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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金色校园广场的袁记串串事件的人
把有关这的文章整理好
我去宣传
保证他的店臭了~~
最好带上照片什么的
不是案发时间的也行
要有店面照片
最好有凶手照片和警察照片
2009年03月21日 01点0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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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ng之伤说找电视台来比较好
好事他能找来
就不用我了……
2009年03月21日 01点0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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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怎么找哦,还是等着大家都起床了再商量个办法~~
一个两个人解决不了问题~
2009年03月21日 01点0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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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原来如彼。哎,真是人善被人欺啊,每次买单时出现类似的情况我都是摸出手机:不扯票,老子马上叫地税局过来罚你十万块!………大家可以组织点人到双流县政(和尚)府反应下,保证让文星镇吃上一壶!
2009年03月21日 01点0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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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楼上的大哥比较专业………………
不知道是学什么的?
2009年03月21日 01点0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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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条路是正常解决,可以得到陪偿的。解决了之后,你们要是想出气,到双流的建筑工地上找几个人,半晚把他的店砸了,工地上都有抢工程的黑社(和尚)会,找他们。
2009年03月21日 01点0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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囧……要花钱
我才不要呢
我要他们遗臭万年
不能再开店!
2009年03月21日 01点0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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囧
11楼
……要花钱
还有风险……
我才不要呢
我要他们遗臭万年
不能再开店!
感谢12楼
2009年03月21日 01点0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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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友的哇...找几个兄弟伙滴....直接去拢他个狗日地....你女人被欺负你能忍?
2009年03月21日 02点0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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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
我的方法更和平一些………………
嘿嘿……也更解恨…………
2009年03月21日 02点0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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