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来横祸,女婴砸死谁之过?[网络聚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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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2漫步 楼主
飞来横祸,女婴砸死谁之过?
 有高空掷物恶习的人请谨记这一悲剧!昨日上午9时许,广州海珠区东风村马基大街骏丰时装厂附近,凌女士抱着三个月大的女儿欢欢和丈夫在买菜回家途中,半块红砖从高空飞坠而下,刚好砸中欢欢的头部。欢欢被送院抢救,但因伤势过重,在昨日下午2时40分宣告不治。目前警方已经介入调查此事。(来源:金羊网—羊城晚报)
阳春四月,夫妻二人带孩子出门买菜归来,本是一幅温馨的画面,可谁知道,祸从天降,一块飞来的红砖砸在了孩子的头上,等把孩子送到医院,终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留下的伤心欲绝的父母。据报道:“事发路段常见高空掷物,当地人见惯不怪”。就有当地的居民反映,这个地方曾经有轿车被天上掉下来的磨刀石砸碎了前挡风玻璃,“平时有人往下面扔垃圾是家常便饭,还有人扔过剪刀呢。”,可也就是这个见怪不怪害死了孩子。
一个无辜的生命就这样走了,这是谁的责任?现在,肇事者还没有找到。但个人认为找到肇事者固然重要,但社会的公德问题也该引起全民的重视了。
从这个惨剧中,我们有理由认定,是社会的公德严重的缺失夺去了孩子的生命。现如今,已经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社会变得世风渐渐日下了,人心不古。看看街上的电话亭还有几个完好无缺?立在路边的路灯有多少是人为的破损,公共阅报栏支离破碎,果皮箱垃圾桶遍体鳞伤,果皮纸屑胡乱丢弃,好端端的公共设施被糟蹋得不成样子,文明社会难道就是这样?
社会公德是人类社会对于人所要求的最低标准,是社会生活中最简单、最起码、最普通的行为准则,是维持社会公共生活正常、有序、健康进行的最基本条件。因此,社会公德是全体公民在社会交往和公共生活中应该遵循的行为准则,也是作为公民应有的品德操守。“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这二十个字做起来也许根本不是什么难事,可扪心自问:我做到了吗?
做人,如果没有了道德,那就不配为一个“人”字!我们看看吧,在社会的很多领域都出现了道德的缺失:是非、善恶、美丑的界限混淆不清;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情欲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急剧增长膨胀;见利忘义、损公肥私行为屡有发生;不讲信用、欺骗欺诈成为社会公害;以权谋私、腐化堕落现象日趋严重。可是害来害去的,你就准知道,哪一天不会害到自己的身上?
别忘了那句老话:人在做,天在看。缺德的事还是少干吧。要不,下一个被砸死的没准就是你自己也不好说呢!
2009年04月20日 05点04分 1
level 6
哎!3个月大的孩子就这么离去,可怜了孩子的父母!!!
2009年04月20日 05点04分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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