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呃 这边也还是来贴吧 虽然这次的文不是很对大家胃口 只是了结一个夙愿罢了
2009年04月18日 05点0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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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子
不过是一杯清甜可口的鸡尾酒,已经让眼前的景物都笼上了模糊的光晕。
还是去洗把脸清醒一下吧……
略微摇晃的身躯终究还是被过往的人撞了一下,就再也支撑不住的倒了过去。
没有摔到地面的那种疼痛感,有些硬,又有些软,还暖呼呼的。
好像是倒在了别人身上……
“对…对不起阿……“
酒吧昏暗的灯光下只看的见那人的眼里含着笑,想用手撑着站起来,入手却是很奇怪的触感。
是平滑的,好像又有什么地方鼓起来……轻轻
捏
了捏,还有些弹性……
想低头仔细瞧瞧,下巴却被捏住往上抬。
嘴被封住,传来的是烟草味和酒味混合的味道。不好闻,不过也没有恶心到不能忍受的地步。
这……就是吻么?
恍恍惚惚的,只觉得身体像在空中飘着一样,有些惶恐,又觉着暖暖的很舒服……
2009年04月18日 05点0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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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地铁车厢。
戴着耳机,半垂着头正在假寐的学生样的年轻男子被金俊秀擦着耳朵撞了过去。
那脸颊迅速蹭过耳廓的瞬间,只觉得整个身体的血液都往头部涌去。
丢脸丢大发了……
一只手撑到座椅背沿传来撞击的疼痛,另一只手掌心传来的,却是很微妙的触感。
费力的稳住身体,第一反应便是去看那只手的位置。
——是大腿根部,更糟糕的是,五指张开的后果便是大拇指按弧形的分布正扣入了双腿间的缝隙……
利落的短发,却有服帖的短刘海盖住额头。
黑色半框眼镜后面,缓慢睁开的双眼正露出厌恶又羞愤的神色。
“对…对不起……”
其实倒过去的那一瞬,金俊秀还在庆幸,还好自己撞到的不是某个妙龄女郎。
但是在发现自己的实际状况后,那丝庆幸却不得不转变为羞耻和懊悔。
是的,即使自己是无意的,那接近猥亵的姿势已经让局面变得无比尴尬。而车厢里传来或高或低的笑声,更是让金俊秀连耳根都开始发烫。
不过是进王牌律所见习而已,上天犯得着送他这么个庆祝礼么?……
学生样的被害者却是迅速的起身,往车门方向移动。
金俊秀正犹豫着是不是该追上去再次道个歉时,车门已经“叮”的一声合拢了。
这样糟糕透顶的意外事件,却是和沈昌珉的第一次相遇。
“昌珉,你不觉得这个案子有点眼熟么?”
“恩。”
“我从出了羁押所大门想到现在,还是想不起来……”
“想不起就算了,开你的车。”
“哦……”
金俊秀,26岁,D大法律系毕业,连续参加了五年司法考试,虽然也曾两次通过第一轮的选择题测试,但还未等他通过第二轮的论述题测试时,第一轮的成绩便已失效了……
所以现在的他,只能闭紧嘴巴做个律师助理兼司机。
后座歪着一个个头明显超过185cm的男性,或者说,帅哥,更确切的说,是天才型帅哥。
大学读的是通信工程,凭自学一次性就通过了司法考试,在首尔排位第一律所东方律师事务所拥有独立办公室的沈昌珉,正习惯性的补眠。
第一次见到他是什么时候呢?两年前?
恩,那时候自己接到师兄说可以在东方律所做律师助理的电话,激动地在地铁车厢里就“呀呀”的叫了起来,赢得了周围的普遍关注。
而在金俊秀往车厢角落移动试图做鸵鸟状的过程中,不知被谁绊了一脚,又或是膝盖弯被谁撞了一下,控制不住平衡的身体就这么直直的倒了过去。
和其他名号响亮的律师事务所不同,东方律师事务所并不在繁华大道上,已经有上百年历史的二层小楼,安静矗立在首尔市郊。
从住处几乎要穿越大半个城市的地铁,还得再步行十五分钟才能到的工作地点,金俊秀一点都不在意。
因为这样,才有借口每天开着沈昌珉的车子回家,早上再顺路去接他……
是的,当律所主任带着他敲开那扇门,说那个歪在椅背上打瞌睡的年轻人是他要跟随的主办律师时,金俊秀觉得也许这就是命运。
据师兄说,一般的新进律师无论是找证据、准备答辩材料,或者和当事人见面,都只有靠自己。而沈昌珉来律所的第二年,便升为可以配有一个专职助理的主办律师,靠得便是他辩护案39胜2负的战绩。
“明天你去永登浦监狱,办一个假释监护手续。”
“哦,是不是还要帮犯人找工作之类的啊?”
“恩,我和主任说了,就在咱们所里当勤杂工。”
假释监护,是说本该继续服刑的犯人因为有良好表现,能够提前出狱,但至刑期结束期间还需社会监护看管,以防逃脱或再次犯罪。
没有合适监护人的犯人,监狱一般会委托辩护律师做监护人。也就是说,明天去永登浦要见的犯人,是沈昌珉做过辩护的案子。
任何有过服刑记录的人,都很难找到工作,所以假释监护期间,至少需要给他安排一个日常的工作,以帮助尽快适应普通社会生活。
做大楼的勤杂工?还真是沈昌珉的做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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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他身边两年,多少也了解他的行事作风——讲究效率,追求结果。除此之外,任何多余的事都不会去做。
所以安排在眼皮子底下的工作,才是最不费心的……
眼下,便只有自己一个人开车在国道上行驶。
昌珉,估计还在睡他的懒觉吧……可是没关系,能帮他做这些事,金俊秀已经很满足了。
在一个只能仰望的人身边,最怕也最多的便是无力感。什么都做不上,即使听从指挥去做的事情,有时还是会搞砸。
唯一的好处便是,沈昌珉观察了金俊秀几个月后,彻底原谅了他们第一次相遇时的尴尬。
用沈昌珉的话来说,“连走路都会摔跤的人,当然不能有什么指望”。
可是,金俊秀放下心的同时,又隐隐有了些失落——沈昌珉对他不会另眼相看,那他,也不能对沈昌珉有什么指望才是……
在会客室见到穿着简单黑T恤和卡其色棉布裤子的朴有天时,金俊秀脑子里突然通过了一道电流。
是的,终于想起来了!
前几天和昌珉提过那个眼熟的案子,便是成为昌珉助理后办的第一个案子,嫌疑人是朴有天。
朴有天是以故意伤害罪被提起公诉的。据说以他的经济条件并不是请不起律师,可是他却拒绝找人为他辩护。
之后也跟着沈昌珉办过几次法律援助辩护的案子,却不再见他有那么上心过。
在看守所和嫌疑人朴有天见过两次面,他只说自己是被迫的,却不肯透露任何事实。而沈昌珉却找了三个证人,把故意伤害罪降为过失伤害罪,最终判刑三年。
看朴有天斯文的外貌,很难想象是街头帮派中的小头目。那双曾沾满鲜血的手,似乎更适合用来弹钢琴。
律师对于犯人,大概就和医生在病患眼里的地位差不多,得到救赎的,视为上帝,无法挽回的,便是仇人。
可朴有天对有过两面之缘的金俊秀,却是一脸陌生仿佛从未见过般的冷漠。即便是提起沈昌珉的名字,他也只是说“哦,好像是有这么个律师”,没有任何感激的神色。
一个古怪的人。金俊秀如是想。
所以朴有天拒绝去东方律所做勤杂工时,金俊秀便也没那么惊讶了。
在律师眼皮底下做事,和在工厂、加油站、便利店打工相比,真的说不上好在哪里。或许律师眼里,服过刑的人不会那么罪大恶极,可是从监狱里出来的人,或许更想远离一切和自己灰暗过去有牵连的东西吧?
金俊秀只是履行公式地说这是沈律师联系的工作,不好更换。等着朴有天说他已经找好工作了之类的托辞,却得到了“好吧,我去”的回答。
前后不过十秒钟。比法庭上提出关键证据扭转局面还要来的让人措手不及。
【法律援助辩护:嫌疑人被起诉,自己没有委托辩护人时,法院可指定律师或其他法律工作者为其辩护,以维护其正当法律权益。律师除非需要回避,不得拒绝这类指定辩护,且不能收费,因此现实中很多律师只是走个形式,不会付出多少劳力。当然也有为了一举成名或良心很好的律师会认真对待这类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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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啪嗒啪嗒”敲击键盘的声音时断时续,有时会停上十几分钟,甚至更久。
是沈昌珉在准备答辩材料,间或翻阅法条,闭目沉思。
金俊秀本想悄悄的离开,一个喷嚏没忍住,还是“阿嚏,阿嚏”的爆发了出来,手忙脚乱的翻出纸巾,
“我,去外面透透气,不然把感冒传给你就不好了。”
是啊,自己现在的这种状态,不帮倒忙就已经很不错了,还是乖乖的闪一边凉快去,别给昌珉添乱了。
可看到昌珉只是毫无表情的点了点头,又埋头工作的样子,心里还是有些不舒服。
即使是说句“外面风大,别待太久”也好啊……
呵呵,是自己太奢望了呀。说好听点是昌珉的助理,实质上不过是他的下属而已,有哪一个上司会对下属关怀备至的?可还是不死心,至少他们是会一起打游戏,饿了会到24小时便利店买了泡面坐在店堂就吃的上司和下属,下雨天会借裤子给自己穿的上司和下属……
金俊秀很讨厌这样的自己。
从很久之前,他就是那种喜欢一个人也不会开口的人,国中、高中,暗恋过一个总是梳着马尾,偶尔放下来的头发黑亮顺滑的可以做洗发水广告的女孩,可直到毕业那天也没有勇气说出来。大学唯一的一个女友,也是那女孩先提出交往的。
呵呵,可是,之前二十二年的时间,竟然没发现自己喜欢的是扁平胸脯和自己有着同样身体构造的男人。对异性的好感仅止于外表,抚摸、接吻的时候像是例行公事。
如果自己不是那么不胜酒力,如果不是因为好奇一个人去特殊群体的酒吧,如果没有那一夜,自己恐怕连婚都结了吧,说不定连孩子都有了呢。
世界就是这么奇妙。一个晚上足够颠覆一个人的生命轨迹,所以现在才会对着比自己还小一岁的沈昌珉想些有的没的,可悲的是,也只是想想而已。
还是断了这个念头吧,或者,再去那种酒吧,直接找个男朋友之类的?
风果然很大,顶楼的平台平时会有同事在这边抽烟,现在却看不到半个人影。
正思考着这样吹风会不会加重感冒的金俊秀,瞥到一抹土黄色。
是在缝衣服,上下翻飞的针线在阳光下发出银色的光,有些耀眼。只是拿捏着针的人却是个平头短发的男人。
怪不得工作服穿在他身上就特别合身,敢情靠着这手艺已经改成合适自己的尺寸了吧?……
盯着那熟练的犹如作坊工的手势,金俊秀又想起了之前闪过的念头。
在监狱给他办假释手续见面的那次,就注意到他修长的可以弹钢琴的手了。没想到这双手会做针线活,还是如此的熟练。可眼前一脸专注的在缝衣服的男人,也曾用同一双手将别人打成肋骨三根骨折外加脾破裂。
对了,那双手还给自己递过纸巾,连带着温和的人畜无害的笑容。
真是个无法捉摸的男人。
本想就这么离开,朴有天却结束了他手上的工作抬起头舒了口气。发现金俊秀的时候明显愣了愣,手里捏着的针往回缩了几公分,又放弃般的停下。
“呵呵,总是被你撞到我在偷懒。”话是这么说,可朴有天的脸上丝毫没有被抓包的紧张或尴尬,一副“我就是在这里偷懒,随你”的无所谓表情。
是哦,之前也是,急着回办公室拿一份文件三步并作两步走楼梯的时候,也看到朴有天靠在楼梯扶手上悠闲的抽烟。记得当时他也只是对自己淡淡的笑了下,并没有掐掉烟,反而吐了个很有技术含量的烟圈出来。
那时自己也被突然冒出来的“啊,这男人肯定很受欢迎”的念头吓了一跳。
凭心而论,朴有天是个不折不扣的帅哥,眼眉都很秀气,尤其是挺直的鼻梁,还有那嘴角总是噙着的一抹似有似无的笑,有点痞,却不会给人低下粗俗的感觉,倒像个被惯坏了的少爷。
可少爷是不会给自己缝衣服的,也不会抽路边摊上也能买到的烟。
“没关系,我也是来偷懒的。”俊秀笑着说,大方的走到朴有天那张唯一的长椅边坐下,还伸了个懒腰。
风虽然大,但吹了之后脑子都清明了许多,胸口那股闷闷的感觉也差点找不到了。
“你感冒还没好?”好看的眉皱了起来,鼻翼也是,像是责备金俊秀没有好好照顾身体的表情。
和朴有天连朋友也算不上吧?
不过就是两年前见过几次面,还有最近的一段时间,可一起说过的话不会超过十句才对。
但是他的那种表情,那种有些责怪的语气,好自然,就像是多年的老友,随口说出来一句语气不佳却带着关心的话语。
奇怪,自己竟然觉得心里暖暖的。明明只是一句话,明明说这句话的人说是朋友都勉强。
是生病了,自己才会这么软弱吧。渴望别人的关心,连那关心来自谁都不在意了。
“这次可是我自己带的。”
身边的手从口袋里掏出一块手帕,又递到了金俊秀面前。
“啊……”
光顾着七想八想,连鼻涕淌下来了都没意识到——在朴有天面前这是第二次了吧?第一次他给的还是洗手间用的纸巾呢,唉唉。
“谢谢,这个,我洗干净再还……”
“不用,我一会去打扫洗手间,一起洗了就好。”
还松松握在手里的手帕就那么被抽走了,上面还沾着自己的鼻涕呢……
“回去吧,再吹下去你明天不用来上班了。”
朴有天不紧不慢的把针线收到一个塑料盒子里,把缝好的外套叠起来,站起身。
“恩。”
本想问他为什么会有这么专业的缝衣服的手艺,可话到嘴边还是咽了下去。每个人都会有不想让人知道的过去,更何况朴有天这种混过帮派又蹲过监狱的人。如果他的身份不是这么特别,或许会很容易成为朋友吧,谁知道呢。
2009年04月18日 05点0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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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呵呵,自己果然是个伪君子啊……
看着哭着夺门而出的金俊秀和追出去的朴有天,沈昌珉才发现坐在沙发上的自己瘫软无力。
本不想这样的,为什么还是说出口了呢?是因为那多少还是有真心的成分吧?平日里理所当然的接受金俊秀的好意,仗着那个单纯小子对自己不一样的情感而随意指使他。
但至少在表面上,沈昌珉对金俊秀还是信任的,甚至很多麻烦的事从不假手他人,不也是对他的保护么?
可看到朴有天的目光总是若有若无的扫过金俊秀,和自己在一起的时候只是履行义务般敷衍过去,心里就升起无名之火。
我才是王者,只有我有权选择哪个人。尽管比起唯唯诺诺的情人更喜欢倔强不服输的,自尊并不允许我中意的人含情脉脉的看着别人,尤其是那个人充其量只能做个跟班。
正是如此,才会让金俊秀知道做伪证的事。利用他爱慕自己的心情而让他陷入两难境地,一边是可笑的正义感,一边是想帮忙又无计可施的无力感,这样的金俊秀肯定很好玩,不是么?
可他偏偏不识相,冒失的闯来,那就别怪自己说出那些话了。金俊秀,是你逼我这么做的,再说了,我不是还留着你的工作么?东方律所对你而言还是很重要的吧,我可不是一点都没良心哦……
等目光瞥到便利袋的时候,沈昌珉才露出苦笑。把吃剩的面碗和垫在下面的报纸扔到垃圾桶,地上的纸团也都处理掉,又发觉烟味太重而去开窗……
会对朴有天动心,也是自己始料未及的。在看守所见到足以拍偶像剧的犯罪嫌疑人时,只是纯粹的想得到这具躯体。减轻刑罚的他也按照约定服从了自己,这个游戏原本就这么简单。
是自己违反了游戏规则。本以为一年假释期足够让自己厌倦这个身体,三个月来竟然越加的迷恋,甚至发展出超乎预计的情愫。这种不能掌控局面的感觉很不好,自尊让自己放手,本能又叫自己紧紧抓住,甚至不经大脑说出那种话,而不得不面临金俊秀去揭发的风险……
直到天光微亮,倦怠的身体终于抵不住寒意,而转移去卧室的沈昌珉,脑子里剩下的只是如何应对第二天的开庭。
昨天好不容易通过私交从公检方拿到对方证人身份和证言,让朴有天回头再去找那三个证人修改证言后,放下的那颗心又提了起来。不错,金俊秀的告白引发出自己非理性的一面,拖他下水的本意立刻逆转为担心他恼羞成怒的忧虑,真是一招不慎、全盘皆输。
时间已经来不及了,剩下的赌注就是金俊秀对自己的真心。
郑允浩的表演很到位,不仅如约定的那样让自己面容憔悴,连嗓音都嘶哑不已。
辩护不仅是代言正义,从某种形式来说更是一门艺术。古今中外成名的刑辩律师大多以心理战取胜,而被告人很可能就是真凶。通过巧妙的心理暗示,以及被告人的配合,甚至制造些证据上让人生疑的漏洞,都能不同程度上动摇陪审团的看法。
即便韩国采用的是专任法官组成的合议庭,但法官说到底也是活生生的人,只要手段运用得当,仍旧能达到自己想要的效果。
眼下,就只是一本写好台词的剧本,在世人看似最严肃的法庭上演而已。
旁听的观众甚至发出了惋惜的叹息声。
郑允浩英俊的外形,添上疲累的装饰,会激起所有人的怜悯。这一点在朴有天那次审理也验证过,唯一遗憾的是很少有被告人拥有外形优势,所以这种戏份并不能经常上演。
金俊秀并没有休息,而是拿着公文包守在法庭门口。明知道那包里没有任何需要的资料,沈昌珉还是稍微紧张了一下。
以事件发展的时间顺序来看,金俊秀根本不可能留下伪证的证据。所以,最坏的情况不过是他当面指出有伪证行为,然后合议庭宣布休庭调查。
整个庭审过程中,沈昌珉的一半注意力都给了坐在身边的助理。在摊开的记录簿上,是金俊秀惯常的法庭记载,平时嘲笑过的歪扭的字迹,此刻看来竟是如此优美,在心底叹息的同时,沈昌珉只有尽量克制自己苦笑的表情。
2009年04月18日 05点0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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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C————————
私以为有些字眼会被bs的 居然都发出来了……
2009年04月18日 05点0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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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啊啊~真好看,这五个孩子都出来了~我就喜欢有点复杂的人物关系,开始以为是珉秀,原来是2M咩哈哈~很好奇2M谁攻谁受?
好看,就是不过瘾,楼楼下次多更点喔咩哈哈,加油~
2009年04月18日 23点0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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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对胃口?不对什么胃口?
了结啥夙愿?
这就是我38的本性-v-
楼啊~
啥时候再来更新潵~
签很好看~~~
天天也很好看,让我老觉得2M里面他应该是受的那一个~~
珉那身高。。。要受的话我会很别扭~
天天那一身小排骨~~我看着心疼~怎么忍心让他受累再去攻186的小攻珉啊~~
2009年04月19日 01点0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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嗷,为何有2M?啊啊啊,我脖子疼~米秀感情萌芽了~
2009年04月19日 03点0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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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秀珉玩3P!?我喜欢…看这文好累,好多法律知识,唉,我理解能力有问题
2009年04月19日 09点0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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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P好啊...
尤其是俊秀君喜欢昌昌而昌昌不大时候
果然我还是看多了悲情昌昌现在BT了-0-
2009年04月19日 09点0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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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好我是法学的!!
我还是比较喜欢米秀,米秀珉的3P,看看再说吧!!
2009年04月19日 10点0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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骄阳开的来支持下,,
我喜欢Y淫Maxiah~
我看好你。。。。= =
后面来的表打头。。
2009年04月20日 12点0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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