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贴]夫妇邀人杀死76岁老翁用头做女儿药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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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er99 楼主
林宗秀听说用人头做“药引子”能治好女儿的“疯病”,便与丈夫罗天虎一道,叫颜桂宣找人头做“药引子”。颜桂宣决定杀人取人头,在绵阳市涪城区犯下了“12·4杀人分尸案“。昨日下午,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就该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颜桂宣获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林宗秀犯帮助毁灭证据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昨天下午2时,被告人颜桂宣,林宗秀、罗天虎被押解到了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宣判。2008年12月4日晚7时许,颜桂宣回到绵阳市涪城区杨家镇老家后,携带菜刀、塑料口袋等工具,在杨家场镇上寻找目标。恰遇被害人(胡某某,男,时年76岁,涪城区杨家镇孤寡五保户)醉酒躺倒在街上,颜桂宣便守候并尾随醉酒的被害人,在途经杨家镇二村二社红星桥处时,趁其不备,用路边的砖块从身后猛击被害人的头部致其昏迷,然后用随身携带的菜刀,切割了老人的头颅,用塑料口袋包装好后,连夜徒步送到林宗秀家中。12月5日,罗天虎、林宗秀夫妇将颜桂宣杀人沾血的衣裤洗干净、将沾血的鞋子烧掉。当晚9时,罗天虎买来鸭子等“药材”,煮“药”之后让25岁的女儿罗某喝下,以为已患“疯病”达7年之久的罗某喝了这“新鲜人头汤”就能病愈。同月7日,公安机关将颜桂宣、林宗秀和罗天虎抓获归案。 
法院认为,颜桂宣的行为已构成了故意杀人罪,涉嫌犯故意杀人罪,被告人林宗秀、罗天虎犯帮助毁灭证据罪,遂作出前述判决。

2009年06月29日 05点06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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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er99 楼主
2009年06月29日 05点06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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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06月29日 05点06分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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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的人血馒头....只可惜鲁迅已经不在了
2009年06月29日 09点06分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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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鲜活人血馒头!鲁老爷子记录的是真人真事啊。
2009年07月01日 08点07分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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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肉这药可是本草纲目里记载的
2009年07月01日 08点07分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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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有罪啊!
2009年07月01日 11点07分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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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卖人体器官的罪要算在谁的头上?
2009年07月01日 14点07分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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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卖人体器官,西医是可以延长大部分人的生命的,有理论,有实践。中医凭一个取象比类就把别人的人头取了,当然你也可以不承认他是中医,但你不能否认取象比类在中医中大量存在,比如用穿山甲入药是因为它很能钻洞,用老虎骨头入药是因为它力量大。
2009年07月04日 17点07分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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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扯球个远,把你脑壳送到药店去?没明堂!
2009年11月17日 14点11分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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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 这也好意贴出来 这能说明什么? 听人说用人头做药引?  听谁说的?啊?你见过哪个中医给你治病开药方 里有人头有穿山甲 有虎骨头?能不能分清楚什么是科学的中医学 什么是迷信的中医学?现在的人连这点分辨是非的能力都没有了么?
2009年11月18日 02点11分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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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人连这点分辨是非的能力都没有了么? 
如果有还会有这个吧吗?
2009年11月18日 03点11分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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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啊,这不明摆着的么
楼上不用瞎煽呼,你也来展示展示自己是怎么分辨是非的,看看比我们强在哪,强多少,好让我们也脸红一下,行吧
2009年11月18日 07点11分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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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一贯如此:
中医:这个事情肯定是不对的!
问:这个事情为什么是不对的?里面蕴含着什么通用的道理?
中医:这事情不对你都看不出来?你傻啊!一码是一码,别给我乱扯。。。
2009年11月18日 07点11分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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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网友如果你三年前去深圳的一个黑诊所,你将变成一堆白骨
2009年11月18日 07点11分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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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医移植器官是救人,中医用动物骨、肉,是害人。分别就在这里。
2009年11月19日 01点11分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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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我所知,中药大多都是植物类的,不知道楼上的结论从何而来?
2009年11月19日 08点11分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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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我所知,中药不乏蝎子蜈蚣蚯蚓蚂蚱,虎骨熊胆蛇皮牛黄,不知楼上的结论从何而来?
2009年11月19日 09点11分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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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吃过
2009年11月19日 09点11分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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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呀,那你可真外行
2009年11月19日 10点11分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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