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伤不如压死,道德缺失!丧尽天良!
李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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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在所难免,车祸每天都在发生,不管是被害方还是肇事者都不想发生,可有些肇事者道德缺失!丧尽天良!为了避免以后麻烦就这么做,直接压死,一次性赔偿清了。如果是伤残了一系列问题就麻烦了。医治、还有后续的各种赔偿等问题,多的要命。一句话,个别道德低下没人性的人,钻了法律的“空子”,认为反正只是赔偿,不如压死,一次赔清罢了,肇事者心态就是反正没人知道我心里想的是什么,反正咬死不认账就行了!不过这已经不是交通事故赔偿的问题了,而是故意杀人,是可以判死刑的!也许我们的法制还很不健全,让它们有种侥幸的心理!而实际情况也是大多都能逃脱法律的制裁!因为人死不能复生,大多家属亲人在悲痛之余也只能多要点赔偿,不然还能干什么?这种情况尤其边远山区,人们的法律意识不强,往往纠结于赔偿,而忽略了刑事责任的追究!
对于做个压伤不如压死调查,大多司机都持否认态度,但真的吗?大张旗鼓调查陌生人会说实话的有几个?如果有认识常年跑车的人,私底下提及绝对十之八九压死不麻烦,一次性解决,钱有保险公司,压伤压残三天两头找你,烦就能烦死此类的话!尤其农村法律意识不高的地方!
2017年12月21日发生在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冕宁县后山乡的一起车祸,苏某驾驶重型卡车从后面直接撞上路边正常行驶的女士摩托车,因为空车且处于上坡连续弯道车速也不可能太快,撞到东西车辆会有明显震感,更况且是将摩托车推行,除非酒驾不然不可能不知道撞到东西了!但在交通事故发生后肇事者并未及时停车,而是选择继续行驶造成凌某腿部两次碾压,后胎直接碾压头部导致当场死亡!被害人苟某因抓紧摩托车扶手腿被摩托车压住被强行推行60多米后肇事者停车(其间苟某一直大声呼喊救命)。据目击者称肇事者苏某下车有过谩骂并阻止被害人报警求救的举动!后离开现场自首(这种情况算逃逸还是自首?)!
这场事故及时停车是完全能避免的,空车坡道弯道慢速!一个刹车就能避免的死亡!而无良的肇事者道德的缺失丧尽天良选择极端的方式彻底的破坏了一个家庭!!
(分析:肇事者可能并未发现受害者,因为受害者延公路边行驶并无违规,而肇事司机可能因酒驾、疲劳驾驶、打电话、走神等等因素未发现路边有人直接冲上去造成的事故。肇事者因撞击且推行摩托车理应发现以发生事故应立即停车,但肇事者选择撞伤不如撞死的原则继续行驶60于米后靠边停车观察死伤情况)
重点:在坡道即将转弯空车的情况下,撞到东西且推行肇事者不可能不知道!而肇事司机选择了压伤不如压死!强行推车60多米!导致1死1重伤的严重后果!
通过卫星地图我们看到肇事者在事故发生后是起了多大的杀心?
死者年仅23岁
事故现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仍在继续,而肇事者以被保释!
这是属于一个刑事案件还是属于一起交通事故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章:
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肇事司机在驾驶过程中发现其撞到人,并未及时停车!后强行开车50于米试图碾压被害人!,造成一死一伤的严重后果!是否构成以残忍手段成故意杀人和以残忍手段故意杀人未遂。
第七十一条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举报属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给予奖励。
肇事司机虽然自首,但肇事司机在造成严重后过后未进行施救,并有辱骂被伤者,有过阻止伤者报警、求救的行为,事后离开事故现场自首!是否构成肇事逃逸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肇事者是否构成以残忍手段致1人当场死亡1人重伤?是否以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和第一百三十三条?
2018年01月01日 11点01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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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是否合理
2018年01月01日 11点01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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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舌][吐舌][吐舌][吐舌]
2018年01月01日 12点01分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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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真是合理
2018年01月01日 14点01分 5
明显的故意杀人,但肇事司机最多判个肇事罪,法律的不健全啊!
2018年01月01日 15点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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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qnmb
2018年01月02日 02点01分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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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去
2018年01月02日 04点01分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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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1月02日 04点01分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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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1月02日 06点01分 12
level 10
秒沉的解决办法在哪里?
2018年01月02日 16点01分 14
大车的盲区很大的,卷到大车里面基本活不过来的。而且绝大部分电动车把马路当自己家,试问电动车遵守交规了吗?有跟大车抢道吗?不能只站在受害者那里看问题,这样的话会有失偏颇。[汗]
2018年01月02日 17点01分
偏颇……事故现场你看过吗?电动车我承认大多数是和你想的一样!但是还有一部分人是遵守交通规则的!从现场的血迹、痕迹就能确定事发时摩托车离路边最多不超过一米,且在空车,即将转弯,坡道等因素下撞到且推行肇事司机会没有察觉?好就算没有察觉为什么不继续行驶,而是行驶60米后下车观察伤亡?
2018年01月03日 02点01分
@爱喝柠檬茶。 事故现场你看过吗?我承认大多数是和你想的一样但是还有一部分人是遵守交通规则的!从现场的血迹.痕迹就能确定事发时摩托车离路边最多不超过一米,且在空车,即将转弯,坡道等因素下撞到且推行肇事司机会没有察觉?好就算没有察觉为什么不继续行驶,而是行驶60米后下车观察伤亡?
2018年01月03日 03点01分
@爱喝柠檬茶。 那种情况直接可以不提电动车,站两个人在哪结果是一样的!我讲的已经很客观了!
2018年01月03日 03点01分
level 16
以势压人
2018年01月02日 17点01分 15
[心碎]
2018年01月03日 03点01分
level 13
太他妈可怕了
2018年01月03日 03点01分 16
[沙发][沙发][香蕉]
2018年01月03日 13点01分
level 10
[沙发][沙发]
2018年01月03日 13点01分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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