得都是4S店的库存车;有本田、奇瑞、领克、江淮、比亚迪等不同品牌的车。”
  当媒体问及“这些建在耕地上的私人停车场都是什么人通过何种方式租的土地”时,群众称:“这一片弄得最大的人名叫李天赐(音译),他本就是李拐村人,这些停车场中有一半都是他弄得,目测得占四五十亩耕地。这些耕地均是大庙大队的地,其中多半是李拐村群众的耕地。他给(大庙大队)队长都有私钱,以五千一亩地(最贵的不超过七千一亩)的低价租过来,再以约5元每平方的价格向汽车4S店出租收费。当时有些户不愿出租的,地里种的还有庄稼都被他们拉土垫上了。”
  群众还告诉媒体:“关于这些私人停车场非法侵占耕地的事,也曾多次向相关部门进行反映,惠济区国土局工作人员也来看过两次,但最终都不了了之。现在这私人停车场是越弄越多,也没人管了。”
  媒体查询相关法律得知,按照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占用农村耕地必须经过相应的审批手续,未经审批的,不允许私自改变土地原有用途。《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随后,媒体向郑州市惠济区国土资源局监察科反映了此事,监察科一工作人员表示:反映情况已记录,将安排工作人员调查核实后,暂无其他回复。
  众所周知,耕地具有生产、生活、生态等多重功能,是国家和社会最宝贵的资源。切实保护、珍惜和合理利用耕地,是做好“三农”工作最基本的保障。长期以来,国家对确保“18亿亩耕地红线”三令五申,然郑州市惠济区花园口镇李拐村大量耕地自2013年开始陆续被私人违法侵占,竟已有五年之久。在这五年间,李拐村部分群众多次反映,主管部门实地调查,破坏耕地私建停车场的违法行为却始终未得到有效制止,且还有愈演愈烈的趋势,不禁让人质疑,作为主管部门的惠济区国土局是否存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关于此事,媒体也将继续关注!
2019年02月27日 13点02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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