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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成为玉米,我可能不会知道,做粉丝也是一件累人的事。其实我也不是第一次做粉丝,我是一个喜欢王菲近十年的菲迷。我热爱王菲,买她的专辑,看她的电影。喜欢一个人静静地听她的歌,不大热衷她的八卦和新闻,心疼过她和童童,听到她结婚的消息,百感交集掉过泪,希望她和童童永远幸福。十年间,许多东西慢慢改变。就像菲的歌一样,“我愿意为你被放逐天际”,“曾经想过在寂寞的夜里你终于在意在我的房间里”然后是“要有多坚强,才敢念念不忘”,“你喜欢不如我喜欢”。很多东西,默默地改变。我的心也一样,逐渐坚强。或者,冷漠。 我没想到过这辈子还会再做粉丝。以我现在的年龄,欣赏的歌手有很多,不是任何人的粉丝。没想到啊没想到,2005年夏天的这个小孩子一下子就蹦到了我的面前。来不及思考,就想好好疼爱她,忍都忍不住。一颗心因为她变得异常柔软,并且分外敏感。多么熟悉而陌生的感觉。熟悉,是因为曾经的或真实的自己。陌生,却是因为时间。网络是个不用负责任的地方,许多脏水,可以轻易地就往别人头上泼去。我不知道小孩看见这些东西的时候会怎么想。我相信她是坚强勇敢的孩子。我相信她,但是高估自己。每每看到这样或那样龌龊无耻的人用那样的脏水泼她,我愤怒地要死。恨不得。。。。。。(血腥场面,略去)。就像那个无耻的照片事件,气得发抖。可是这个小孩轻松地说:反正那不是我……呵呵,这个小孩,比我坚强。虽然她只有21岁,可是她懂得坚强和勇敢。嗯,不止这些,她还干净坦率,谦虚,感恩,懂得自己要的是什么,并且非常坚持。她如此可爱,所以,我那么爱她。不舍得看她有一丝不开心,不舍得看她受一点点委屈。有一次和朋友说起她,说着说着就哭了。多么白痴的自己啊。退回去了退回去了,有点像当年那个为一个电影结局可以哭好几天的猫,那个假装看风景实际上看喜欢的男孩的猫,那个和好朋友讲电话可以讲通宵的猫……都是最美好的东西啊!而春春,值得我用现在还剩余的所有美好来爱她。我想我会一直爱她。几个月来,我已经成为一颗优质玉米(耶!不脸红啊不脸红),不会再理会网络上的恶言恶语,更加坚定地支持小孩。这两天又有居心叵测的人污蔑小孩,拿《ZOMBIE》说事。我已经能很平静地面对这些事,去熟悉的论坛贴了《ZOMBIE》的正确翻译,向明白事理的人解释过,建议听得进去道理的人去看原唱的MV。我不会再害怕这些东西,既然无法躲避,那么只有面对。让该来的来,我们在这里等待。春春小孩将来的路还长,那些路除了她自己没有人能替她走,我们纵使再爱她,也只能在旁边看着她。所以,春春小孩,你要加油。我会祈祷,希望那些风雨和阴霾,离你远点远点再远点。小孩,你最初的梦想,一定可以实现。 我坚信。而我,会从此好好打理自己的生活,努力赚钱,爱惜自己,早睡早起。
2005年11月03日 11点1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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