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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1日,笔者在盐湖区人民北路看到第三人民医院大门之外三四十米宽的人行道上,停满各种车辆,还进行收费。收费口就设在马路边上,收费标准是15分钟(含15分钟)免费,1小时(含1小时)2元,超时一小时加收1元(不足一小时按1小时计算)本停车场还办理月卡。人行道被长期占着收取停车费。
“人行道变成医院专用停车场,到底谁来管?”过往市民很疑惑:医院把公共资源变成私有财产的同时,将安全隐患留给了市民,这是对公众利益的漠视,有关部门为何不好好管管呢?那么,这些收费停车场是否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呢?
2018年08月21日 07点0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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