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解读小保险公司可靠不?
保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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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之前接触的很多客户中,大部分的人能叫出名字的保险公司不超过5家,国寿、平安、太平、泰康、新华、而其它公司直接被潜意识的认为是“小公司”。......所以当我给客户说到天安、同方、工银安盛、中意时,客户都会问一句,小公司靠谱吗?会倒闭吗?实力够吗?是国资吗?安全吗?......
保险公司没有小公司
保险法第73条对于保险公司的注册资本有了明确的规定。
设立保险公司,其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二亿元。保险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另外保险法72条对保险公司设立需要的其它门槛都有诸多规定,这里就不详细阐述了。
试问一个注册资本实缴2亿的公司能是小公司吗?
所以保险公司都不小。
从理赔解读
站在消费者的立场,消费者本质上对于“小公司”的质疑,不是因为小,而是因为担心将来理赔、保全会遇到麻烦,关键担心的是理赔会遇到麻烦。
麻烦的存在有两种可能:
1:担心不能赔
2:担心赔的太慢
那么先说1,会不赔吗?答案是会的。
不仅小公司会,大公司也会。关键在于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理赔条件。所以赔不赔,不是取决于公司大小,而是是否符合条款约定。
那么你可能会问,如果该赔的,但是保险公司执行不了怎么办?没有执行能力了怎么办?
请查阅保险法对于保险公司运营的要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监管部门是不会让保险公司到这一步,万一走到这一步,无论是破产清算的顺序考虑,还是并入其他公司业务,都对投保人权益进行保护和强调。

再看理赔的快慢。
每家公司都有快的、慢的案例。然而理赔的快慢也真的与公司大小无关,跟什么有关呢?
理赔资料的整洁程度,意思就是说,保险公司越快收齐能证明这是可以直接理赔的案子理赔就越快。
然而这里,跟投保前的告知,理赔时的陈述息息相关。如病史陈述不清,或者告知有遗漏,或者根据投保人设立,未能快速排除保险公司的怀疑,在核赔过程中进去深度调查取证,那么理赔起来自然就慢了。
再解
解决了刚刚说的理赔的问题,还有客户可能会问,那万一公司倒闭了,不还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对于保险公司倒闭的问题,度娘搜索《保险法第89条》内容:
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因分立,合并或者被一发撤销外,不得解散!
......
钱放在保险公司是否安全呢?
这个问题就要从保险公司的保障机制说起。
保险公司的保障体系有几大块
1:保证金
2:责任准备金
3:公积金:
4:再保机制
5:资金运用管控
这些机制为保险公司的安全保驾护航。

一言不合就搬保险法,因为大部分的人根本不明白以上名词的意思,详细解释如下。
保证金
保险法97条: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其注册资本总额的百分之二十提取保证金,存入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的银行,除公司清算时用于清偿债务外不得动用。
意思是注册资金100亿,有20个亿不得动用。
责任准备金
保险法第98条:保险公司应当根据保障被保险人利益、保证偿付能力的原则,提取各项任准备金。
这是个什么意思呢:就是你买的每一份保单,都会提取一部分的钱作为准备金,随时准备着理赔。
公积金
保险法第99条:保险公司依法提取公积金。内涵上,保险公司公积金指保险公司为满足保险经营业务和发展旭阳而保留的盈余。按照保险法和公司法的规定,保险公司在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的法定公积金。
意思是如果税后利润时100亿,那么有10个亿会进去公积金账户,这个账户也是不可以随便动的,随时被监管着
保险法的规定向一面密不透风的墙
再保机制
保险法第103条:保险公司对每一危险单位,即对一次保险事故可能造成的最大损失范围所承担的责任,不得超过其实有资本金加公积金总和的10%;超过的部分应当办理再保险。
再保险(reinsurance)也称分保,是保险公司在原保险合同的基础上,通过签订分保合同,将其所承保的部分风险和责任向其它保险公司进行保险的行为。世界上著名的再保险公司如慕尼黑再保险集团、瑞士再保险公司。
意思是风险保额超过了规定就会把超过的风险进行再保险,把风险转移出去。
所以不管是哪家保险公司都是有再保机制的,所以你的风险不仅仅是保险公司一家的事,还是全球再保险公司的事。
资金运用管控
保险法第106条: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必须稳健,遵循安全性原则。
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限于下列形式:
  (一)银行存款;
  (二)买卖债券、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
  (三)投资不动产;
  (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
意思就是对于存入的银行、投资的债券、基金、股票、具有严格的要求;对各项所占的比例都有上限的严格要求。
所以以上法条为保险公司筑起了铜墙铁壁。
再也不用担心保险公司的安全性了。

保险也像海洋一样深奥,浩瀚,看不到边际
说完了保险公司的安全性,我们再来说说保户权益。
保户权益防护
清算破产保障
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第19条:保险公司依法撤销破产,其不足以偿付保单利益的,保险保障基金依法提供救助。
......
政府接管
保险法145条: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严重不足的,国务院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对其进行接管。
被接管的保险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因接管而变化。
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如果走到了需要政府出面的地步,是直接被保监会接管,由保监会指定保险公司接管。前面写了各种金,责任准备金,公积金 ,保证金等都起到了作用,转让的时候这些金会一起转让,转移的合同继续有效。
总结
保险公司没有小公司
保险公司的理赔是看条款的
保险公司的理赔速度是受到监管的
保险公司的安全性全球第一
保险公司经营不善是会被政府接管的
......
国内经营有人寿业务的保险公司70多家,并不是每家保险公司都听过,但大部分的时候我们往往会用自己的认知先入为主。这种潜意识的主观认知往往会根深蒂固。
2018年01月12日 01点01分 1
level 12
谢谢推广天安人寿。
2018年01月12日 05点01分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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