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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声明:
1.本贴的挂人对象:张某某
2.本人对本人言论负责,如构成诽谤,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贴正文谨代表本人个人观点。
3.本贴内容意在让吧友了解张某某错误,以及本人个人对其公开道德谴责。
4.本贴所涉人员依法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单位、个人不得已任何方式侵犯本贴所涉及人员各项权利。
5.本贴任何形式转载应全文转载,未全文转载者须说明转载出处。本文篡改者及断章取义者造成严重后果、影响恶劣的,依法追究民事责任,违反刑法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18年08月16日 11点0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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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开 撕(正文)
被挂:张某某
圈名: 特修
籍贯:山东东营
2018年6月,在东营市区壹佳烧烤店因酗酒与本人口角,起因为本人毕业聚会迟到20分钟,并使用空啤酒瓶对本人头部进行重击,但被本人闪避,只对肩部背阔肌造成损伤,随后便被热心群众制止。
事后,张某某并没有道歉,并言道:“其实是和你开玩笑,并没有真的想打你”。
2018年08月16日 11点0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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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2日,因本人生日,邀请包括张某某在内的5名朋友进行聚会,5男1女共6人,期间,本人接一名女性朋友到张某某住处暂时歇脚,随后出去订生日宴,在本人出去后,张某某对该女性朋友动手动脚,尺度极大,但因该朋友反抗随罢手。该朋友因碍于声誉并没有跟任何人透漏,但张某某不思悔改,变本加厉。朋友将此事向我诉说,本人大怒,终于认清了这个人渣。
2018年08月16日 11点0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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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与本人关系曾经非常铁,所以他一些没大没小的举动与言论我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当他没有城府。直到近期他在法律的边缘疯狂试探,并越陷越深,对本人警告视而不见,消费着我们之间的友谊。
经查阅,张某某的行为可按《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处理。
由于发生时间过长,以及证据收集不足,无法按《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处理。
得知我即将挂他非但不知悔改,反而扬言不要害他。我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希望张某某及时醒悟,早日悔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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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琐事
2017年10月-2018年4月在校期间,本人与张某某同住一间宿舍,经常通宵打游戏的他,经常大声喊麦,严重骚扰附近人休息,但由于本人睡眠极深,只是偶尔被吵醒,邻舍来反应情况,张某人只是口头答应,但一旦忘我,便控制不住。
同期,张某某在借用本人笔记本电脑时,因不小心将水撒在电脑上,慌乱中将电脑网线接口摔坏,并造成排风扇故障。事后张某某并没有赔偿,反而拒绝本人使用张某某的台式,理由为:“用坏了你赔?”
此为近期琐事,但由于其本性复杂,张某某有时非常仗义,有时不可理喻。但张某某已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体,应该对自己的行为做出悔改与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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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参考文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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