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赶回家看了一大堆关于广州票务的贴子,心里真是堵得慌, 我不代表广州的其他任何一个玉米说话, 我代表自己说一下想法,就当是自我疏导吧. 我是广州玉米,跟宇飞及相关组织人员碰过一共三次面,一次是比赛时的投票,一次是惠州演唱,一次是领取演唱会的"VIP看台票"及领玉米服. 怎么说呢? 组织人员里面几个主力(我能记住的几位)都是学生, 很热情很努力,但处事的确是稚嫩了一点, 我也曾在心里对她们组织活动的效率和效果有过不满, 对29号演唱会造势的效果将如何有过担心, 但是从没怀疑过她们的为人. 我的眼睛和感觉都告诉我, 她们很认真,很单纯. 而宇飞, 相对成熟一点能力强一点, 因此作为她们的决策人,我觉得没有问题. 票的事情, 我不是不生气的,可是这个时侯我绝不责怪她们. 票务出现这个情况绝对不是她们希望发生的, 更不是她们导致的, 我责怪她们什么? 就像托朋友办个事(朋友是义务帮忙的), 没办好, 怎么办? 我可以想"早知道就不找他了"或者"以后再也不托他了", 但是我会去责怪他么? 不是不敢,这不叫懦弱或忍耐, 这是礼貌, 是厚道. 如果她们在订票的同时收取手续费作为报酬, 我可以对她们指手划脚.但是没有,即使是收的那一点点活动经费,也是用在大家身上,用在给小宇造势上.另外她们付出的时间和劳力,则完全是义务的.看到几个根本不懂得电子的女孩做出来的一堆灯牌, 看着她们熬夜熬红眼睛, 焊锡烫伤手, 虽然效果比较粗糙, 但是她们的付出,我自愧不如. 是的,也许是因为能力问题运气问题, 这次票务没有做好. 提法律意见的朋友要投诉中演的朋友,都是可以理解的. 但是那些怀疑宇飞的人,如果不是粽子, 就真的太让人寒心了. 我个人的立场是, 带着我自自己做的灯牌高高兴兴地看这场演唱会, 喜欢宇春是让自己快乐的事,就快乐到底. 至于票嘛, 如果中演能退点钱当然最好,呵呵. 谢谢宇飞及其他组织人员付出的努力, 我相信你们.
2005年10月27日 04点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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