晌午小结
个旧吧
全部回复
仅看楼主
level 15
刚昆山砍人终于判了、“反杀”确实属于正当防卫、半小时内就超过一万条留言、网友异常团结……感兴趣的朋友可以去百度看看、珍爱生命。
2018年09月01日 09点09分 1
level 15
2018年09月01日 09点09分 2
level 13
这次判罚民心所向啊[大拇指]
2018年09月01日 09点09分 3
、其实是件很严肃的事、但是单单用语言解释事件的时候总是忍不住会笑……
2018年09月01日 10点09分
level 15
有朋友想养这个吗?吃素菜水果的、可三年内长到一米五以上、寿命十几年。
2018年09月01日 10点09分 4
level 15
尘埃落定
2018年09月01日 10点09分 5
如果这都不算正当防卫就真的寒心了、还好、正义公理还在。
2018年09月01日 10点09分
level 14
昆山公检法机关好样的
2018年09月01日 12点09分 6
level 9
公道自在人心!
2018年09月01日 12点09分 7
level 9
2018年09月01日 12点09分 8
level 15

2018年09月01日 14点09分 9
level 11
肥肠
2018年09月01日 16点09分 10
level 12
此案正义胜利,确实大快人心,但从法理上而言却不合法,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有规定即应遵照执行,刑法明确规定了故意伤害的相关要件,追出去砍的两刀,主观上具备伤害的故意,就算没砍到也是故意伤害未遂。当然结果是大家喜闻乐见的,只可惜昆山我龙哥是个2B,在全国打黑时去装了这个怡笑天下的逼
2018年09月02日 04点09分 11
此案可以参考聊城辱母案。
2018年09月02日 11点09分
@超级小锐子 辱母案有空间及侵害的持续性,在办公室局限空间内保护被持续侵害的健康权和在空旷地带追击已不具备侵害能力的前行暴力,要参考过于牵强。实际上我是想表达对于这种能规避制裁的法律适用还是严一些比较好,否则容易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钻空子利用
2018年09月02日 11点09分
回复 专业惹人厌 :回复 专业惹人厌 :不、重点只有一个、舆论左右不了法律、法律没有对错、该怎么判、就怎么判。 从这点理解就简单了、反杀案是受害人杀人、而辱母案如果是受害人直接杀人、而不是儿子杀人、又是另外一种结果、
2018年09月02日 23点09分
level 14
你为酿这么爱写总结哈?
2018年09月03日 08点09分 12
这样能一次说很多话……
2018年09月05日 01点09分
level 7

2018年09月03日 08点09分 13
level 12
自古民心不可违
2018年09月05日 02点09分 14
大神
2018年09月05日 02点09分
围观
2018年09月05日 03点09分
level 3
砍人的要注意了,砍死砍伤要坐牢,被反砍死屁都得不到一个
2018年09月06日 03点09分 15
1 2 尾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