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七条是否及于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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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xjiao 楼主
宅基地应该也属于建设用地使用权,这个应该没有什么问题吧?虽然有区别但性质上也属于是建设用地权,
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也就是说,如果要出让地上建筑物那么应当一并出让建筑物所占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即“地随房走” 这一原则应该适用于 宅基地
2018年06月04日 04点06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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