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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杨洪伦 通讯员李春晖)15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发布的监测数据显示:今年8月4日至10月15日,对长春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有效天数为73天,空气质量优良天数73天,其中优级54天,良级19天,优良率100%。
监测数据还显示:今年8月4日至10月15日,长春市市区环境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为3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4%;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1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3.8%;二氧化硫(SO2)浓度为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0%;二氧化氮(NO2)浓度为2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2.1%。4项参数浓度值均达到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实施以来同期最好水平。
另外,生态环境部发布的8月份全国169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状况排名显示:长春市列海口市、舟山市、黄山市等6个南方城市之后,名列第七位,成为8月份北方空气质量最好的城市。这也是我市有空气质量状况记载以来在全国的最好排名。
2018年10月16日 00点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