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vel 13
城北头
楼主
2.将新浦大道北侧、水杉路东侧两块居住用地(R2),调整为中小学用地(A33),用地总面积约14公顷,以满足连云港西安交大阳光外国语学校新建用地需求。
3.除保留现行新镇区控规中湖景花园东侧居住用地配建的1所幼儿园外,应落实现状樱花社区配建的1所,并考虑我市幼儿园作为配套与居住用地一体出让的常规做法,将独立占地3所调整为配建,位置及班级规模(除新浦大道南侧幼儿园班级数降低外)基本保持不变。另外,考虑服务半径及总测算班级数,在栾树路东侧新增一所。
4.结合取消的3处幼儿园用地,在保证规模不变的前提下,优化公园绿地、服务设施用地、社会停车场用地等的位置,使得相邻居住用地边界规整,便于后期开发管理。
5.落实文体中心等已建成项目出让红线,优化周边用地边界。
6.将国槐路西、龙浦路北商务用地,置换为商务兼容行政办公用地及商住用地。另外,建议将B11、B12、B13等调整为中类B1。

2018年11月30日 13点11分
1
3.除保留现行新镇区控规中湖景花园东侧居住用地配建的1所幼儿园外,应落实现状樱花社区配建的1所,并考虑我市幼儿园作为配套与居住用地一体出让的常规做法,将独立占地3所调整为配建,位置及班级规模(除新浦大道南侧幼儿园班级数降低外)基本保持不变。另外,考虑服务半径及总测算班级数,在栾树路东侧新增一所。
4.结合取消的3处幼儿园用地,在保证规模不变的前提下,优化公园绿地、服务设施用地、社会停车场用地等的位置,使得相邻居住用地边界规整,便于后期开发管理。
5.落实文体中心等已建成项目出让红线,优化周边用地边界。
6.将国槐路西、龙浦路北商务用地,置换为商务兼容行政办公用地及商住用地。另外,建议将B11、B12、B13等调整为中类B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