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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通事故拖车费,前几天在外环303,“天都殡仪馆”路口那发生事故,前保险杠刮了一下,车能开,报案后交警叫来道路救援车,说能开也不行,必须用救援车,拉倒交通事故处理大队,费用400元,距离不超三公里,太贵了
2018年08月08日 05点0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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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让拖车的给忽悠了吧,警察不管拖车的事,他可以叫来,但用不用是你和拖车的协商。
2018年08月08日 06点0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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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啊,警察说的,必须得用
2018年08月08日 09点08分
@juncheng1203 没有这个规定,一般交通事故警察没有这个权利。现在敢这么说的警察基本没有,哥们你是不是有些情况没说啊。
2018年08月09日 02点08分
警察自己养拖车,出事故就尽量让拖车上。因为这个钱都是保险公司报的,只要他给你发票,他说多少就多少。
2018年08月14日 01点0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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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网友: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能移动的自行开到交警指定地点,车辆损坏无法移动的,可自行找救援车辆将车移到指定地点。自己找不到救援车辆的,可由交警部门提供有资质的救援公司,费用由车主在现场与公司协商。车主不在现场的,车辆先行拖回,事后车主已公司协商费用。交警提供的救援公司都是有资质的,收费物价局有明确规定,不会超额收费。这位网友质疑交警强制拖车收费的问题,经过我们调查了解是不存在的。如果有异议,可到我们交警支队纪检督察部门申诉。谢谢对交通管理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2018年08月10日 07点0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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