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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本月已施行
司机朋友,这些新规需知晓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林贤飞 通讯员 陈博巍)
作为司机,出行平安最重要,但凡事都有意外,磕磕碰碰在所难免。据县交警大队统计,去年全县事故报警37656起,平均每天有100多起,事故当中涉及单方、双方和多方,平均涉及两方,约有7.5万余人与交通事故有关。因交通事故产生的矛盾纠纷层出不穷,直接参与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调解矛盾纠纷的警力压力也越来越大。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去年,公安部修订发布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并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
新规定集中体现了便民利民、公平效率、严格规范、公开透明的要求,其中十多项新措施与广大司机朋友息息相关。县交警大队事故中队长方金意对相关新措施作了详细解读。
一般事故先移车后报警
对于未造成人员伤亡的财产损失事故,比如车辆发生剐蹭,或者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旧规”要求必须保护现场立即报警,而“新规”则规定,当事人可以先采取拍照等方式固定现场,快速驶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后再报警。
方金意表示,很多二次交通事故的发生,往往是因为一次事故中车辆或人员没有及时撤离、设置警示标志等,引发更大的伤害事故;而车流量较多的路段发生交通事故则容易引起交通拥堵。新规有利于当事人及时将车辆、人员转移到安全位置,可防止二次事故发生、人员伤亡和避免道路交通拥堵。这项新规对城市道路、高速公路、旅游景区周边道路,以及车流量较多的路段管理极为有利。
事故处理可自行协商解决
新规规定,对于未造成人员伤亡的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可以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等快捷方式自行协商处理,减少事故处理和理赔时间。
方金意表示,如果发生刮擦、轻微碰撞等一般交通事故,责任明确的,双方又急着赶路的,可以拍照取证后,自行协商处理,通过交管平台解决省时又省力。
如果当事人不知道怎么自行协商处理,可以报警求助,交警或协警可以通过电话、微信、短信等方式为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提供指导,交警不用到现场即可实现快速处理。
对于事故成因清楚、当事人无异议的伤人事故,按照平等自愿原则,经当事人各方申请可以快速处理,缩短事故处理的周期。比如追尾、变道、逆行、倒车、溜坡、开车门、不按车道行驶等7种交通事故的责任很明确,即肇事者负全责,可快速处理。
7种情况不要“私了”
除了死亡事故、伤人事故必须先报警外,新规规定7类财产损失事故也必须立即报警。即驾驶员无证驾驶或准驾不符的;驾驶人有酒驾、毒驾等嫌疑的;驾驶人驾驶营运车辆有超载超速嫌疑的;无牌或使用伪造、变造号牌的;一方当事人离开现场的;有证据证明事故是由一方故意造成的;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方金意表示,除了“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之外,其他几项中,肇事方都涉嫌违反国家强制性规范,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所以法律不允许当事人自行协商“私了”,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人要第一时间查验对方的行驶证、观察对方车辆有无车牌、有无饮酒、超载等情形,一旦发现存在上述几类情形的,要及时报警,而不应“私了”。否则,私自达成的调解协议可能面临无效的风险,还可能遭遇肇事者当面答应赔偿条件事后反悔而得不到赔偿的情况,另外还可能涉嫌骗保的风险。
事故复核保障当事人权益
新规放宽了当事人对事故认定不服申请复核的范围,将交通事故证明、适用简易程序事故认定、路外事故认定三种情况也纳入复核申请范围。
方金意表示,这项新规实现事故办案监督和群众依法申诉渠道的全覆盖,不管事故大小,只要对事故认定有异议,当事人可提出复核申请。为了给当事人申请复核提供更大便利,复核申请既可向上级交管部门提出,也可向原办案单位提出,让群众少跑路。
新规取消了交通事故进入司法程序不予复核的规定,并要求交管部门受理复核申请后,要将受理情况和复核结论告知法院、检察院。
方金意解释,这项新规对于那些符合事故责任认定条件,而以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的方式不作事故责任认定的情况,可以通过复核程序进行纠正。
在交通事故的处理中,事故责任认定关系到民事赔偿数额以及刑事(交通肇事罪)立案标准,有着非常重要的法律意义,当事人对事故责任有异议的,一定要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核申请,及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此外,新规还依法严厉打击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对群死群伤事故调查、预防事故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方金意表示,这有利于打击震慑违法犯罪、科学有效预防事故,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2018年05月18日 06点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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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朋友,这些新规需知晓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林贤飞 通讯员 陈博巍)
作为司机,出行平安最重要,但凡事都有意外,磕磕碰碰在所难免。据县交警大队统计,去年全县事故报警37656起,平均每天有100多起,事故当中涉及单方、双方和多方,平均涉及两方,约有7.5万余人与交通事故有关。因交通事故产生的矛盾纠纷层出不穷,直接参与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调解矛盾纠纷的警力压力也越来越大。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去年,公安部修订发布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并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
新规定集中体现了便民利民、公平效率、严格规范、公开透明的要求,其中十多项新措施与广大司机朋友息息相关。县交警大队事故中队长方金意对相关新措施作了详细解读。
一般事故先移车后报警
对于未造成人员伤亡的财产损失事故,比如车辆发生剐蹭,或者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旧规”要求必须保护现场立即报警,而“新规”则规定,当事人可以先采取拍照等方式固定现场,快速驶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后再报警。
方金意表示,很多二次交通事故的发生,往往是因为一次事故中车辆或人员没有及时撤离、设置警示标志等,引发更大的伤害事故;而车流量较多的路段发生交通事故则容易引起交通拥堵。新规有利于当事人及时将车辆、人员转移到安全位置,可防止二次事故发生、人员伤亡和避免道路交通拥堵。这项新规对城市道路、高速公路、旅游景区周边道路,以及车流量较多的路段管理极为有利。
事故处理可自行协商解决
新规规定,对于未造成人员伤亡的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可以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等快捷方式自行协商处理,减少事故处理和理赔时间。
方金意表示,如果发生刮擦、轻微碰撞等一般交通事故,责任明确的,双方又急着赶路的,可以拍照取证后,自行协商处理,通过交管平台解决省时又省力。
如果当事人不知道怎么自行协商处理,可以报警求助,交警或协警可以通过电话、微信、短信等方式为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提供指导,交警不用到现场即可实现快速处理。
对于事故成因清楚、当事人无异议的伤人事故,按照平等自愿原则,经当事人各方申请可以快速处理,缩短事故处理的周期。比如追尾、变道、逆行、倒车、溜坡、开车门、不按车道行驶等7种交通事故的责任很明确,即肇事者负全责,可快速处理。
7种情况不要“私了”
除了死亡事故、伤人事故必须先报警外,新规规定7类财产损失事故也必须立即报警。即驾驶员无证驾驶或准驾不符的;驾驶人有酒驾、毒驾等嫌疑的;驾驶人驾驶营运车辆有超载超速嫌疑的;无牌或使用伪造、变造号牌的;一方当事人离开现场的;有证据证明事故是由一方故意造成的;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方金意表示,除了“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之外,其他几项中,肇事方都涉嫌违反国家强制性规范,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所以法律不允许当事人自行协商“私了”,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人要第一时间查验对方的行驶证、观察对方车辆有无车牌、有无饮酒、超载等情形,一旦发现存在上述几类情形的,要及时报警,而不应“私了”。否则,私自达成的调解协议可能面临无效的风险,还可能遭遇肇事者当面答应赔偿条件事后反悔而得不到赔偿的情况,另外还可能涉嫌骗保的风险。
事故复核保障当事人权益
新规放宽了当事人对事故认定不服申请复核的范围,将交通事故证明、适用简易程序事故认定、路外事故认定三种情况也纳入复核申请范围。
方金意表示,这项新规实现事故办案监督和群众依法申诉渠道的全覆盖,不管事故大小,只要对事故认定有异议,当事人可提出复核申请。为了给当事人申请复核提供更大便利,复核申请既可向上级交管部门提出,也可向原办案单位提出,让群众少跑路。
新规取消了交通事故进入司法程序不予复核的规定,并要求交管部门受理复核申请后,要将受理情况和复核结论告知法院、检察院。
方金意解释,这项新规对于那些符合事故责任认定条件,而以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的方式不作事故责任认定的情况,可以通过复核程序进行纠正。
在交通事故的处理中,事故责任认定关系到民事赔偿数额以及刑事(交通肇事罪)立案标准,有着非常重要的法律意义,当事人对事故责任有异议的,一定要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核申请,及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此外,新规还依法严厉打击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对群死群伤事故调查、预防事故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方金意表示,这有利于打击震慑违法犯罪、科学有效预防事故,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