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普】谁能把我们送进精神病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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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abybobo 楼主
2009年04月13日 07点04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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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abybobo 楼主

每到这个时候我总是会感慨,我们这个社会,甚至精神病人他们自身,对于精神疾病,对于精神病人和精神病院产生的隔阂有多么巨大。但感慨完了,却又很迷茫,为什么越来越多的人在注意到保护精神病人全益的同时,却仍然叶公好龙,对待身边的精神病人不能抱以一种宽容、平和的态度呢?
最受争议的一种入院方式,是因为扰乱了公共秩序或危害公共安全被公安机关强行送入院治疗的,前提是急诊的精神科医生(需两名以上,其中一名是主治医生以上级别)认为他有精神障碍,这样的患者少之又少。他们的权益就没有办法保障了吗?不是的。如果他的家人对这个结果不认同,还是可以申请复查的。
关于精神疾病的诊断是个太大的话题了,有些人症状明显,即使不需要专业的医生,大家都能看出来这些人是精神病人,但有一些人的症状不典型、不明显,在诊断的时候尤其是一些司法鉴定的时候则需要精神科医生的专业知识、临床经验积累,以及多名医生的会诊。
举个例子,如果我把我的好朋友王小花拉进精神科医院,对医生说,这家伙脑袋不正常,中午我们一起吃饭,她饭前胡乱唱歌念念有词胡言乱语,说了一大堆乱七八糟的话,还说谢谢主赐给我们饭吃,明明是乱说。人是猴子变的,粮食是农民伯伯种的,饭钱是我掏的。不仅如此,吃饭的时候她还一直向窗外看,一边看一边向外招手、做鬼脸、还不停说hello。
医生会把她定为精神病让她住院吗?这不可能。
兼听则明,偏信则暗。作为专业的精神科医生,他是不会只听一面之词的,还要通过亲自与王小花交谈来判断她到底是什么情况,来防止有人特意加害。
王小花解释说,我是基督徒,饭前唱了谢饭歌。后面是因为窗外有个小孩,我在逗他玩……于是我们俩被医生拎着领子扔出门外。
让我们再假设一下。假设医生真的不小心认定她是精神病了,我积极要求让她住院,医生会同意吗?也不会的。因为我没有协助她办理入院手续的资格。
按目前我国现有的精神卫生法律,能够办理住院手续的只有病人的监护人或者近亲属,而监护人的顺序也是根据《民法通则》而来:“1.配偶;2.父母;3.成年子女;4.其他近亲属;5.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没有以上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这在最大程度上限制了将别人送进精神病院的权利,从道德伦理方面来说,我相信人与人之间的善和信任,正是与患者关系最亲密的人,才不会故意的把他们送进精神病院,这极大地避免了其他人对病人的打击报复。
在特殊状态下,公安机关才成为具备这个能力的对象,面对一些严重危害了社会秩序,抑或是那些被家属遗弃虐待的精神病人,他们才有权利和义务将他们送进精神病院接受治疗。
那些少数的,不公平的现象是种悲剧,需要更健全的制度,更宽容的环境才会避免吧,我期待着。
2009年04月13日 07点04分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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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微妙
如果事先将每个你遇见的人扣以精神病的貌似
或许你会觉得那就是事实
看过一些里面的描述,突然觉得人若是失去了正常思维能力在社会上又是何等悲哀
2009年05月05日 13点05分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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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abybobo 楼主
具有人道主义精神的社会中...合理的制度与科学分析下尚且无法清晰界定什么人应该被送进精神病院...
更何况是在某些权力者的压迫下“被精神病”了呢...
2009年05月05日 13点05分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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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尔戴上有色眼镜看黑白照片,照片也能色彩鲜艳。但摘下眼镜后三天,人们又认为这照片一直都是黑白。偶尔被强迫的道德意识,总是虚伪而脆弱不堪。
2009年05月05日 14点05分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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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既定的社会沦理意识强调了精神病的存在~这不是陷入“社会意识决定社会存在”的误区?~如果我们能这么想:“精神病病人”只是太沉溺在自己的世界。
2009年05月05日 14点05分 8
level 8
否则也把我送进精神病院吧。
2009年05月05日 14点05分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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