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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事直到现在才明白,原来忘记一个人是这么的难~两分钟以前还一直相信着“时间会冲淡一切”,这句千古不变的老话。但在这短短的两分钟过后竟然发现自己怎么会被骗了这么久~~```“时间会冲淡一切”这是什么屁话。他只会像风蚀和水蚀那样给我们的带来一道道更深伤疤~``这种伤疤不碰还好,但只要轻轻碰下,就会钻心的疼痛。。。两分钟前在网上无意中看到一篇文章,如下:你好,我爱的璐璐: 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希望能够被我感动。我喜欢你已经很久了,也许你早就感觉到了,可我呢?一直害怕被你拒绝,因为机会对我来说太珍贵了,我真的不想失去你,你就是我的幸福。 我也不知道是在什么时候爱上你的,也许是我们接触的时间长了,也许这就是上天给我缘分。我是一个感情很脆弱的人,害怕感情的失败,所以我对自己的感情很慎重,我考虑了很多,但我最后还是可以确定你就是我一直在找的那根肋骨,只有你才能让我完整,拥有你我就不再拥有遗憾。 我了解你对你自己的感情也十分的慎重,毕竟父母的感情就是失败的,所以你就对自己也没有多大的信心,更受不了任何的伤害。我不敢说我是最爱你的人,但我是最适合你的人。因为我了解你的感情,我理解你的处境,了解你的家庭,还有就是我知道你需要什么。 虽然我们的生活距离比较远,但我总能感觉到你的存在。世界上最远的不是时间和距离,而是我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 在这里我仍掉,那可怜的感情自尊和那所谓的面子。我要告诉你:我真的很需要你,真的很爱你,真的不能没有你。我想让你幸福,不再让你受到任何伤害。给我一个爱你的机会也给自己一个被爱的机会吧! 希望我们这两条平行线,可以在这里相交。爱上你是我今生最大的幸福!!! 润 写这封情书的人我不认识,也不想认识。但收信人,却是我这辈子最想忘掉的人。她是我以前的女朋友,我最爱的人。7年了,虽然这听上去很可笑,但是我很庆幸我们能从小时候的两小无猜,直到最后能在一起。呵呵,正像所有恶俗电视剧里演得那样,主人公的快乐永远都是短暂的。在正式交往的106天,我们分手了,那是2004年11月16号。分手的原因很简单,奸情败露,她父亲不同意。她哭了,哭得很厉害。我知道,她是她父亲心中最重要的~正像“润”的情书里写得那样,父母失败的婚姻,导致的不良结果有很多,我可能就是一个牺牲品。我牺牲得很光荣~因为在200多天以后,她走了~去了地球的另一半在她走之前,我曾经对她说过“不管你道哪,都要让我能找到你”现在,在她走的两个月零19天后。我感觉不到她,我把她丢了。我们认识12年。做了12年的同学和邻居。我不相信有谁比我能更了解她,包括那个“润”虽然,我把她丢了。我爱她,曾经是,可能,以后也是
2005年10月26日 13点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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