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vel 7
刚才一个IP发帖污蔑花妖。该贴系百度抽除,并非吧主删除。
贴中LZ刚满2个月的幼兔拉稀5天,并且伴有严重的口炎症状。
后在花妖处订了药,自己却又拖了几天才去取药。
这种行为直接导致了兔兔的必然死亡。
现在却把错归结到花妖身上。
这位裸奔的朋友,自己犯的错误请自己承担,你没有责任心就算了,请不要连起码的良心都没有!
2009年04月02日 10点04分
1
level 1
谢谢吧主澄清
话说 百度大叔 真是长眼睛的
心理阴暗的人发个黑别人的帖子
大叔 就伸出大手 抽死
哇哈哈哈哈
2009年04月02日 10点04分
2
level 0
晚了这么多天才吃药,还怪别人。很自私的想法,可能是兔子死了,自己哭迷登了
2009年04月02日 12点04分
6
level 0
是啊是啊,这事情,我也全程了解,我是花妖的忠实买主。我家兔子现在身体非常非常健康!
2009年04月02日 14点04分
9
level 7
晕``原来昨天还发生捞这样的事````哼哼 一定是跳出来挺我婶婶啦~!自己把兔兔拖得病入膏肓 还要怪别人不是华佗在世
2009年04月03日 01点04分
10
level 1
兔牙啊 你去我QQ空间看看那女的
哈哈哈 昨晚在我空间疯啊~~~
张口就说BBB···
闭嘴就是卖卖卖···
2009年04月03日 02点04分
11
level 7
昨天你说要约你去打群架还要要你一只手的就这人吗```你惨了``你惹到黑手党了 哈哈
2009年04月03日 03点04分
12
level 1
哈哈哈
一个快30岁的女的
自称是老师
说出这些话
我都怀疑她是不是大脑发育没跟上年龄的步伐
哈哈
她不但约我哦
还约我QQ空间的人····
强悍了
其实 大家都知道 她什么人 不想刺激她了
2009年04月03日 03点04分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