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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导游,必须投诉,什么人品!如果不是女孩子激烈反对,是不是半夜能让人给
2018年03月27日 09点0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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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婚前性行为只是你自己的选择,你男朋友作为伴侣需要尊重你的选择。
你男友和那个导游有错,是错在他们没有尊重你的选择,而不是“拒绝婚前性行为是
正确的
”。
他对你选择缺乏尊重,你言谈中又何尝对另一种选择有过尊重了,“我是好人家的女儿”这种话都说出来了,你跟你男朋友之间也就缺一个贼心和贼胆的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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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我是好人家的女儿”的时候,确实是因为很生气。我并没有不尊重那些婚前把自己交出去的女生,那是她们的自由,只不过我不能接受也不会那样去做而已。至于“拒绝婚前性行为是正确的”,无论从传统还是从法律角度来讲,我认为这句话就是对的呀。我哪有那么大的力量干涉别人“另一种选择”,如果男朋友接受不了,我随时可以分手给别的女孩腾地儿,让他满足“另一种选择”,但是非得让我改变原则就不对了。
2018年03月27日 09点0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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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层主啥意思?拒绝婚前性行为是错误的?
2018年03月27日 09点03分
回复 小天天😁😁😁 :这层主的意思是:拒不拒绝无对错,原楼主坚持认为拒绝才是对的
2018年03月27日 09点03分
@洛颜生1993 其实接受婚前性行为的人也不会是男人就行不会拒绝的,我觉得这时候拒绝绝对是对的,不拒绝不是错,但是拒绝一定是对的。
2018年03月27日 09点03分
@不过八分饱 讲真,这个原楼主让我有点吐血,本来只看楼主,觉得她有原则,后来根据时间线撸了一下她在楼中楼的回复emmmm
2018年03月27日 09点0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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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了,我拒绝婚前性行为,不是因为您认为的“有贼心没贼胆”,是因为我要坚持自己的原则,对自己的人生负责。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原则,我认为这样最好,仅此而已。
2018年03月27日 09点0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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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的贼心和贼胆,是说你男友不尊重你拒绝婚前性行为的选择,不但心里不尊重而且付诸实施,这叫有贼胆。你不尊重其他人接受婚前性行为的选择,你只是心里不尊重、放点嘴炮,还没到要给别人穿铁裤衩、点守宫砂的地步,这叫只有贼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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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我没想过,你不用这么敏感吧?我从来不干涉不在乎别人的事情,我也没有像网上那些变态一样发表言论抨击非处。我只管好我自己,谁去管别人的闲事?不尊重更是有点扯了,不管对什么人,我都是礼貌有加,何来不尊重?只是一句“好人家的女儿”你就敏感了,我说我是好人家的女儿,又没有说别人不是好人家的女儿。
2018年03月27日 09点0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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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正常人,懒得跟你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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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人和你吵,只不过你说话很主观臆断,我没跟你客气而已。如果你觉得接受婚前性才是正常人,那我没什么好说的。
2018年03月27日 09点0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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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说我是正常人,我又没说你不是正常人,你就敏感了?你也觉得我说话不中听了?这种话背后暗含的是什么意思,你的理解跟我是一样的嘛。你又凭什么说我是在“主观臆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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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的是“如果”,如果你没这样认为,那这个如果就不成立呀。“如果”是一个假设性的词语,换言之也可能不是这样,我也没说你说别人不是正常人啊,是你又提起来。我并没有完全肯定,但你主观臆断的语气就比较笃定了。
2018年03月27日 09点0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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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出“我是正常人”,楼主也觉得暗指自己被说不是正常人,那楼主说自己不接受婚前性行为,是“好人家的女儿”,不也是暗指有婚前性行为的不是好人家女儿,其实这只是个人选择,只要没有伤害到谁,凭什么说接受的不是“好人家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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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我这样觉得了吗?哪句话?急不可耐也要有智商吧。
2018年03月27日 09点0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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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你是男是女,不过这不重要,让我们心平气和讨论一下这个问题,你看看对不对。
婚前非处一听说处女说自己是好人家的女儿,她就开始急着为自己辩解,实际上根本没有人提到她,也没人在乎她做过什么事,可为什么她会这么紧张?因为她心虚了,所以才会觉得别人不尊重她,实际上人家心里根本就没琢磨她。
至于尊重,我们来谈谈不尊重她们的到底是我还是她们自己,或者是她们的男朋友。她们成了非处,是我绑着她们逼她们这样做了吗?没有。是她们自己的选择,既然自己选择了,就要放平心态,不要动不动就怀疑别人因为这个歧视她们。事已经做下了,无论有利有弊都要自己承担。
另外,造成这一点的还有她们的男朋友,他们的男朋友觉得她们是可以婚前上床的。干嘛怪我不尊重她们?何苦?我和她们没有一点关系。有本事怪自己,怪男朋友啊。
2018年03月27日 09点0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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歪一下楼,如果女孩当晚被拿下,第二天怎么去旅游啊,可能走都走不了,参见镇吧神贴
2018年03月27日 09点0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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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要看被怎么折腾啦,有的人第二天上班也是没啥问题的呀
2018年03月27日 09点03分
回复 小天天😁😁😁 :这可是旅游啊,就没有不累的,我那时坐椅子都坐不住,钻心的疼
2018年03月27日 09点0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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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是男的。
其次,你不仅仅是“处女说自己是好人家的女儿”,你的发言是把“不接受婚前性行为”和“好人家的女儿”联系起来了。
你的这个发言通篇都在表明你不尊重选择婚前性行为的男女。
还“至于尊重,我们来谈谈不尊重她们的到底是我还是她们自己”,还叫他们要“放平心态”。这么明显的歧视性言论你居然觉得毫无问题。
只有作出了不值得受到尊重行为的人,才存在“是我不尊重你,还是你自己不尊重自己”这个问题。你想谈这个问题本身,就说明你认为选择婚前性行为不值得尊重。
你自以为的“没有不尊重”,只不过是“我不主动表达我的不尊重”罢了。
再来看你的其他言论,
“结婚是不一定有保障,但最起码有依据,合法。严格意义上说,未婚住一个房间属于非法同居,只不过现在国家不管了而已。对于女孩子,清白是最好的嫁妆。”
“至于“拒绝婚前性行为是正确的”,无论从传统还是从法律角度来讲,我认为这句话就是对的呀。”
你声称接不接受婚前性行为只是个人选择,但实际上婚前性行为在你看来都不仅仅是不符合传统,甚至不仅仅是不符合道德,在你这儿都成了不符合法律了。
为此你甚至不惜胡说八道,说什么“严格意义上说,未婚住一个房间属于非法同居,只不过现在国家不管了而已”。
但实际上非法同居(现在连“非法同居”的说法都没有了,该叫“非婚同居”,也许这就是你“只不过现在国家不管了而已”说法的由来),非法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种同居行为。
它的非法的点在于“未登记结婚而以夫妻名义自称”而不在于“同居”,是否是夫妻应该由国家民政部门来定,不能是你自己说了算,这叫“非法”。
你确认为是“同居行为”非法,甚至还将“同居行为”的内涵扩大到“未婚住一个房间”。你对“同居”和“婚前性行为”有多大的偏见还用我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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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的是:因为我是好人家的女儿,所以我的处女之身不是用来给你满足需求的。
我并没有把好人家的女儿和不接受婚前性完全联系起来,如果一个女人把自己的处女之身当成用来给男朋友满足需求的,那她就是不自重的。这句话说错了吗?难道你觉得这样的女孩自重?
至于那些婚前同居的,大学就跑到医院里流产的,不管我心里是否看得起她们,那是我的自由,我只要求我自己,对她们我不做评论。
既然你们持有这样的观点理直气壮,那干嘛一听我的观点就这么心虚呢?自己骨子里总是觉得别人看不起自己,所以格外敏感。
你希望自己的女儿婚前发生关系,还是等婚后再发生?
你希望自己的媳妇跟你的时候是处女,还是非处甚至流过产的?这么说你能理解吧?不接受婚前性的,一定是好人家的女儿。好人家的女儿,不一定都是不接受婚前性的。所以,我这句话,你想多了。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你不是你媳妇的第一个,所以这么敏感,总想找平衡。我今天要表达的观点是:你纠正我对法律的认知错误,我接受。就算我承认,她们的行为合法,是她们的自由,别人无权干涉,这都没问题。
但我今天讨论的,不是她们,不是婚前性是否合理合法的问题。
2018年03月27日 09点0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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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蔑别人来论证自己的观点可真不够光明磊落。我是初恋结婚,双处,我也觉得你的发言并不妥当。怎么样,我有评价你的资格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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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没有资格我不关心,所以你不用自报家门了,我也没有污蔑谁。
2018年03月27日 09点0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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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确实可以分手了。婚前性行为不是什么罪大恶极的事情,如果男的只是提出但是尊重女性意见完全正常,但是这种行为完全不尊重女朋友了。这是人品问题。
至于导游,投诉吧!
2018年03月27日 09点0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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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认识别人就出口别人妻子如何如何不叫污蔑?真是一朵纯洁的白莲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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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他先污蔑我的呀,我说的只是假设,可以推翻的嘛,可他说的却很笃定啊,不认识别人就这么笃定的下结论真的好吗?
2018年03月27日 09点0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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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收了好处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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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我有个导游同学说,很多导游没收好处费也会这样做,顺水推舟的事。所以以后还是和闺蜜去旅游吧,或者结婚以后和老公一起。
2018年03月27日 09点0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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